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西斯·培根,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文作家、哲学家。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培根的一生是追求知识的一生,也是追求权力的一生。作为一个兼哲学家、文学家、法官和政治家于一身的培根,其思想复杂,面目多变。我们从弗兰西斯·培根所著,王义国翻译的《培根随笔集(精)》中,可以看到一个热衷于政治,深谙官场运作的培根;可以看到一个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也可以看到一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你可以把它当作生活交友的教科书,也可以把它看成混迹官场的厚黑学。
弗兰西斯·培根所著,王义国翻译的《培根随笔集(精)》是英国随笔文学的开山之作,以其简洁的语言、优美的文笔、透彻的说理、迭出的警句,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书中内容涉及哲学思想、伦理道德、处世之道、治家准则等,还包括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建议,当然也不乏对艺术和对大自然的欣赏。
六论作伪与掩饰
掩饰只不过是一种怯懦的计谋或者智慧,因为要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说真话并且说真话,是需要有一种有力的理解力和一颗坚强的心的。因而那种软弱的政治家,也就成了掩饰的高手。
塔西佗说:“利维亚兼有她丈夫的计谋和她儿子的掩饰。”这也就是说,奥古斯都擅长于计谋或者策略,而提比略则是擅长于掩饰。还有,当缪西阿努斯劝韦斯巴芗举兵起事推翻维太利乌斯的时候,说道:“我们现在起事,对手既没有奥古斯都那敏锐的判断力,也没有提比略那极端的小心或者谨慎。”计谋或者策略、作伪或者谨慎这些特征,确实是不同的习惯和才能,须予以辨别。因为如果一个人拥有那种敏锐的判断力,能够看出什么事情应该公开,什么事情应该隐藏起来,什么事情应该展现得若隐若现,而且是向谁展现和何时展现(诚如塔西佗所言,这些确实是治国之术和处世之术),那么对这个人而言,掩饰的习惯也就是一种障碍和一种不利之处。但如果一个人不能获得那种判断力,那么一般说来也就由着他去谨慎从事,成为一个掩饰者了。因为当一个人不能随机应变的时候,那么采取一般说来是最安全、最谨慎的做法也就为佳,就像目力不济的人走路安稳一样.尢司否认,有史以来最有能力的人在与人交往的时候,都是坦率真诚的,并且享有一种信实不欺的名声;不过话得说回来,他们又像训练有素的马,因为他们在顺利的时候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停止,什么时候应该转弯;而且在他们认为情势确实要求作出掩饰的时候,如果他们因而使用了掩饰,那么以前有关他们的真诚和待人清白所广为流传的见解,也就使得他们几乎辨认不出来了。这种自我遮盖和掩饰有三个层次。第一是谨慎、保留和保密,也就是一个人使自己不被注意,或者让人看不出他的本色。第二是掩饰,这是用的否定的方法,也就是一个人露出迹象端倪来,以说明他并不是他那个人。第三则是作伪,这是用的肯定的方法,也就是一个人有目的地和明确地冒充和假装成为并非他本人的那个人。
就这些当中的第一层次——保密——而言,它确实是告解神父的美德。而且无疑,保密的人能听见许多的忏悔。因为谁肯向一个信口雌黄者或者爱唠叨的人敞开心扉呢?但如果一个人被认为是保密的,人们也会要求他把秘密给透露出来,正如憋进去的空气越多,就越会把它吐出来一般。在忏悔的时候,隐私的披露并不是出于世俗的需要,而是为了缓解心里的压力,保密的人也能以同样的方式得知许多事情,因为人们更乐于宣泄心事而不是增加心事。简言之,神秘之处是由保密所造成的。除此之外,(说实话)不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肉体上,裸露都是不合适的;而且如果人的举止和行动并不是完全不加掩饰的话,那么给人的举止和行为所增加的受人尊敬之处也就不会少。至于饶舌者和易泄密的人,他们通常是轻率且又轻信,因为言其所知的人,也会言其所不知。因而记下这句话吧,“一种保密的习惯既是明智的,又是有道德的”。而在保密的时候,人的面孔最好还是允许他的舌头说话。这是因为,既然人的面容在受人注意和可信性上,要超出话语许多倍,那么人的自我如果是由面容的特征给显露出来,也就是一大弱点和一大泄露。
第二个层次,也就是掩饰,在许多情况中掩饰是出于需要而由保密引起的,因而保密的人,也就在某种程度上一定是个掩饰者。因为人们是太狡诈了,不能容忍一个人在两者之间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姿态,不能容忍一个人又保密,又使天平不向一方倾斜。因而他们会用种种问题包围着他,劝诱他,从他的身上探出口气来,这样一来,除非他是保持着一种滑稽可笑的沉默,否则他就一定会多少显露出一种倾向来;或者,如果他没有显露出倾向的话,他们就会根据他的沉默来推断,就像根据他的话语来推断一样。至于含糊其辞或者模棱两可的话语,那是不能存在长久的。因而除非给自己留有一点掩饰的余地,否则谁也不能保密,掩饰只不过好像是保密的下摆或者裙裾而已。
但就第三个层次,也就是作伪和虚假的表白而言,我认为,除非是用于重大和罕见的事情之中,否则它是更应该受到责备的,而且也不够明智。因而,一种普遍的作伪的习惯(也就是这最后一个层次),也就是一种邪恶,它或者是产生自一种天生的不诚实或者胆怯,或者产生自一种有着某些重大缺陷的心智,由于一个人必须掩盖那种心智,也就使得他在别的事情上作伪,以免他的技艺被弃之不用。(P19-P21)
译本序
本书翻译所依据的版本,是欧内斯特·里斯(EmestRhys)所编的“万人丛书”(Everyman'Libraty)版。这是世界公认的权威版本。这篇拟着重谈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一些体会。
一、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在翻译过程中,我经常由衷地慨叹,中外前辈学者为了人类的文化积累,付出了多少辛勤的劳动。里斯的万人丛书版,除附有斯米顿的权威性《导论》外,还附有《引用语和外来语索引》(IndexofQuotationsandForeignwords,withtranslation)和《注释词表》(Glossacy),前者对本书中所使用的拉丁文引语等作了英文释义,有的还注明引语出处,后者则对本书的难字或者古今词义不同的字作了解释。若没有这两个“工具”的帮助,欲读懂培根的文章,谈何容易。
除万人丛书版之外,我还参考了I.麦克斯·帕特里克(J.Max Patrick)编的《弗朗西斯·培根论说文选》(Selected Essays of Francis Bacon,美国AHM出版公司1948年版)。这个选本收入了全书五十八篇文章中的五十一篇,外加一篇未完稿。这个选本是编者帕特里克对培根论说文的研究成果。由于是选本,所以注释也就尤见详尽。在每一页的脚注中,除了对引用语和外来语进行考证和解释外,还对某些难句作了释义,也就是所谓的paraphrase。paraphrase,在语言教学上就是“变换措辞”,也就是用不同的话说同一件事情,这既包括词义的选择,也包括搞清楚原句当中各个部分之间的语法关系。所以帕特里克的难句释义极有价值。帕特里克在注释中,还指出了在个别地方培根在用典上“张冠李戴”的错误。如在《论表面上的聪明》一文中,培根把原是昆提利安说的话,当成盖利厄斯说的话;在《论爱情》中培根将严肃明智的亚壁·克劳狄’凯西斯与贪恋女色的亚壁·克劳狄混淆了。培根的语言,不乏晦涩难解之处,所以我在翻译此书中,除了将帕特里克选本中已有的释义作为注释译出外,也针对个别费解的句子,在注释中加上了我个人的理解,提供给读者参考。
在我国,前辈学者在培根的论说文的翻译和研究上,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一提到培根,人们就立即想到王佐良先生译的《谈读书》(即本译本中的《论学业》)一文,此文已成为我国学者翻译外国散文的珍品。它自上个世纪60年代问世起,便不胫而走,一时洛阳纸贵。时至今日,大家对《谈读书》中的不少话语仍耳熟能详,引用起来如数家珍。除《谈读书》外,王佐良先生还译有《谈美》和《谈高位》两篇,都是用文言译出的。我对培根的认识,就是从王佐良先生所译的这几篇文章和所作的相关论述中开始的。
在翻译本书的时候,我还参考了水天同先生的译本。据我所知,水天同先生是我国译出《培根随笔集》全文的第一人,他把毕生精力都献给了该书的翻译出版上。坦率地讲,如果没有水天同先生的译本作参考,我怀疑我是否有能力把这本书译出来。
前辈学者对培根所作的研究,也对本书的翻译多有启发。杨周翰先生说:“我们读培根的作品,总发现他爱连用两个词来表达一个概念。”表达同一个概念的两个词,自然应是意义相近的词,或者笼统地说是同义词。杨周翰先生的这句话,使我找到了一把理解培根作品的钥匙。
我是怀着深深的钦敬之情,提到上述中外学术界前辈的名字的。他们为人类的文化积累,付出了何等辛勤的劳动,取得了何等不可磨灭的成就!我在汲取了他们的劳动成果之后,才有可能将这个译本奉献给读者朋友。牛顿有一句脍炙人口的名言:“如果说我看得更远的话,那就是因为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不敢说我“看得更远”,我自知我的学力与前辈学者无法比拟,但就一本书的翻译而言,我以一个学生的态度,毕恭毕敬地请教了中外学术界前辈的著作,则可以说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在得益于前辈学者的学术成就的条件下,为读者朋友奉献出一个尽可能完美的译本,是吾辈后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此,才谈得上学术的薪火承传。
……
不再列举了。读者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自会自己挖掘这个智慧的宝库。
第三,这是一本大手笔的书。
有关培根在文学上的造诣,我拟引用我国前辈学者的权威性的论述来予以说明。
杨周翰先生说:“19世纪浪漫派批评家科勒律治把泰勒和莎士比亚、培根、弥尔顿并列为早期英国文学里的四大天才。”
培根的文章怎么引入入胜?“琼生有一段话评论培根演说,说得很好。他说:‘若论说话干净、准确、有分量、最不空洞、最没有废话,谁也比不过他……听众不能咳嗽,不能回首他顾,咳嗽一下或回一下头,必有损失……每个听他演讲的人唯恐他结束。”有关培根的风格特点,王佐良先生有一段精彩的论述,拜读以后,觉实难割舍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故全文引证如下。王佐良先生说:“培根本人喜欢用拉丁文写他认为重要的著作,以为这样才可为全欧洲的学者所知,而且可垂久远。这也是他未能摆脱同时代文人的积习的一端。其实他是很会运用本国文字的。有两种风格并存于他的文章中:有时简约,有时繁复。但不论何体,他总以准确达意为目的,文章总是条理分明,论点清楚。但是如果以为培根只有冷静的智慧而无热情的诗意却是错了:他对于推进科学是充满热情的,在谈到人类征服自然的前途时真是雄辩滔滔;他的文笔也不时闪耀着诗情,而且正因为他的文章饱含着智慧,一般是朴素的,在这样的环境下,诗情一出现,就显得特别美丽,令读者的眼睛为之一亮,对于文章意义的体会也就特别深刻了——总之,绝不是那种仅仅写来为装饰与炫耀的浮华辞藻。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做到马克思所说的,使‘物质以其诗意的感性光泽对人全身心发出微笑’。诗人雪菜在谈到培根的随笔《谈死》(按:亦即《论死亡》)的时候,还曾赞叹地说:‘培根勋爵是一个诗人’(《诗之辩护》)。”这本《随笔集》是培根的主要文学著作,他的风格特点在这里表现得也最为显著。
诗人雪莱赞叹说,培根是诗人,这不由令我们想起了那个“莎士比亚作品实为培根托名所著说”。此说开始于19世纪中叶,根据有二:一是在莎士比亚剧作中的所谓的内在证据,即所展现出来的知识和所使用的词汇;一是外部条件,即莎士比亚本人的生平并不清楚,而且一个农夫的儿子(一般认为,莎士比亚的父亲约翰是沃里克郡的一个自耕农)不大可能拥有这样精湛的创作才能。当然,莎士比亚的作品到底是莎士比亚本人所作,还是培根所作,这是一个永远也不大可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学术争论问题。不过我觉得,以培根在《随笔集》中所展现出的大手笔来看,培根是有能力写出莎士比亚的作品的。
培根用他的著作,为人类进步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按照斯米顿的说法,这本《随笔集》初版一问世,就几乎成了一本划时代的书。何为划时代?举例言之,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就是一本划时代的书。斯米顿还认为,这本《随笔集》还是一本世界性的书,不是为一个国家而作,而是为世界而作,不是适应于一个时代,而是适应于所有的时代。这一点,已被几百年的历史所证实。而且,我实在看不出,未来的世世代代的人,竟还会有不看这本书的理由。所谓不朽,也就是能与时间相抗衡。这本《随笔集》,就是一本能与时间相抗衡的书。
王义国
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