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的色彩》是王斌的中篇小说作品。
因为练笔,因为始终没有停止地练笔,因而就有了散文集《阳光的舞步》和长篇历史小说《张让》等10佘部著作出版,散文选集《情趣有痕》和《悟鉴无疆》也将出版。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练笔的文字放在那里干吗呢?也结个集子吧,向朋友们汇报一下自己练笔的历程,也是有一点意思的。于是,就有了这本小说集《迷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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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迷的色彩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王斌 |
出版社 | 文汇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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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迷的色彩》是王斌的中篇小说作品。 因为练笔,因为始终没有停止地练笔,因而就有了散文集《阳光的舞步》和长篇历史小说《张让》等10佘部著作出版,散文选集《情趣有痕》和《悟鉴无疆》也将出版。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练笔的文字放在那里干吗呢?也结个集子吧,向朋友们汇报一下自己练笔的历程,也是有一点意思的。于是,就有了这本小说集《迷的色彩》。 内容推荐 王斌著的《迷的色彩》为中短篇小说集,13万字。第一辑“迷的粉红”,着重描述爱情,现实生活的浪漫色彩。第二辑“迷的墨青”,反映的是人的际遇,人的关系,“初只略似,一变毕真,再变色分深淡”。第三辑“迷的深灰”,讲述灰冷幽默感。 目录 迷的粉红 粉红色早晨 那场雨,那尊雕塑 那根项链 狂夫过年 悍马犟驴碰碰和 迷的墨青 路灯静静地亮着 湿漉漉的蓝月芽儿 模仿小说 亲家 舞乐心绪 迷的深灰 美丽风暴 校长大哥哥 天狗 在劫难逃 深井 后记 试读章节 粉红色早晨 竹吟慢慢启开眼帘,粉红色的窗幔透过朦朦胧胧的晨光,和刚才缥缈而去的梦一般,柔和、淡幽。她往被窝里绻了绻,让这个周六早晨的懒觉,孵着温融融暖洋洋的感觉和被晨光染成窗幔一样颜色的思绪。 “咚咚咚……”轻轻的敲门声,将她单色的、静态的,淡似若无的思绪拢了起来,凑成了“是谁呢?”这么个问句。 “嗯……是我……”一个童声,怯生生地穿过紧闭的门窗,飘进粉红色的卧室。 竹吟从暖融融的被窝中钻了出来,下床,走到客厅里打开防盗门。 “阿姨,一个叔叔,嗯——给我一块巧克力,嗯,嗯,让我——把这个交给你——”一个天使般的小女孩站在门外,小手拿着一个叠成燕子形状的信向竹吟伸着。 她将信接了过来,在小天使的腮上亲了一口说:“谢谢你——” “不——要——谢一”小天使跑走了。 竹吟愣了一会,思绪才开始流动。她拆开信,跃人眼帘的是:“在这个美丽的早晨,把心的深处久久珍藏着的诗献给你:《爱,你同意吗?》” 她心中陡然涌起了一股甜滋滋的感觉。“写信的人是谁呢?”在甜滋滋的感觉中浮起了问号。 粉红色的晨光静静地躺在信笺上。竹吟流动的思绪被信笺上遒劲的字体拧结在一块儿,拽出活蹦乱跳的回忆。 “是他吗?”竹吟记忆屏幕上幻印出第一幅画面是初中同学俣佚。那时,俣佚和竹吟都是班干部。他是学习委员,她是宣传委员。他学习成绩很好,在全年级名列第一。她能歌善舞,经常参加学校的文艺演出。大概是从初中二年级开始,俣佚经常走进她的梦,描绘出各种各样的色彩,编织了许多许多的故事。比如,他帮助竹吟温习功课,肩并肩地讲解,手把手地写算,是那样的细致、耐心。竹吟表演节目,让他一个人欣赏,她感到舞姿特别的舒展,歌喉特别的甜润,是那样的幸福、醉心。除了梦,他俩的接触很少,虽然因工作需要经常在一起,但基本上授受不亲,一年里话语最多不超过三、四句。无论是在校园的林荫道上,还是在校外如潮的人流中相遇,她都不敢喊他的名字,只好用汪了水的眼睛把心中的梦向他诉说。可是俣佚从来不留意她的眼语。“唉,真憨!”她常常在向他递去痒酥酥心颤颤的眼风后,禁不住地飞出轻轻的吁叹。这个梦竹吟悄悄地做了两年,临近考高中的那年初春,他突然把春天的颜色穿在身上,像云一样飘走了,飘到远在天边的军营。从此,她痴痴地守候着天边挂着一朵白云的方向,注视着云中缥缈着未能表露的深情和不可名状的失落…… 在深情与失落编织的思念浓郁得化不开的时候,一身春色的俣佚飘然而归。她经过精心设计,连忙赶织一件很好看的毛衣。在一个红霞烧红了天的傍晚,她手捧着有意留着一只袖口未收头的毛衣,边织边笑着能溅出甜甜的水儿的细白透红的脸去见他。在充满融融温馨的交谈中,竹吟完成了毛衣袖口收头。见完面,她有意把毛衣“忘记”在他那里。可是憨得可爱也可恨的俣佚,却把她“忘记”带走的毛衣送回来了,让她这片方式很古典的深情完璧归赵,引起她一阵失魂落魄。 P3-5 序言 在很多场合,朋友在介绍我时总要加上一句,他是个作家,写小说。我总是打哈哈说:“对,是的,我是‘坐家’,坐在家里。” 调侃归调侃,以此表示谦虚也罢,淡化文人酸味儿也罢,搪塞过一阵寒暄,搪塞不过人们的刨根问底,就如同是哪的人、做什么工作、拿多少钱等这些中国人总要打听的问题一样,自然要问我为什么要写小说。 大家需要的回答大概有这么几种吧:一是为了出名、为了显示自己有才、为了诸如评职称捞待遇等去写。二是生活、工作、感情、事业不如意等种种失落、痛苦、逆境,忿忿不平而去写。三是因为有关系而近水楼台先得月。虽不明说,但能听得出话外之音。比如,有位春风得意之人马上就说他与某某总编很熟悉,想出书他跟其打声招呼便妥;还有人更高调声称与某社长是哥们,出书需要他帮忙乃一句话的事儿。此般说来,不光证明出书系“关系生成”,而且显示其社会能量之大。 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刨根问底,很多时候想郑重其事地说明咱是例外。但毕竟场合、气氛、语境、对象等都不适宜。就像在海滨沙滩浴场,众人都穿泳衣,咱非得西装革履的,多么奇怪、多么酸憨啊!因此,每次皆嘻嘻哈哈,不置可否,打个马虎眼儿便过去了。 如实道来,我写作也有原因。美国作家理查德·耶茨曾经说过:“钱的事,我从没想太多,因为我一直想要的是天分——如果有一点点我就很满足。不过,我想这两样有点像,拥有其中之一便会让你与众不同。生而有其一能带给你许多人想都不敢想的东西,可是它们都要求无穷无尽的责任。如果你忽略它们,或置之不理,它们的好处就会溜走,只剩下懒惰与挥霍。最可怕的是,懒惰和挥霍那么容易就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点也不撒谎,我时不时地写,只想拥有这点天分,只是自己的生活方式罢了。最重要的是,这种生活方式源于原本活得不错,便有兴致,有激情,有可能将其作为一种更好的活法。一句话,写作是一种好活法。活法好便可活得好。 曾在《被现实干掉的人》中看到一段话:“我们虽然拿着一样的工资,做着一样的事情,有些人可以欣然自得地取悦老板,我们的幸福感却总是来自某一句突然浮现在脑海的歌词、某一句突然触到泪点的对白和深夜电话那头的那个人……”我非常认同这种说法,只是我觉得话中的“老板”是生活。每个人的老板都是现实生活或现实社会。拿到工资去取晚生活是一种活法,而放下工资拥有心静,在独处中写下一个有趣的故事、一则深刻的哲理、一行浪漫的诗句、一段戳到泪点的对白,难道不是一种快乐、一种激动、一种收获、一种充实、一种美吗?将自己写的印为铅字,难道不是一种成就、一种展示、一种积淀吗? 千万不要误会,别以为我把心静而写作为一种更好的活法,使自己活得更好,就离群索居,就离经叛道。恰恰相反,我追求更好的活法,并非只求此种活法而排斥别种活法。我想拥有一点天分,也不只想拥有写作这个天分而排斥其他天分。说实话,广结良友的活法也不错,乐处善交的天分也挺好;觥筹交错的活法也挺开心,饮茶听琴的天分也适意;周游天下的活法也畅快,行野探险的天分也过瘾;甩竿垂钓的活法也怡然,能歌善舞的天分也雅致……只要是好活法,只要活得好,一切皆喜欢,一切皆想为,一切皆可有。 有一点毫不自夸,亦非自恋,生活中咱的朋友也挺多挺广。平时该聚会的聚会,该应酬的应酬,该旅游的旅游,大家干啥我也干啥,并不是刻意地因为写作而耽误其他,写作在进行,其他的娱乐也照样,不受影响。有的朋友对此很惊讶,我们天天业余时间一起玩,上班时间工作也不闲,哪有时间写啊?发表文章、出版书是怎么得来的呀?我真诚地回答,心静时得来的。人总有安静的时候! 当然,也有朋友关心我,劝告说别那么绞尽脑汁,那么较真较劲啦!我听了往往会友好地付之一笑,说,才不较真,也不较劲,恰恰相反。我从来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为了发表而写作,为了名声而写作;从来不因为要写什么大作而把自己搞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我只是想到了就写,没有想法就不写;写得出就写,写不出就不写;有感要发就写,无感无悟就不写;写得下去就写,写不下去就不写,曾经有篇三千多字的文章写写放放,放放写写,写了三四年,平均每天也就写三五个字,比发个短信的字还少,也从不在乎写得好坏……我心静时写点感悟,写点寓意,恰恰是在休闲,是自得其乐。我觉得,宁静的时候,与生活对话,与感悟聊天,与思绪絮叨,与往事干杯,与现实对白,与想象欢叙,真的挺舒服,挺温暖,挺快乐,挺悠哉。而且,还会使自己的休闲多了点雅致,多了点深厚,多了点芳香,多了点实在,有什么不好!确实挺好…… 心静悠然而写,如玩似的,真的是一种好活法。 2015年1月18日于上海 后记 从来都没想到要写小说。然而却写了这么多的自称为小说的文字。 这确实有点怪。 原本,在机关写公文,请示、报告、公函、总结、讲话什么的。因是学理科出身,没有这方面的底子,想把材料写好很不容易。为了提高写作水平,当时,战友中有位被公认的写材料高手、大才子,向我支妙招、传秘笈。他说:“有空练练笔,熟能生巧,便能成高手。” “怎么练?”我问。 “文思在文外嘛,这个‘外’就是有意思。知道吗?有意思最重要。生活中很多东西非常有意思,发现了,记了下来,记得有意思就是真正的写作,记熟练了,水平就高了,写材料就得心应手。”他说。 “有意思?不知道。有意思怎么记?”我问,他的这番话把我说得迷迷糊糊,丈二和尚摸不着后脑勺。 “写一些生活中发生的、没有发生而想象的故事,写一些形散神不散的东西就得了。”他解释说。 原本写小说、散文来为写公文练笔,似乎有点“穿行头干农活”的味道。不过,类似病急乱投医一样,饥不择食啊,食是什么味道也不管,先尝试再说。 我便说:“那赶明儿就写散文,写好写坏不管,反正是练笔,不是给别人看的,也无所谓。” 他说:“别轻看散文,它上手容易,写好很难。别赶明儿,明日何其多?就从今儿起吧!” 听大才子说这话,便不敢吭声了,就改变主意了:写小说算了。 于是,就装模作样地写小说,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啊! 一写起来,才知道什么叫难写。越写下去,才知道写小说是最难的。原来,小说不仅仅是记录生活中发生的或没有发生而想象的故事,还要让故事有文学性,要刻画人物形象,要有完整的故事情节,有意味的细节,还要会环境描写等等。不过,写小说的这个要,那个要,咱都不知道。无知者无畏,反正如同在玩。 说真的,大才子真没有骗我,写这些经历的、体验的、遇到的、看到的、没有看到听说的、没看到没听说瞎想的故事,还真的很练笔。虽然很费时间,很伤脑筋,但坚持,再坚持,咬着牙坚持,后来我真的成为单位里重大材料的主要起草者之一,而且是排名较为靠前的之一。 因为练笔,因为始终没有停止地练笔,因而就有了散文集《阳光的舞步》和长篇历史小说《张让》等10佘部著作出版,散文选集《情趣有痕》和《悟鉴无疆》也将出版。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练笔的文字放在那里干吗呢?也结个集子吧,向朋友们汇报一下自己练笔的历程,也是有一点意思的。于是,就有了这本小说集《迷的色彩》。 感谢朱耀华、王云龙、甫跃辉与修晓林、许平五位编辑老师! 2015年1月15日于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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