《隋唐前传之彪悍南北朝:双雄会》由云淡心远著,在天涯论坛拥有超高人气,被网友称为“有关南北朝最好的书,没有之一”!
风云际会,群雄逐鹿。公元六世纪,一个残酷的世纪,一个彪悍的世纪,一个英雄的世纪。
高欢,这个游手好闲的浪荡子弟,将怎样完成“屌丝的逆袭”,成为东魏的建立者和北齐王朝的奠基者?
宇文泰,高欢最强大的对手,又是怎样建立不世功业,一手创建西魏王朝?
“白袍将军”陈庆之与他的三千勇士,在华夏大地留下了怎样惊天动地的丰功伟业?
文武双全而貌美的北齐兰陵王高长恭有着怎样的传奇人生?
战乱和杀戮,又将如何开启隋唐的繁荣?
《隋唐前传之彪悍南北朝:双雄会》由云淡心远著,主要记叙中国历史上从523年北魏六镇大起义到589年隋灭陈完成统一,这66年的历史。
这段历史非常精彩,各路英豪,你方唱罢我登场,金戈铁马,浴血荒沙。这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年代,它是一座桥梁,一端两晋南北朝,一端连着隋唐盛世。《隋唐前传之彪悍南北朝:双雄会》在天涯论坛上有着居高不下的点击量。幽默、犀利、有独到见解,具有历史类畅销书的特点。
一、青年高欢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首北朝民歌大气磅礴,粗犷雄放,描绘了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满眼的青翠,无边无际的天宇,如同毡帐一般笼盖草原,微风吹拂,健硕的牛羊从丰茂的草丛中显露出来,波澜壮阔的场面充满了蓬勃的生机,让人读来心胸开张,情绪酣畅,油然涌出一股豪迈之气。(百度百科上找的)
小子我听到这首诗歌,就想到一望无际的草原,心情无比的豪放。
然而晚年的高欢听到这首诗歌,却涕泪横流,心情无比的悲凉。
因为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乡,生他养他的家乡——怀朔镇(今内蒙古固阳县百灵淖乡城库伦村),边防六镇之首。
所谓六镇,乃是北魏王朝为了防范来自柔然的威胁而在阴山以北设置的六个边防重镇。从西到东分别是:沃野镇(今内蒙古五原县)、怀朔镇、武川镇(今内蒙古武川县)、抚冥镇(今内蒙古四王子旗)、柔玄镇(今内蒙古兴和县与河北省尚义县交界)、怀荒镇(今河北省张北县)。
这其中,在历史长河中刻下最深印记的是怀朔镇和武川镇。
谁也不会想到,在这两个边陲重镇,会诞生那么多的名人,那么多的英雄。
在这里诞生了北齐、北周两个王朝的创建者,诞生了隋、唐两个王朝的先祖。如果在五世纪末、六世纪初出生在这两个地方,那可真是祖坟冒青烟了,其成才的比例比现在的清华北大不知要高多少倍。
后人(也就是小子我)有诗赞曰:武川怀朔,群星闪烁。生于武川,稳操胜券;长在怀朔,成功在握。
幸运的是,高欢就出生在怀朔镇。
不幸运的是,高欢家里很穷,穷得出类拔萃。
他不仅是真正的贫二代,而且还是罪三代——罪犯的孙子。
按照正史的说法,高欢的祖父高谧出身于河北著名的汉人高门士族“渤海高氏”,曾经担任过侍御史,后来因为犯法,被流放到怀朔镇。
高欢的父亲叫高树生——这名字可真够土的,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家伙。估计他每天除了赌博就是在外面躲赌债,根本不管家里人死活。
父亲如此不成器,母亲呢?
高欢对他的母亲完全没有印象,因为他出生时其母韩氏就死于难产。
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没妈而且老爹又不靠谱的孩子像根烂稻草。
高欢的童年很苦,他能够长大成人,其实主要靠的是他的姐姐和姐夫。姐夫尉景在政法系统工作——是个狱卒。
六镇地区是鲜卑人的地盘,由于几代人都在这里生活,从小受鲜卑文化的熏陶,高欢一家的生活习性早已经鲜卑化了。
如今海外华人移民的第二代、第三代子女,被称为“香蕉人”。他们虽然也是黑发黄皮,但自小就受西方文化、西方教育的熏陶,其思维方式、价值观是完全西化的。正所谓“黄皮其外、白瓤其内”是也。
高欢就是这样一个香蕉人。准确地说,是汉人的血统,鲜卑人的心。如果要填“履历表”的话,小子我认为“民族”这一栏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填“鲜卑族”。
当然,就和美籍华人总要取个英文名一样,高欢也有个鲜卑名,贺六浑。
喝着边塞的西北风,高欢长大了。
养眼的风景往往出在穷乡僻壤,养眼的帅哥也往往来自寒门小户。
穷孩子高欢长成了一个帅哥,号称师奶杀手。
史书上就多次提到他帅气的外表。具体地说,是目有精光(说明充满自信,眉宇间透出一股英武之气),长头高颧(长方脸,高颧骨,美吗?似乎有点难以理解),齿白如玉。
帅哥总是有女人缘的。年轻的高欢也有了自己的初恋情人,是好朋友韩轨的妹妹。
可是帅有什么用?帅能当饭吃吗?那时候可没有男模、男演员、偶像明星这种职业。
韩小姐的父母挺现实,无情地拒绝了高欢这个穷二代。
说实在的,高欢也确实太穷了,具体地说,连匹马也没有。
在广袤的草原上,马的重要性不亚于手机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走亲访友,购物休闲,生产生活,都离不开马。
可是高欢家里根本就买不起马。
无奈的高欢看着势利的韩家父母,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发誓:不管多久,总有一天,我要得到你。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猛男追美女,二十年不迟。
多年以后,功成名就的高欢终于得到了她——这个他青梅竹马的女人,虽然那时他们都已不再年轻。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继续讲年轻时的高欢。
初恋是没法继续了,但生活还要继续,生活费也要继续。
为了谋生,和怀朔镇的大多数青年一样,高欢也光荣入伍,成了一名新兵,一名在城墙上站岗执勤的大头兵。
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这个面容英俊、器宇轩昂的小兵吸引了一个年轻女孩的注意。
高欢在城墙上看风景,看风景的她在城墙下看高欢。
她看呆了,像现在某些小女生看着自己仰慕已久的偶像明星一样,一边咽着口水,一边喃喃地对旁边的婢女说:这就是我要找的另一半!
她叫娄昭君,是鲜卑贵族娄内干的女儿。
娄昭君的祖父娄提,以功封真定侯。父亲娄内干,没有当官,在家里享受生活,当然对外宣传的是:淡泊名利。
他家里太有钱了,仆人有数千人之多,牛马则多得数不胜数,要以山谷来计量。而高欢家则连一匹马都没有。高家的财产和娄家相比,有如弹弓比原子弹,蚂蚁比大象,那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作为鲜卑贵族的大家闺秀,来娄家提亲的人多的是,而且大都是和娄家门当户对的富二代或官二代。
可是这娄小姐呢,心比天高,一个也看不上。不过这次看见小兵高欢,心高气傲的娄小姐却甘愿拜倒在他的脚下。
作为鲜卑女孩,娄昭君在性格上绝对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做派,豪爽泼辣程度绝不让须眉。
心动,不如马上行动。
看准了就动手,动了手就不撒手。
对于娄昭君来说,看上高欢,不过是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要如愿以偿地嫁给心上人,绝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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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的生存法则,官场的博弈之道,战争的铁血奇谋,奋斗的心路历程,环环相扣,精彩纷呈。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历史,从中我读到的不仅是历史,还有人心、人性、智慧、梦想和感动!
——木唐子
作者的文风太好了,条理清晰,不仅在宇文泰、高欢两雄风云际会之际,还在很多地方为后面情节的发展埋下不少伏笔。文辞方面酣畅淋漓,颇有东坡大江东去之风。这是我目前在煮酒看到的最好的作品。
——非典型忽悠
南北朝的历史我是最害怕的,人多、事杂、朝代乱,人名还巨难记,没想到作者写得这么有趣,吸引我一字不差地看了下来。我当评书讲给朋友听了,他们纷纷折服,都来补课了。
——风景未曾黯
一口气从头看到尾,真的很过瘾,乱世就是出英雄的时代,让人热血沸腾,看作者的文章有一种身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的感觉!
——haoz886
笔法深入浅出,诙谐幽默,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让枯燥的历史鲜活了。很喜欢这段历史,更喜欢作者的叙事风格!
——贰佰4拾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