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那么“单纯”
汉语知识界围绕being的翻译,已经有许多讨论了,这可以从宋继杰博士主编的《Being与西方哲学传统》一书中得到印证。出现在本辑中的三位作者,其中两位都是这场讨论的主要参与者,唐文明博士的加入,似乎有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之感。这个问题仍有讨论的余地,人们甚至可以一直讨论下去而不必奢望有一个“终结性”的“解决”,就像每一个哲学问题都没有终结性的解决一样,除非人们自动放弃了。
不用统计只须估计就可以知道,影响和造就了20世纪中国哲学的众多观念,基本上都是翻译过来的外来观念。“存在”一语只是其中之一,虽然它非常重要。翻译外来观念,好像是宿命,不仅伴随着对它在另一种语言母体中的认识和理解,也伴随着对自身语言中词汇的认识和理解,这也许就是“跨文化对话”中的“跨”的意思吧!
“外来观念”的“外来性”在发生论和起源论上是有意义的,但它一旦进入到另一个文化和语言系统中,它就开始了新的生命历程,这既是一个被接受的过程,也是一个被重新造就的过程。即便“存在”作为Being的译语确实存在着问题,但既成的事实是,它已经在20世纪中国哲学中留下了强烈的印记,它已经构成了中国哲学的一部分。我们现在关心和争论的是作为being译语的恰当性或适切性问题,即使最后大家接受了“是”作为being的译语,“存在”这一“译语”被停止使用,它在中国哲学中已有的经历和情调,也将是一个饶有兴致的“历史”问题。不过,很有可能是,“存在”作为中国哲学的术语仍然会具有它的活力和正当性。
令人尴尬的是,作为being译语的“存在”,是日本人发明的,尽管古汉语中也有“存在”这个词。我们还没有掌握中国接受这个译语的细节,笼统地说,它是20世纪初中国开始通过日本接受西洋文化和哲学的一个产物。汉语知识界遇到的问题,也同样是日语知识界遇到的问题,虽然日语与汉语差异很大。不用“存在”而用“是”,但所说的“是”在中、日都是翻译的产物,这也许是它能适合“being”的主要原因。严复当时也许是苦于无法,就直接音译为“庇音”。其实现在也可以采用音译的方法,像“Logic”,虽然也有名学、论理学等意译之名,但大家接受了音译的“逻辑”,使用起来好像也没有什么障碍。中国哲学现在使用的词汇,大部分都是日译转销到中国的,原因是这些日译词汇都是汉字,目语可以使用,汉语更可以使用。大量留曰学人和留学生,他们很容易使用和理解这些词汇,并能迅速地把它们传播到大陆世界。这样的情形,令严复痛苦。严复直接从英语世界翻译出了大量西学术语,这一工作往往让他绞尽脑汁,他自道其良苦用心说:“~名之立,旬月踟蹰,我罪我知,是在明哲”①,但流传下来的很少。曰译西方术语有它的优越性,这是王国维肯定的,因为它往往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汉字来翻译,这使彼此之间能够起到互相补充和互相限定的作用,他特意举出“时间”和“空间”,认为严复译为“时”和“空”不如前者。严复译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沿用古典术语大多一字一词的传统,虽然翻译出来的术语和文字很古雅,但增加了理解和传播的难度。不过,严复译语也有他的优越性,有的译语相当合适,如日语多用“唯××论”来翻译西语中的“××ism”,“唯”这个字就不好,而严复则用“××宗”翻译“××ism”。“宗”取自中国佛教宗派之“宗”,有韵味也能够使人产生联想,无奈人们还是选择了“主义”或“唯××论”的译法。
文化翻译是一个移植的过程,也是一个被同化的过程,它改造着外来的文化,同时也在改造着自身的文化。中国古代的佛教翻译和解释就显示了文化翻译和交流的双向性。早期的佛教翻译和解释被称为“格义”,即用中国固有哲学主要是老庄哲学的术语来翻译、量度和解释佛经中的名相,一般认为这种方法多有比附性,这也是它后来失去效用的主要原因。如果说理解和解释是一个深化和活用的过程,绝不是只追求“本义”和“原意”,那么处在中国佛教早期阶段的汉魏佛教,比起之后的佛教来也许对佛经的理解程度低些,但汉魏佛教自有它的魅力,例如僧肇的理解和解释就非常有趣,后人无法取代。生活中的指鹿为马或张冠李戴很容易被识别,但术语的理解和文本的解释却没有这种简单的明确性,它从来就是一个不断翻新的过程。在古文字和古语中,我们如果有时要确定某一字、某一词的本义和引申意义,就非常困难。西方人理解和翻译中国哲学术语,比起中国人翻译西方哲学术语,可能具有更大的困难,他们即使很理解一个词的意思,但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西语词汇也很难,于是有时干脆就“音译”,以免纠缠不清。
在经济学中,对人的自私自利性的假定,习以为常地使人疏离道德和伦理而心安理得。但这个假定如同假定人都是利他的一样,都是对人性和人的行为的部分抽象。为了让自私自利冠冕堂皇,亚当·斯密声称自私自利的个人经济行为,都不约而同地导向了社会利益。斯密相信,每个人都是出于自私自利的目的从事经济活动。他说:“不论是谁,不论他要与旁人作何种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①但这个通义完全可以改成:请给别人所需要的东西吧,这样你才可以获得你所需要的东西。从消费者和提供消费者的关系说,提供消费者一定要考虑消费者的需要,也就是消费者的利益,而不能只考虑他自己的利益。人们会说他考虑别人的需要和利益仍然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但我们也可以说由于他实际上为别人提供了利益,他的利益才得到了保证,或者说他实际上首先有利于别人,他才能从别人那里获得回报。正当和合理的经济活动,都是互惠和互利的行为,你要想更多地利于自己,你就要更多地利于别人。经济活动中的不道德,其中之一就是违背这种互惠和互利的法则。P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