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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寸心造化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余光中
出版社 龙门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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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一首《乡愁》,让我们认识了诗人余光中。其实,余光中先生不只是在诗歌方面造诣很深,在散文创作方面也颇有成就。由龙门书局出版发行的这本《寸心造化》就是余光中先生在香港出版的散文自选集。三十多年来诗人在这方面的不凡功力,尽收眼底。

内容推荐

《寸心造化》为著名华语散文家余光中的散文自选集。《寸心造化》分为六个部分:人物,忆文坛旧友轶事与另一段城南旧事;行旅,描旅行游走的怡情景致与人文风貌;文艺,赏西方绘画戏剧诗歌经典传世佳作;纵笔,抒那雨那土那山那石的灵性与传奇;谐趣,侃世相讽世事戏古人并幽自己一默;宏观,诉天方飞毯游历东西后的乡情乡愁。

目录

导言/余光中的缪斯 刘绍铭

人物

阿拉伯的劳伦斯

论琼·贝兹——“听,这一窝夜莺”之

沙田七友记

爱弹低调的高手——远悼吴鲁芹先生

文章与前额并高

仲夏夜之噩梦

另一段城南旧事

行旅

南太基

登楼赋

风吹西班牙

满亭星月

山国雪乡

黄绳系腕——泰国记游之二

桥跨黄金城

金陵子弟江湖客

文艺

岂有哑巴缪斯?

巴黎看画记(二题)

梵高的向日葵

一笑百年扇底风——《温夫人的扇了》百年纪念

为人作序——写存《井然有序》之前

面目何足较——从杰克逊说到沈周

当我到六十四岁

纵笔

鬼雨——But the rain is full of ghosts tonight

Edna st.VincentMillay

咦呵西部

望乡的牧神

山盟

听听那冷雨

不朽,是一堆顽石?

春来半岛

谐趣

给莎士比亚的一封回信

幽默的境界

尺素寸心

我的四个假想敌

娓娓与喋喋

另有离愁

开你的大头会

戏孔三题

宏观

天方飞毯原来是地图

新大陆,旧大陆

试读章节

一个半世纪前,一个英国人企图扶助一个弱小民族,反抗雄踞在中近东的土耳其帝国,他失败了。半世纪前,又有一个英国人做同样的尝试,凭了超人的智慧、毅力和体能,他成功了,结果是土耳其帝国的崩溃。前者是拜伦,后者是劳伦斯(Thomas Edward Lawrence),俗称阿拉伯的劳伦斯。两者还有一些类似之处:例如,都是成名甚早,都是英年夭逝,都是出身有名学府,都特立独行,和英国绅士社会格格不入,甚至面忤权威。另有一点巧合:拜伦出身贵族;劳伦斯虽无爵位,但他的生父原来是爱尔兰威斯特米思七世从男爵查普曼(Sir Thomas Robert Chapman),为了和女家庭教师(亦即劳伦斯生母)私奔遁世,才易姓为劳伦斯。

但是两者有一个基本的差异。在私生活上,拜伦本是一个纨绔子弟,耽于逸乐,且顾影自怜,善于作态。劳伦斯的心中也有一株顾影水仙,但大任降身之际,他的灵魂能提升到史诗的高度,进而支持他的肉体,去忍受只有超人才能负担的痛苦和疲惫。多才的劳伦斯曾经翻译荷马的史诗,但他的名著《智慧七柱》(Seven Pillars of Wisdom)也已成为记述一次大战东战场的现代史诗,而他自己便是这篇史诗的主角。沙漠,沙漠的空廓和虚无,那种远离文明的原始的煎熬和晕眩,那种对内要说服自己,对外要说服阿拉伯各民族要征服土耳其人更要克服大自然的多重压力,对于这位现代史诗的主角,是一种形而下的也是形而上的考验。沙漠,原是天才内在的气候。绝顶的天才,原就命定了要忍受绝对的寂寞。“天才恒侵袭,但凡人占据且拥有。”劳伦斯如是说。大漠中往返的长途跋涉,驼背上的日日和夜夜,就劳伦斯的一生而言,正是一个缩影和一个象征。

而在舌敝唇焦之后,在摩顶放踵和出生入死之后,在肉体委顿和心灵颓丧之后,他成功了,因为他已名闻全球,而土耳其帝国也已经瓦解;但同时他也失败了,因为在内部的纠纷和协约国的阴谋下,阿拉伯非但不能独立,反而惨被瓜分。他曾站在协约国与阿拉伯之间,向后者保证战后的独立和自由。那些游牧民族曾如此相信他,崇拜他,视他为救世主,凡他至处,人群争挽他的衣裙,而他也隐隐然以现代的弥赛亚自命。战后的现实令他幻灭,而更重要的是,他感到自己像一个骗子。一切光荣都变成耻辱;人们的赞美和宣传只会加深他的自咎和厌憎。由于英国在法国压力下违背了战时对阿拉伯人的诺言,劳伦斯竟在英皇召见时当场拒绝了乔治五世的授勋,以此作为一种抗议。事后,当时的国防部长丘吉尔,还曾为此事面责劳伦斯上校的无礼。

因为那时,劳伦斯已因战功而擢升为陆军上校了。但不久他做了一件令朋友们大惑不解的事情。尽管当局有意延揽他人阁,而丘吉尔也表示愿意保荐他出任海外某地总督,但他都毅然谢绝,宁可改名易姓,隐入行伍之间。终于在1922年,劳伦斯以约翰·休姆·罗斯(John Hume Ross)的假名加入英国皇家空军,接受新兵的入伍训练。他的真相很快被人窥破,经报纸一加宣扬,窘困的空军当局只好将他革退。在劳伦斯再三的要求下,皇家空军同意了一个条件:如果劳伦斯能在陆军中服役一段时期而表现良好,则他可以回到空军里去。劳伦斯遂又易姓为萧(T.E.Shaw),在战车队的军需站工作了一年。据说他改姓萧,是因为他对萧伯纳非常钦佩,而且,由于面貌有点像那位名作家,曾被误为萧伯纳之子。战车队轻松的工作,使他有充分的余暇完成《智慧七柱》牛津版的修订,并翻译了两部法国小说。之后他果然回到空军,一直到1935年才期满退役。同年5月13日,一个名叫亨利·威廉森的朋友,认为英德两国交恶之际,劳伦斯是唯一胜任与希特勒商讨的人,乃邀劳伦斯去洽谈此事。劳伦斯在骑电单车去邮局拍电报给魏廉逊的途中,为了要闪避两个骑单车的男孩,滑出路旁,伤重昏厥,六日后死去。至今他的半身像仍竖在伦敦圣保罗大教堂中,与纳尔逊、威灵顿、康斯特布尔为伴。

劳伦斯在阿拉伯的英雄史迹,尽人皆知,不用我来复述。他在战后的种种表现,也非这篇短文所能详谈。此地我只能提一提他异常复杂的个性,和他在一战后期及战后所表现的矛盾、沮丧、迷惘与自嘲自虐的心境。

许多传记家,甚至劳伦斯自己的朋友,对于他的特立独行,都感到难以了解,而有所谓“劳伦斯之谜”一说。例如:劳伦斯在进入土耳其重镇大马士革之后,何以在自己胜利的巅峰突然引退?何以在战后,朝野同钦,而国家方欲委以重任之际,他要遁世逃名于士卒之间,且接受极其苛严的训练?身为大英雄和名作家的他,经常在书信中透露悲观和懊丧。在给母亲的信中,他诉苦说:“要安于无所事事,我还太年轻;要从头开始,我又太年长了。”致诗人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的信中,他说:“我深深地感到,自己的生命,在真正的意义上,已然逝去。”

劳伦斯所以突然离开大马士革,除了因为阿拉伯仍四分五裂,而英法的政治阴谋令他心寒齿冷之外,尚有另一隐衷。据说他一直因为自己是私生子而深感羞辱,乃视性为一种不洁,非但终身未娶,即女友也鲜闻来往。尤为不幸的是,在阿拉伯战役的后期,他因潜入敌后探刺军情,在德拉(Deraa)被捕。土耳其司令官并不知道他就是劳伦斯,但惑于他的白皙肌肤,竞拟向他施行鸡奸。在劳伦斯的反抗下,司令官将他刺伤,并令四名兵勇于鞭笞他之后,一一将他奸污。据劳伦斯在《智慧七柱》中的自述,当时他乔装阿拉伯人,虽在极端痛苦之际,仍能努力自抑,只用阿拉伯语,而不用英语呻吟。此事是否夸张,后人意见颇为分歧,不过它对劳伦斯身心的摧残,是无可比拟的。在德拉受辱之前,他在别人和自己的想象之中,俨然是弥赛亚再世。但经过了那次事件,他的自我神化和英雄气概便颓然崩溃了。这种幻灭,加上后来自疑是一大骗局,令他视表面的光荣如粪土,甚且怀疑一切的所谓伟大云云,恐怕都是起于误会。

P2-5

序言

余光中的缪斯

刘绍铭

《寸心造化》是余光中在香港出版的散文自选集,三十多年来诗人在这方面的不凡功力,尽收眼底。光中在台湾初以诗作露头角。第一本散文集《左手的缪斯》(1963)面世前,已出版了三本诗集。一个不是“左撇子”的作家,把散文书写认作左手Huse的产品,大概是要我们记得,他右手写出来的诗词,才是他身份的标记,虽然这两种文体对他说来并无轻重之别。

的确,我们想到余光中,眼前最先浮现的是他的诗句,一如我们说到鲁迅,总先想到狂人、阿0或祥林嫂的道理一样,虽然鲁迅的杂文跟小说一样知名。

当我死时,葬我,在长江与黄河

之间,枕我的头颅,白发盖着黑土

在中国,最美最母亲的国度

我便坦然睡去,睡整张大陆

以上一节,录自光中的《当我死时》。照理说,任何足以入诗的意念亦可充作散文的素材,尤其是像余光中这样一位左右手挥洒自如的作家。《当我死时》用散文来写,效果会怎么样?这问题诗人也不知道,因为此诗没有散文版。我相信创作是一种Selzure的过程,一种感情被俘的经验。掌管余光中的Huses,是两个“醋娘子”,争着要把他拥为己有。那夜,余光中突然想到小情人,思念一动,就被右手的Huse挟持过去,再没有闲情计较胸中翻滚的情意用散文来表达是否更得体更委婉。于是他就用右手写下《等你,在雨中》:

等你,在雨中,在造虹的雨中

蝉声沉落,蛙声升起

一池的红莲如红焰,在雨中

你来不来都一样,竞感觉

每朵莲都像你

尤其隔着黄昏,隔着这样的细雨

Selzure是赤裸裸的占有。思念小情人时,其他类型的文字都哑然失声。此刻此情此景,雨中的小情人只合入诗。

因为我们不能替余光中作解人,以“科学”和理性的方法解释为什么像《当我死时》和《等你,在雨中》这类题材只合入诗,才迫不得已找来两个“醋娘子”插科打诨一番。其实,写文章跟为学做人的道理一样,如能适才量性,就会得心应手。收在《寸心造化》的文章,作者就内容分为六类:人物、行旅、文艺、纵笔、谐趣和宏观。余光中年纪一把,却不失童心。钟玲说得好,“不熟悉他的人,会以为他是个不苟言笑的学者,一脸肃穆。殊不知他厕身朋友之间,一向是幽默大师,是冷面笑匠。”怎见得?刚好“谐趣”辑收了《戏孔三题》,其中一题说到孔老夫子、杜甫和韩愈三人分别收到“世界汉学国际研讨会”的请柬,要到什么番邦去开会,行前跑到文具店印制中英对照名片。文具店老板对不通洋务的夫子解释,Confuclus是“孔夫子”拉丁化的尊称,不合印在名片上自吹自擂。幸好夫子名丘,字仲尼,老板因利乘便,就给老夫子起了一个既合规矩,也不失国格的洋名:J0hnny Kong。杜甫呢,幸好他字子美,不然他老人家名字的音译有失诗圣尊严。Tu Fu听起来像“豆腐”。倒过来呢,Fu Tu就是“糊涂”,不成体统。洋人名字先行,姓殿后。子美杜,不就是Jimmy Tu吗?

韩愈怎办?他老人家的大名,韩愈或愈韩音译都犯忌讳。Han Yu,人家接过名片,随口念出来就是Hang You! “吊死你”。怎可以千里迢迢跑到人家国家撩是斗非。倒过来念变了You Hang! “去上吊吧”。看来韩夫子的名字要变通一下,不然一到外国就招杀身之祸。文具店老板一念及此,乃依前例,在韩先生的字号上想办法。韩老不是昌黎先生吗?太好了,昌黎,昌黎,Charlie,Charlie,天衣无缝。

“戏孔”还有下文。有一次,余光中在高雄中山大学的电梯里遇上孔子八十多代后人孔仲温教授。文质彬彬的孔教授每次在电梯遇到诗人,总让他先走。这次碰头,诗人忍不住问他:“你们伟大的先人带曾子出门,谁走前面?”孔教授不假思索地答道:“当然是孔子。”余诗人嘻嘻笑道:“错了。是曾子。争先恐后。”

余诗人“戏孔”之余,也戏莎士比亚。《给莎士比亚的一封回信》揭露了一桩天大的秘密。原来莎翁曾对诗人表示过有兴趣到中国讲学。诗人感奋之余,四处奔走筹募经费,但多番努力,还是一个铜板也拿不到。理由是:莎氏学历只有中学程度,没有学术著作。如果他在创作之余,写些学术论文,譬如说《哈姆雷特脚有鸡眼考》之类,那拿经费的机会就大多了。

“戏孔”也好,“戏莎”也好,都属于the art of irrelevancy,滑稽突梯,颠倒众生,庄子、吴承恩是这门艺术的大宗师。套用王朔的话,irrelevancy就是“一点正经都没有”。Irrelevancy有时是儿戏、儿嬉。这类题材,可不可以入诗?当然可以,英国大诗人蒲柏(Alexander、Pope,1688—1744)笔下的《群愚史诗》,就是用“英雄偶体”写成的。余光中不以诗“戏孔”,不见得是左手缪斯稳操胜算的结果,而是诗人适才量性的表现。

他翻译《梵高传》(1957)和《不可儿戏》(1983),也是适才量性的选择。我一向认为,翻译是借来的生命。余光中从事创作,对梵高那种烈如火焰的“生之欲”,那赤裸裸的Just for life,自有特别深刻的体会。梵高割耳朵以显激情,余光中通过翻译去感同身受。他翻译王尔德的作品,道理也一样。他本来就是一个风趣幽默、语言机警有锋的文体家,风格上大家投缘,翻译王尔德应是一个旗鼓相当的配搭。也许我们可以这么说,翻译有助作家发潜质之幽光。

余光中散文,上承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余绪,下挹雅舍芬芳,以族谱论可说系出名门。此派文字,有如英国绅士言谈,不温不火,最宜小题大做。《娓娓与喋喋》是此类文字的表表者。朋友聚旧,娓娓而谈,人生一乐也。最怕的是因公吃饭,相遇的都是张三李四。迫于礼貌,你只好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们“搭”上。

这时,得凭你的运气了。万一你遇人不淑,邻座远交不便,近攻得手,就守住你一个人恳谈、密谈。更有趣的话题、更壮阔的议论,正在三尺外热烈展开,也许就是今晚最生动的一刻;明知你真是冤枉,错过了许多赏心乐事,却不能不收回耳朵,面对你的不芳之邻,在表情上维持起码的礼貌。其实呢,你恨不得他忽然被鱼刺哽住。这种性好密谈的客人,往往还有一种恶习,就是名副其实的交头接耳,似乎他要郑重交代的,句句都是肺腑之言,恨不得回其天鹅之颈,伸其长蛇之舌,来舔你的鼻子,哎呀,真是t&te—a—tete还不够,必得TIOSC—to—nose才满足。

余光中既以左右手所出自定身份,我们介绍他生平时自然会依这个次序:诗人、散文家、翻译家。其实余光中还有一种身份,他是学界和文艺界难得一见的elocutlonlst。据《韦氏字典》所载,elocutlon是a style of speaklng,esp.in public;the art of effective public speaking。听过余诗人演讲的人想都会同意,他登台作“秀”,极有气派(style)。口齿伶俐、风趣幽默、吐属不凡,看来真有手挥五弦目送飞鸿的架势。难怪他在大陆、台湾和香港各大专院校这么受欢迎。我的朋辈中,仅白先勇有此魅力。几年前余光中应邀到南京大学演讲,谈《创作与翻译))。时逢10月1日大假,学校只贴出一张小海报,谁料不知来路的听众忽然涌现,三迁会场才能开始。他在《金陵子弟江湖客》有此交代:“师生都来得很多,情绪也十分热烈。听众的兴奋令讲者意气风发,讲者的慷慨更加鼓舞了听众。中文的‘演讲’也好,‘讲演’也好,不但要讲,多少还要演,所以显得生动。对比之下,英文的talk只讲不演,就不及中文传神了。”

他在南京大学的演讲,既与翻译有关,不知有没有趁机会自弹自唱,把当年翻译披头士的歌《当我到六十四岁》念给在场的“粉丝”听呢?

当我老了,头发掉了,

好多好多年以后

你还会送我一张华伦丁,

生日卡片,酒一瓶?

三点差一刻要是还没回

你可把门锁好?

你还会需要我吗?

还会喂饱我。

当我到六十四岁?

那时连你也老了,

只要你肯开金口,

我就愿跟你厮守。

我可以帮忙,修保险丝,

当你的灯不亮时……

余光中翻译披头士歌曲,也是适才量性的一种实践。1969年秋,他只身在北美做客,高栖在山城丹佛,发觉苦涩的岑寂中,最能解忧的不是文学,而是音乐;不是古典音乐,而是民歌与摇滚,尤其是披头士的歌。诗人跟他们四位既投缘,一拍即合,借了他们的歌词,道出自己的心声。说翻译是借来的生命,在此又找到了佐证。

无论就时序或内容来看,诗人以《新大陆,旧大陆》作为《寸心造化》之大轴,至为恰当。此文近八千字,成于2002年6月,记录了诗人半个多世纪的心路历程,曲曲传出他对台湾、大陆千丝万缕的情意,是“余光中研究”一篇重要的回顾与前瞻。1995年在吉林作协的欢迎会上,诗人说自己小时从未去过东北,但老来一听人家唱“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仍会震撼肝肠。他说着说着,竟忍不住流下泪来。《新大陆,旧大陆》是这么开头的:

自从1949年7月的一个夏日。我在厦门的码头随母亲登上 去香港的轮船,此生就注定了半世纪之久不再见大陆……怎料得到,当时回顾船尾,落到茫茫的水平线后的,不仅是一屿鼓浪,而是厚栽一切的神州。更未料到,从此载我荫我,像诺亚方舟的,是一座灵山仙岛。但不幸中隐藏着幸运,当日那黑发少年已经廿一岁了,汉魂已深,唐命已牢,任你如何“去中国化”都摇撼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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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6: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