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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撒谎(全新修订插图本老村作品)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老村
出版社 中国工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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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老村是当代最了解中国农村的作家之一。他远离文坛,以独立姿态,坚守着传统士夫文人的生存气节和审美取向。作品多描写社会底层人的苦难与抗争。他的小说接续了严格意义上的中国小说之魂,堪称当代最具民族精神与中国气魄的典范之作。《撒谎》就是他写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主人公阿盛荒唐的一生:他目中无人、欺软怕硬、弄虚作假、随意轻信、颠倒是非、冥顽不灵……

内容推荐

老村的长篇小说《撒谎》的主人公阿盛目中无人,欺软怕硬、弄虚作假、随意轻信、颠倒是非、冥顽不灵……他宣扬一贯正确,然却一次也没有走上正道。他发誓要带领人们共赴天堂,但前提是惟我独尊。他从懵懂无知、迫于无奈的撒谎开始,终于发展到最后一本正经、理直气壮的撒谎。撒谎对于他像呼吸一样须臾不可离开,不撒谎他无法存活。他生活在自己的谎言里,撒谎将他变成一个极简单又极复杂、极顽固又极脆弱、极认真又极虚伪、极狂热又极冷酷的人。

目录

自序:我的小说自觉

正文

附:被忽略的老村小说

试读章节

阿盛十五六岁那年,从广播里听见“文化大革命”发动的消息。那时他正在县城里读寄宿中学。他们一行二十三个中学生拉了一个红卫兵组织,每个人揣了五个玉米馍就出发了,进行革命大串联。也不知都翻过什么山走过什么道,总之鬼使神差步行到兰州。到兰州之后,正好搭上拉货的闷罐车。荣幸地作为第二批毛主席接见的红卫兵,出现在天安门广场上。看见毛主席的时候,他的心脏都要蹦出来了。除了感到巨大的幸福之外,更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己以前的人生,得到了很大的肯定。他控制不住地流着泪暗自发誓:

“伟大领袖毛主席,我们永远紧跟您!”

回来后,他连夜赶到地主刘善人的庄院,敲碎了院里的一尊石佛,随后又贴出镇子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大字报的目标,对准的是公社的常社长。这位常社长,后来成了富加县的县委书记。总之不管是谁,他总算是带头炮打了呼儿海的资产阶级司令部。那时他老爸在世。老爸胆小怕事。当天夜里,居然乘阿盛正在呼儿海学校点燃革命烈火时,踅摸到常社长的房间,不知羞耻地向资产阶级当权派赔礼道歉。而他正带领学校师生揪斗樊妮老师的机会,樊妮老师因为穿皮鞋戴戒指而成了他批斗的对象。阿盛由于过于亢奋,掂起学校的厨刀,去剁了樊妮老师戴戒指的那根指头,干出了一件轰动整个富加地区的大新闻。

但老爸这件事,让阿盛非常恼火。他曾想,假如不是老爸这个老家伙——从此他背地里就叫他老家伙了——他的这一系列伟大创举,几乎可以问心无愧地载人呼儿海的革命史册了。不过,老家伙的投降主义行径不久就遭到报应。

又过一年,他积极响应毛主席“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号召,试图在家里挖出像电影《地道战》里一样复杂的地道。他不但自己挖,还强迫老爸和他一起挖。老家伙开始思想有些不通,但经不住他反复地政策攻心和朗读主席语录。好在老爸总是顺着他。只是他没想到,挖地道竞需耗费很大的体力,比背语录复杂多了。开始他以为像老鼠打洞一样,三下两下便刨出来。结果挖到一半便撇下了。不巧这年夏天呼儿海降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暴雨。雨水像中了妖邪一样灌进地道,泡塌了他家的土房。老爸被压在里面,意外地死了。镇子为纪念老兽医的功绩,给老人家开了追悼会,认为兽医死得其所,是为国家的战备事业献出了生命。小镇上的人念及兽医以往的为人,都赶来追悼他,颂扬他的品德,称赞他的行为。一个普通人能有这样光彩的结局,应该说是巴不得的事情了。

当然,这也是他的想法。想想老爸以往的窝囊行径吧。一年到头总穿着他那件遮住膝盖的破老羊皮皮袄,一辈子没换过第二件衣服。脚上一双旧皮靴,帮子翻开着,长年累月就像站在两朵破败莲花里一样的。无论见谁,他都是畏缩着矮矮的身子,嘻嘻地傻笑。在呼儿海谁家的家畜有毛病,一唤他,他便跑去,没日没夜地为人家忙活,像个累不死的老奴才。老爸这种过于谦恭的人,对亟须在社会上撑脸面的阿盛来说危害很大。在他看来,谦恭是无能的表现。他的人生字典里绝不许有这个词汇。过去他常这样想,要不是窝囊的老爸,他的声望早就在呼儿海如雷贯耳了。遇到这样的老人,真让他丢人现眼啊。时下他跟着哭丧的人群大放悲声,但他并不真正悲痛。老爸能有今天这个结局,总比给骡马看病时,一不小心被一蹶子踢死强出十倍百倍。再说了,他恨老爸还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即从小到大,这老家伙从没有给他提供过良好的衣食。

这之后的阿盛,更加强烈更加迫切更加直截了当地要求进步。他给人的感觉,用过来人的话形容,叫作“单纯”。其实他已到了“单纯”得不能再“单纯”,也不敢再“单纯”的地步了。也因为“单纯”,他非常容易亢奋。一听见风声,便立即燃烧立即行动。他的日记堂而皇之地登载在《富加日报》上,占很大的一个版,成了中小学生羡慕和学习的榜样。

P6-8

序言

我的小说自觉

我写小说,原初的目的,确实是源于对现实的不满。十七岁那年的秋天,在陕西渭北地区农村的一间厦房里,我拉出抽屉当板凳,坐在上面写了许多的夜晚,完成了第一个小说。那小说写一个农村女子反抗她专制的父亲。我花八分钱的邮票,将三十多页的小说装进一只信皮里,鼓囊囊地寄往《陕西日报》。结果不用问,石沉大海。我猜想也许它压根就不会到达陕报。因为信封那么厚,不定在哪个环节的盘查中,就会被截留了下来。但无论如何,从这时候起,我开始学着用文字诉说了。从此,这诉说就再也没有停止过。因为那时候我在农村,在那种绝对的痛苦中,即便到了十八岁,在当地按理说也到了定婚的年纪,但在母亲的虐待下,我仍像懵懂的幼童一样,经常会站在院子里,或小镇的街面上,像演唱一样放声哭泣。那些日子,小镇里如果说哪天下午放学时候人们没有听到我的哭声,哪我一定是交了什么好运。所以白天挨打,晚上看小说,是我每天必经的程序。后来,住在涝池沿的干爹送我一只小羊羔。这羊羔到了第二年冬天便也开始怀小羊羔了。身怀有孕的绵羊跟不上羊群,不能在沟岔上爬高下低,这时候一般都要主家领回去自己饲养。每年到绵羊怀孕的日子,我都会躲个干净。放学后带绵羊到村北的水库上。羊往草坡上一放,合衣躺在背风向阳的地方,专心致志地看小说。那时候,似乎只有读书才能让我能感到存在的意义和生命的温暖。因为在一个用谎言教育孩子的学校,和那种以暴力代替家教的生活环境里,年幼的我是不会感到更多什么的。所以,我对人生的悲观不是时髦的理论教给我的,而是生活通过一张张冰冷的脸,还有极度的物质匮乏,这些隐形的刀子一刀刀地刻到我心上。就生活的残酷性而言,它从没欺骗过我。该感受的,我都真切地感受了。因而我的写作,初期除了可能因为少许的模仿而不能窥见描述对象的本质之外,在对现实的看法上,似乎不大有过含糊的时候。有作家最初写作是想有个好工作,端个好饭碗,我也这样想过,但这不是我的主要动因。在那些时候,对于我,写作和哭泣似乎都是一样的,都出自我诉说和排解的需要。这大概是我写作的初级阶段。

当然,这里首先要感谢人类社会的进步。譬如说有了高尔基这样的关注痛苦的作家。当时他的《童年》、《在人间》是那样深深地感动过我,让我晓得,在我生活的小镇之外,还有另外的一个世界。那世界里有另一种人,他们是文明人,懂得爱,懂得尊重。那时我特别幻想能逃出去,流浪到社会上。假如能像小说中的阿廖沙,在伏尔加河的轮船上端盘子,碰到那位英俊、有头脑的进步青年,那是多美好的经历啊。阿廖沙到他的身边,就像孤儿找到上帝的天堂一样。我之所以没逃跑,是因为一次我反抗三哥的欺负,打破了他的头。那一次,我逃出去很远,十多里,但最终还是没逃跑成。没逃跑成原因是,母亲一直在我身后,用她那封建遗留的艰难小脚坚韧不拔地跟着我。她怕我真的从此就一逃了之。自有了这次经历,我突然一下子感受到母亲、我的家庭,以至于小镇的百姓们,那种掩藏在冰冷甚至麻木不仁的面孔下面的对我的深爱。尽管这爱让人如此痛苦,如此不堪忍受。

绕这么大弯子,其实还是在说我的写作。在稍稍成熟之后,便有了这样的意识,即不再那么激烈,和强走极端。我感到,好的写作,要有一种背负和承受的精神,要有和这个初看起来如此落后的文明绑在一起,一种同生共死的精神自觉。尽管这样做在这个花样翻新的时代会显得不那么旗帜鲜明,但这样做又确是出自做人作文的真诚。自然这需要勇气。世界上没有一种文明是你只能取用它的好,而不必去承受它的差。作为有民族自主意识的文人,一个不能忍受自己民族缺陷的人,是不会真心实意地与这个民族一起,对其所存缺陷进行有效而自觉地认识与改造的。西方宗教讲原罪与忏悔。中国没那个宗教,但我们讲“仁爱”,讲“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忍,讲“吾一日三省吾身”的自省自悟。所以,假如我们文明没有在它刚露成熟端倪便被纳入王权的黑暗长廊,我们也应该有一个极其美好的文明。王权的产生有其复杂的诸多方面,但责任不能简单地推卸给文明的本身。譬如多民族生存地理的同一性、人口的周期性膨胀、宗族村社的抱团守成……等等,都构成这个多民族大国走向王道治国的必然——抑或是别无选择的选择。在当今中东问题已泛滥成世界性难题的时候,我们却没这个包袱。这不能不说是得益于我们民族曾经的历史付出。我们文明讲“和”,讲“顺应天时”,看似被动,其实是一种大智慧。在自然界,一种生物要生存,自身须得携带一定的毒素。人类的进程,大概也是如此。但世界在发展,一成不变是对人类自身的反动。特别是鸦片战争后,国门应声打开,这个王道的国度,缺陷也日益显露。

早年在家乡听过一出戏,叫《周仁回府》。之所以说“听”,是因为那时正值文革,还不允许上演这样的老戏。仅靠村中老人口头讲述,知道那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这出戏在民间的每一次演出,都会引起巨大的轰动,并让戏台下面的百姓们群情激奋,热泪横流。故事的主人公周仁,为主张正义承受了所不能承受的巨大委屈。乡亲们不是在哭周仁,其实是在哭他们自己。中国小说戏剧中塑造的周仁这一类英雄,以及被认可的贤者、推崇圣人,最后都要登上王者的宝座。即个人发展的终极,不是仁爱的大“人”,而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王。即便教育者的孔夫子,也被帝王一次次加封,成了至圣的圣人。这便是由王权专制所派生出的“内圣外王”。内圣的核心,是要人们通过自我修炼首先成为圣人,从而再达到统治、凌驾于他人之上的“王”。这几乎又成了中国知识者人生成功的一条必由之路。

近百年的中国文学,在各种冠冕堂皇的旗帜下面,隐藏着两大暗流,一可称之为奴性式的涂彩,一可称之为泼粪式的写作。这第一种写作,基本上都是不加思索地认为,一切新的都是好的,一切旧的都是坏的;一切保守都是错误的,而一切破坏都是正确的,总之为追赶世界大潮,为一个新的确立,知识者放弃基本的常识判断,自甘堕落为暴力的同谋。而另一暗流,又走向一个极端,即干脆没有了对人对民族历史的基本尊重。怎样丑怎样脏怎样写,怎样恶怎样怪怎样作。将写作变为一场展示或夸大民族丑恶的大竞赛。华夏大地,一个教化如此深远、心性如此优雅的民族,在这些作品里几乎和野蛮人没有区别。这些作派,本质上仍是施暴。骨子里延续的仍是奴性的思维。目的只一个,将媚眼投向西方,投向那个看起来似乎并不存在的主子。所以百年的中国文学史,堪称为文化的自虐史。即自己虐待自己的历史,虐待自己的文明,也虐待着自己的现在和将来。而这正是近代以来,东西方文明的交流与碰撞中,中国文学畸形发展的实际现状。勿庸讳言,我的小说写作,同样经历过这种畸形发展的深刻影响。

真的和好的文学在哪里呢?不是没有,尽管它们也被挟裹在无法抗拒的暗流里,但在历史的一隅,那些被人们忽视的角落,仍有少数真诚的写作着,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守护着文明的薪火。是的,当你在最底层的村庄,看到一个贫困的穿不上第二条裤子的庄稼人,却仍不忘记将自己院落打扫的干干净净,给自己小女儿的头发上插一朵小花,你就该知道,文明以至于文学的根子没有断。自由博爱不是西方特产,美好同样在我们老百姓的心里。该抛弃和谴责的不在这里,而是知识者自己心中的暴力以及由它同卵双生的奴性。它已经深深地渗入了我们的血液。是我们用自己的血,供奉起残害自己文明的魔王。

回到自己。以前我写了许多苦难,许多残暴。也就这几年,在与京城一些优秀的有识者接触以后,我始才慢慢醒悟。我想,以后我的小说应该进入到第三个阶段了,即该从农民打扫干净的院落,和他们小女儿头上的小花写起,多写写隐藏在麻木与冰冷下的温暖和爱,让文明的温暖、爱的阳光,播撒进同样麻木冰冷的文学。2005年,我对自己以前的两部小说进行了认真地改写,一本是《一个作家的德行》(后改为《怅》),一本是《人外人》(后改为《阿盛正传》)。从此除了《骚土》,我又有两部可以放心让读者去看的书了。

我非常赞同一位智者的说法,专制是一个魔咒。既然知道是个魔咒,那么就让我从自己心里,从自己的写作里,先解开它吧。

老村

2014.5

书评(媒体评论)

一部《柳如是别传》,一部《骚土》,这两部20世纪下半叶的作品,是属于新世纪的。

——张宇光

经典之作只有天才作家才能写成,而天才作家是不世出的。我们绝不敢说,没有曹雪芹,《红楼梦》照样会出现。如今,我们终于盼到了一部经典之作。这经典之作,就是老村的《骚土》。

——吴洪森

老村的心目中一定有着一种火美,这种不言的人美弥漫在天地之间,他看见了,而且试图告诉我们这种大美。最终,这种大美也是他执着地追求的目标。

——邱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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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3: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