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文特花园:《大卫。科波菲尔》
作为一本“自传体”小说,《大卫科波菲尔》几乎可以涵盖七晷区日晷映射下的全部时区,甚至连日晷本身所在的区位都是科波菲尔或其创造者多次光顾的所在。但同样考虑到这本小说“自传体”的背景,我最终还是将核心的时区锁定在那片最华丽的舞台上:距离日晷东南不远的考文特花园市场(NewcOVCIntGardenMarket)。
在那个真诚地相信鲁迅儿时的朋友确实名叫“闰土”的年纪里,我曾经同样真诚地相信:“自传体”小说确实是某种传记,证明就是老师讲述高尔基的身世时总会坚定地引用《童年》、《在人间》中的段落。我至今不太确定,为什么那时喜欢让我们阅读名人传记或自传体小说。或许是考虑到励志,但即便是以我当时的视界范围,已经可以明确察觉书中那个人的世界与我的毫无相似之处,因而毫无可比性或可参照之处。
尽管如此,与《雾都孤儿》相比,《大卫·科波菲尔》还是那时更受我欢迎的一本书。究竟我是否从中学到了某些积极向上的东西,我已经记不大清楚。因为当时我的心思多半花在琢磨个我不大应该留意的人物曾与科波菲尔过从甚密、后来却背叛了他的詹姆斯斯蒂福斯。在全书普遍以“潘趣式”漫画体绘制的插图中,斯蒂福斯是难得神清气爽的一个俊朗人物,在“大闹学堂”一幅中尤其如此,以至于我明知他对那位倒霉的梅尔先生很不公平,却不由自主地在心里留了偏袒,像插图上的科波菲尔一样内疚却又不敢表述。那时我看不透斯蒂福斯炉边谈话的含意,至于他诱拐小艾米莉私奔的事件,如同科波菲尔一样,我反刍了许久过往的情节才相信自己的偏袒受到了背叛。即便如此,直到斯蒂福斯最后死于暴风雨的海上,我才最终确信:作者真的是要像对付个坏蛋样把他写死掉了。斯蒂福斯曾对科波菲尔说:“我亲爱的雏菊——我管你叫雏菊,你不介意吧?”看到科波菲尔回答“点也不”时,我曾经有种不屑,但如今我已经不介意承认,这个绰号其实也挺适合当年的我。
把这么多注意力放在书中的个坏蛋身上,事后证明倒也未必是件坏事。或许正是因为斯蒂福斯的线索太过富于戏剧性,以至于不大可能发生在现实中,我忽视了这是一本原本可视为传记的“自传体”小说,所以当我对照真正的狄更斯传记、发现小说中的记述更像是一台使用了“逢凶化吉作弊器”的舞台剧,倒也没感到更多的意外。 狄更斯童年做工的地点是华伦鞋油厂(warren’sBlackingFactory),他把这段经历同样赋予了科波菲尔,但换成了给酒商洗瓶子,两人的命运都因一笔外来的财产而发生改变,不同的是狄更斯的父亲获得的只是价值450镑白勺一小笔遗产,而且狄更斯的母亲此后还拖延了一段时间才解除了他的“劳役”.科波菲尔却是投奔了他“有房有车”、生活小康的姨婆,还从此过上了众星捧月般的少爷生活。狄更斯的职业生涯开始于律师事务所的小职员职务,科波菲尔则是由他姨婆出资1000英镑、从学徒费昂贵但地位显赫的诉讼代办人事务所开始做起。最令人感到作家的笔确实堪称“武器”的是那段科波菲尔与事务所老板女儿朵拉的恋情。这段故事脱胎于狄更斯自己与银行家女儿比德内尔的初恋,狄更斯本人的恋情困对方父亲嫌弃他家境寒酸而作罢。在小说里,因姨婆意外破产而同样陷于窘境的科波菲尔也被朵拉的父亲勒令断绝两人的关系,但令人瞠目的是,这位父亲竟在当晚死于车祸,于是科波菲尔人财两得。回顾以上,想起《大卫科波菲尔》经常被狄更斯称为自己“最宠爱的孩子”,确实觉得它有受宠的道理。
当然,小说原本就是作家肆意畅想的舞台,何况狄更斯本人对于真正的戏剧舞台也不陌生,而且一直自信颇有表演才能。法国人经常调侃英国人血管里那股业余演员的冲动,狄更斯又恰好是那种在这方面最血脉贲张的类型。
七晷区所在的索霍区和东邻的考文特花园区都属伦敦西区(WestEnd)。“伦敦西区”是英国戏剧界的代名词,也是与纽约百老汇齐名的世界两大戏剧中心之一。与百老汇相比,伦敦西区的历史古老得多,最早的剧院可以追溯到1576年。在伦敦西区所有的剧院中,考文特花园剧院占有绝对的王者地位。这座剧院始建于1728年,三次被烧毁,三度被重建。这座歌剧院的起始资金来自一出名叫《乞丐歌剧》(TheBeggar'sOpera)的谣曲歌剧挣来的票房,却在建成后获得了“皇家剧院”(TheatreRoyal)的名称。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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