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跃辉,1984年6月生,云南保山人,复旦大学首届文学写作专业研究生。小说见《人民文学》《收获》《十月》等刊。中短篇小说集《少年游》入选中国作协2011年度“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
《散佚的族谱》为中短篇小说集。《散佚的族谱》精选了80后代表作家甫跃辉《收获日》《庸常岁月》《八月》《暖雪》《我的莲花盛开的村庄》等代表小说,文风质朴,语言精炼,具有独特的民族风味和乡土气息,颇具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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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散佚的族谱/新生代作家小说精选大系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甫跃辉 |
出版社 | 安徽文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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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甫跃辉,1984年6月生,云南保山人,复旦大学首届文学写作专业研究生。小说见《人民文学》《收获》《十月》等刊。中短篇小说集《少年游》入选中国作协2011年度“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 《散佚的族谱》为中短篇小说集。《散佚的族谱》精选了80后代表作家甫跃辉《收获日》《庸常岁月》《八月》《暖雪》《我的莲花盛开的村庄》等代表小说,文风质朴,语言精炼,具有独特的民族风味和乡土气息,颇具功力。 内容推荐 《散佚的族谱》为我社“新生代作家小说精选大系”的一种,收入了当代80后云南籍作家甫跃辉的五部中篇小说,作者以一个“异乡人”的身份进行回顾式的写作,并在《散佚的族谱》中融入自己对乡土的解读和对记忆的还原、重建,从不同时空展现了一个以农耕为主的乡村,以及在这乡村中世世代代生活着的人们的生存状态。 目录 序一:云南汉子甫跃辉(徐则臣) 序二:80后“传统作家”甫跃辉(金理) 收获日 庸常岁月 八月 暖雪 我的莲花盛开的村庄 后记:散佚的族谱 试读章节 第一章 月亮还未落下,如一块凉薄的冰,浅浅地浮在青瓷碗底。时值8月,庄稼成熟的浓郁芬芳弥漫在田野和村庄,丰收的喜悦、终结的哀伤,还有天长地久亘古不变的庄严,这一切都静悄悄地在月光中浮动着。女人的一只手横在月光照不到的暗处,摸索着揿亮灯火,强烈的白炽灯光射向男人黝黑的国字脸,浮肿的眼皮抖了抖,裂开一条缝。睡在另一张床上的儿子同样感到了光的刺激,但他固执地抱住梦境,很不乐意地翻了个身,背对灯光,试图重温灯光打断的好梦:一个大青皮雪梨,一间敞亮的房间,且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毫不客气地在雪梨丰硕的腹部咬了一口,饱满的汁液涌出来,甜甜的,触到舌尖的一刹那几乎令他晕眩……灯光一照,硕大的雪梨倏然飘远,消逝成一个淡淡的点。他认出那是窗外的月亮,很懊恼地闭上眼睛,努力回味舌尖的感觉。 刘春山蹲在房前的缅桂树下磨镰刀。缅桂树宽大的叶影随他的动作轻微晃动,如同水面的影子。刘春山瞅着凌乱的影子出神,脑子一片空白,两条黝黑的手臂机械地前后移动,呛啷啷,呛啷啷,镰刀弯弯,在他眼前晃成一弧白光。缅桂花开满枝头,小朵小朵白色的嘟着嘴唇,在浓绿的叶子底下藏头露脑,它们的清香粘在清晨湿漉漉的风中,一阵一阵地传得很远。刘春山撮起鼻子嗅了嗅,三个响亮的喷嚏冲出,揉揉鼻子,他闻到的已经是从灶房飘出的饭菜香。他放下镰刀,松了松裤带,为肚子腾出发展空间,歪着脑袋朝灶房走去。 “晌午饭炖在锅里,放学回来吃完饭记得把碗洗了,不想洗也记得把碗泡锅里,再像上回那样吃完把碗随便往桌上一搁,汤汤水水的都干在碗里,哪个洗得干净?”儿子用被子蒙着头,并不理会李惠文说什么。儿子真让她操碎了心。结了婚,生下儿子,丈夫高兴得手舞足蹈,只会对着自己傻笑。她虚弱地睃一眼那团丑陋的红色肉体,那是他的骨肉,也是她的骨肉,她该把它当作心肝宝贝,可她心里分明有些怨,它毫不讲理地向她宣布了它的存在的那天,她便狠狠地用指甲掐它,掐死它。父亲把她打了一顿,打完了蹲在一边哈拉哈拉痛哭流涕,母亲把她抱在怀里,骂她,骂丈夫,也骂自己。她心里涌起强烈的酸楚,一阵一阵,为自己,为母亲,也为父亲。她见不得父母哭泣,她宁愿父亲再打她一顿……细细的竹棍落在身上,一条又一条红色的山峦暴起。疼痛在她身上如垂死的蛇,翻滚着,尖叫着,她的心却分外平静。……母亲使劲将她的头挤到胸前,母亲的两只乳房如同干瘪的米袋子,饱经风霜地耷拉着,抚慰她,责难她。母亲涕泗横流,抹一把眼泪,又抹一把鼻涕,哑着嗓子说:“你这是自作自受呀,这是你的命!” 这是她的命!如果不是一时的绝望,她不会有他,她也不会嫁到这穷乡僻壤。她会嫁给谁?许多年来那个人恍如一团明亮的光,时常飘过她的梦境,她抓不住他,那才是她的命。她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在梦中喊出他的名字,走漏了秘密。吴作栋。这三个字在她心里干回百转、萦绕不绝,却是对谁都不能说的,不能说,她生怕说不好,说坏了那三个字。丈夫的粗蠢让她放下了心,丈夫并不会疑心她。——这同时也让她分外伤心,丈夫对自己竟然连疑心都不曾有! “听见没?吃完饭把作业做了,下午我们上街买今晚吃的东西。” “你几天前就说过去买东西买东西,现在还没去!”刘瑞明唰地扯开笼在头上的被子,很委屈地大声喊。这是什么父母?说过的话从来就没算过数! 刘春山站在院子里卷了一支烟。黄黄的烟草,一丝一缕用白纸卷成喇叭状,就是他的烟了。哧啦,划亮一根火柴,小小的红色旗帜凑到大喇叭头上,冒了一股青烟,没点着。火柴差点没烧到他的手指。妈的,烟丝又受潮了。他甩甩手,歪着脑袋又擦亮一根火柴。最近什么事都不顺,心想怎么说也是中秋,为了老婆孩子,这节不能过得太寒碜,那天鼓起勇气到对门刘春堂家借钱,刘春堂白色的确良衣兜里那包烟半遮半露,他眼睛不由得一亮,红塔山!那一瞬间他忘了自己到刘春堂家是做什么来的,愣愣地看定了那包烟,咽了一口唾沫。刘春堂笑眯眯的,掏出烟来,敲了一支点上——他的心跳瞬时加速,妈的,想不到今个儿运气好,还能抽上一支红塔山。——他几乎伸出手去。刘春堂笑眯眯地把烟放回衣兜:“人这张嘴还真他妈娇气,习惯了什么就是改不过来,我就习惯了抽这烟,我这种烟老弟抽就太没分量了,飘得很,没劲道。”他悻悻然地笑,连说是这样是这样,暗暗地把意识中已经伸出去的那只手拉回来。这钱还怎么借?没法借。P1-3 序言 这两年常去上海,每去必见的人里,甫跃辉是一个。能经得起反复见面的,如果不是欠债不还的,肯定是很谈得来的朋友;跃辉是个穷人,在上海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可能比他还穷,在我还没开始吃的时候就得考虑老婆孩子饿不饿,所以,最近几年他还没办法借到我的钱,只能做朋友了。我认识他的时候,跃辉还在念书,毕业之前到杂志社实习,有一天我在上海作协的食堂里吃饭,一个瘦小伙跟钟红明一起进来。红明老师说,这是小甫。我们打过招呼,说了几句跟午饭无关的话,各自吃饭。过些天,我又去作协食堂,再次碰见跃辉,我一眼就认出这个云南人,上海本地不太产脸膛黑红、笑声粗疏豪放的年轻人。此后成了朋友,我再去上海,到了就会电话或者短信一下:聊聊?跃辉通常的回答是:在哪? 我很喜欢这种简洁义气的方式,知道方位后,马不停蹄地赶过来。如果在北京,我也会问远道而来的朋友:在哪?但在上海,离开了我每次都住的陕西南路、巨鹿路和襄阳路,我基本就是个瞎子,想一想要绕很多弯才能到的福州路书城和陆家嘴,我都会犯晕,所以我通常都是约在巨鹿路附近的某个咖啡馆或者饭馆,守株待兔地等着朋友们过来。某日我在上海,忙完了手头的事,给跃辉打了电话。我以为他就在我住的宾馆附近活动,不想那天他不上班,住在复旦那边。从复旦到巨鹿路到底有多远,我至今也没弄明白,但我知道挺远,尤其在傍晚下班的点儿,车堵得人喘不过来气,天还阴刺刺、凉飕飕地飘着雨。我说那就算了,下次聚。不到一小时,跃辉说,他到楼下了。他穿雨衣骑着电动自行车从复旦那边赶过来了,头发梢上滴着水。 他穿着长途跋涉的雨衣的样子给我一种非常可靠的、乡土的印象,像村里的邻家兄弟。这么说并非因为跃辉从乡村来,而是因为,这种淳朴厚实的品质在上海和北京这样的大都市里是如此的稀缺。在高楼大厦中间,汽车喇叭和老板的吆喝在身后催命地赶,我们已经习惯了过一种计算成本和权衡利益的生活。 在我有限的交往和认识里,朋友似乎可以分成两类:一类很庙堂,你们得在大排场上才能谈事情,要进大馆子、喝好酒,即便扯淡也得到优雅的咖啡馆和茶馆里扯,搞得极尽庄严和仪式,否则你会觉得对方很不舒服,你也会跟着很不舒服,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另一类朋友很家常,在小馆子和路边的大排档上吃喝你都觉得适意,他不挑剔,不必非得把身份和谱儿摆到别人眼皮底下,他随遇而安,可以把水当酒喝,也可以把酒当水喝,作为朋友他不让你有心理负担。我喜欢后一种,恰好跃辉就是后一种。在一起聊天,饿了,问他:吃点儿啥?他会说:随便。在上海我需要的正是这个随便的感觉。 因为户口和工作关系在上海,尽管我无法常住上海,依然本能地要在这个城市找到一点儿家的感觉。但是,居无定所,也无力购房置地把自己像颗图钉似的摁在那里,每次去上海我只能暂住酒店,进房间一看见整齐划一的床铺和桌椅摆设,我就会生出一种奇怪的时空错乱感。好像我千里迢迢回到家,发现房子已经卖给了别人,房主告诉你:要住吗?租给你。那感觉很不好。白天忙忙叨叨干正事倒还无妨,一到晚上,该做的做完了,结婚生子的朋友们也各回温暖的巢穴,我孤家寡人一个就觉得上海的夜晚十分凄凉,迫切想找个朋友在最日常的意义上打发掉这个夜晚。我就给跃辉打电话,他是王老五,我在上海的朋友里屈指可数的可以当夜游神的人之一。他就骑着他的电动自行车来了。 我问:吃点儿啥? 他说:随便。 我们在襄阳北路就近买了啤酒、熟食和馒头,拎着若干个塑料袋和饭盒到我住的房间,边吃边喝边聊。对我来说,这种最日常的生活场景可以有效地缓解我的乡愁和局外人的孤独。跃辉能喝酒,能喝多少我不太清楚,反正没见他醉过。我的酒量可怜,只一听啤酒,剩下都归他。跃辉喝酒不作场面态,不说场面话,很家常,能喝多少喝多少,喝得不舒服了,就说:算了吧。那就算了。和他一起喝酒吃饭,是我愉快的上海回忆之一种,因为家常。 跃辉是云南人,住大山脚下。他跟我说,从上海回家,坐飞机、火车、汽车,前后要折腾好长时间。家不远就是国界,一不小心就到了缅甸。有一回他到边境玩,赶上缅甸兵荒马乱,枪子儿他耳边嗖嗖直飞。他还说他去边境一个擅酒的村寨,坐在人家的竹楼上喝酒,楼下是牛圈,他们用搪瓷缸喝白酒,一缸一缸地下,他喝不动,悄悄地把酒漏到竹楼下的牛圈里,别人都喝醉了他还清醒着,村人大惊,竟有人酒量胜他们如此,叹为异人。讲完这些,他得意地哈哈大笑,不知道楼下的牛醉了没有。跃辉有故事,好像我认识的云南朋友都有一肚子故事,跟云南这个地方本身一样,充满了丰富诡异的东西。比如诗人雷平阳和朱零,讲起云南的边边角角,包袱也能一个接一个地抖。他们都海量,喝起酒来直如汲水长江。他们也都和跃辉一样,身上有豪爽、坦荡和朴正的东西,可以成为“家常”的朋友。 在这个路径上谈年轻的小说家甫跃辉,我才算找到了切口。我们经常边喝边吃边聊,聊文学。批评家徐妍教授有一次在电话里跟我说,有个80后作家甫跃辉值得关注。我说我早注意了,他前景远大。他具备了在这个时代可能成为好作家的几乎所有条件:有才华,接地气,有故事,受过系统的高等教育和学术训练,勤奋;最重要的,他有年轻人难得的朴正之气,以及平易地深入日常生活的能力。 跃辉年轻,黑瘦,个头也不甚高,但我在向别人描述他的时候,依然觉得最合适的标签是:云南汉子。“汉子”这个词在今天被用得偏僻狭窄甚而狭隘了,离开了它该有的正大的方向。在我的理解里,这个词一点儿都不粗野卑俗,也不有勇无谋,一副光膀子上缀满油汗珠的样子;相反,它朴实低调厚重,于生活、于文学,都拿得起扛得住放得下,可做朋友、哥们儿和兄弟。我加上“云南”两个字,是希望跃辉在上海又能不混淆于上海,因为在今天,“云南”同样是种难得的品质。 后记 2010年4月18日,我写过一篇创作谈《依旧温暖如初》,讲了我和“故事”的故事,后发表于云南《滇池》杂志。且偷个懒,先全文引述如下: 最早给我讲故事的人是奶奶。我出生一年半后,弟弟也随之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母亲照顾不来两个孩子,我只能挪到奶奶身边去。奶奶那时候六十多岁,——印象中,却似乎和如今八十多岁的模样没太大区别,或许是农村人老得快吧。奶奶的模样么,总是一顶暗灰色的毛线帽子,皱巴巴的脸,有些驼的腰,一双裹了又放开的“解放脚”,走路时总是背着手,埋头往前冲似的。奶奶住楼上,我们挤一张床。如今对那些漫长的日夜,能记起的细节已经极少,只记得那时总是停电,没有装修过的楼上空旷而漆黑,能听见老鼠在屋顶碎碎跑过的脚步声,叽叽的吵闹声。奶奶点了油壶,豆粒般的灯火被黑暗挤对得东倒西歪,奶奶便拥了我,在被窝里讲故事,不知不觉在故事里睡去。也有些时候,早上听到屋后竹林里的鸟叫,小孩子吵嚷着走过竹林边的小路,我便会早早醒来,奶奶睡得短,也醒来了,天还未亮,起来也没什么事做,便还是讲故事。 奶奶的故事很多,且很少重复,现在想来,那些故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故事近乎笑话。其中最简单的一个,也是最常被奶奶提起的一个,是有个姑爷到丈人家去借犁,不想另两个姑爷都去了,丈人家呢,又只有一把犁,只能借给其中一个姑爷。丈人只好出了一道题,让几个姑爷吃热稀饭。热稀饭很烫,另两个姑爷被烫得喉咙发白,仍旧将稀饭一口一口往喉咙里喂。只有我们的主人公不急不忙,一面用筷子搅拌稀饭,一面往碗里吹气,还念叨着,借得到借,借不到不借。结局自然可想而知,另两位姑爷最终被烫得再也咽不下稀饭,而我们的主人公端起凉了的稀饭,稀里哗啦倒进了肚里。 听奶奶讲这类故事,总能让我开心一阵子。这些故事还影响到了我们的生活,我和弟弟吃热稀饭,也喜欢用筷子搅着,念叨着“借得到借,借不到不借”……可这类故事只在奶奶所讲的故事中占了很小一部分。奶奶大部分的故事是令我惊恐的。或许,至今奶奶也没想到,她为我讲的那些故事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怎样烙印——它们形若鬼魅,时常唤起我对世界莫名的恐惧。 记得有一个故事里,有这样的情节,说是一只熊吃掉了一个女人,然后化装成女人的样子,潜入女人家中,想要一个一个吃掉女人的三个孩子。奶奶没有交代熊如何能够化装成女人,而熊也没有引起孩子们的丝毫怀疑。孩子们就那么和一只吃掉了自己母亲的熊睡在了一起。还记得听奶奶讲到这儿时我的惊恐,我想着,女人的三个孩子一定能够很快发现熊的真面目,然后合力杀死熊为母亲报仇。按理说,这该是一个童话故事,类似小红帽与大灰狼的故事,事实上,相差甚远。孩子们谁都没发现熊的真面目。第一天晚上,孩子听到熊夜里嘎巴嘎巴地吃东西,三个孩子就问熊,妈妈你在吃什么,熊说,在吃蚕豆,你们要不要吃?孩子说要吃,熊便将几个手指头递给孩子们。孩子……竟然吃了母亲的手指头。第二天,熊又在嘎巴嘎巴吃蚕豆,这回吃的是第一个死去的孩子的手指头,第三天晚上亦如此。孩子们吃了母亲的手指头,又吃了兄弟姐妹的手指头。直到两个孩子都死去了,最后一个孩子才明白过来,设计将熊杀死了。可是,这个结局已经不重要了。对我来说,吃手指头那个细节已经占据了头脑的全部空间。嘎巴嘎巴……嘎巴嘎巴……这声音在黑夜里毫无遮拦的楼上隐隐回响着。有时候奶奶睡过去了我还醒着,听到奶奶睡梦里咂吧嘴,也会让我毛骨悚然。这类吓人的故事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鬼故事。奶奶是赤脚医生,在农村里,大多是巫医不分的,奶奶不晓得通晓多少咒语,知道多少鬼故事。她讲的鬼故事,总是有史可查的,谁谁是村里的谁,是邻村的谁,都犹如一册账本,清清楚楚。我总是难以抑制地去想象,那黑暗中,正有某种可怕的东西隐藏着。我便夜复一夜地,在黑暗里咀嚼着恐惧的苦果。然而,我又总是一次次央奶奶给我讲故事。一旦走过了恐惧的滩涂,我总是越发感受到现实的温暖,能够很好地睡去。长大后想起来,我仍旧觉得这是个难以解释的事情。 当我渐渐长大,要上学了,才回到爸妈身边,我才算远离了那个鬼神难辨的世界。爸妈偶尔也会给我和弟弟讲故事,但都是现实的故事。阿爸是木匠,却喜欢读书,人又极聪明,记忆力非常强。有一天晚上,他大概是刚看完了一本小说,意犹未尽,就说要给我们讲讲。那会儿,我和弟弟还在做作业,阿爸说,不做了,给你们讲故事。能摆脱作业,是我们再高兴不过的。妈也来了兴致,坐在一边跟我们一块儿听。阿爸的故事,比我们想象的要好听得多,不知不觉地,我们就陷进故事里去了。阿爸这个故事讲了三四个小时,还没讲完,第二天晚上又讲了三四个小时,才总算结束。许多年过去了,故事的情节我忘得差不多了,但始终记得里面那位大力士曾经一次吃掉了“九牛二虎四象八骆驼”做的肉包子。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隋唐演义》,才隐约想起,那是薛仁贵的故事,不过,阿爸一边讲,一边添加了不少情节。还有一个“一石惊破水中天”的故事也是阿爸讲的,后来,我才知道,那是苏轼妹妹“苏小妹”的故事。 阿爸的故事大多是书里看来的,妈的故事呢,差不多全是生活中来的。她给我和弟弟讲了许多她小时候的故事,只有一个鬼故事是她听小时候外公外婆讲的。这个故事后来经过我的一些改造,写成了小说《红马》,写好后机缘巧合,就给了《广西文学》发表了,后来又被台湾的朋友要去,发在了《幼狮文艺》上。再后来,被复旦的博士张昭兵先生看到,他对这小说大加赞赏,觉得是我到目前为止写得最好的小说之一,为此,我大为诧异——我对这小说并不在意。过了好些时日,才明白,这小说是由一个流传了几十年的故事改编的,它之所以能够流传,一定有着某种让它一直流传下去的因素。而我们纯粹编造出来的小说,大多并没这样足以让它流传的因素。 我想,或许应该再听爸妈讲讲那些故事,听奶奶讲讲那些故事。但每年回家那么几天,忙这忙那,终也忘了这件事。每次回到上海后,又总想着,下次回家一定要再听他们讲讲。可下一次回家,即便闲着,似乎也找不到由头再让他们给我讲故事。毕竟,我早已不是可以用一些简单故事哄骗的小孩子,他们也不是当年那个讲故事的人了。讲故事,听故事,原来也是有年龄和心境限制的。在奶奶和爸妈眼中,我已经是“有学问”的大人了,他们如何能再用一些“幼稚”的故事来搪塞我呢? 这么一次次拖着,一年前回家,才知道奶奶老年痴呆了……就在我到家前的十来天,奶奶突然老年痴呆了。奶奶真去了她给我讲的那些故事的世界,神鬼难分,阴阳莫辨。许多熟人奶奶记不得了,许多事奶奶记不得了,那些给我讲过的故事……奶奶怕也记不得了。但奶奶记得我。奶奶平时总是感觉得受到威胁,不时要拿起刀和棍棒挥舞,说谁谁谁要害她,而那谁谁谁,早已死去多年。她和当初听她讲故事的我似乎处于同样的情境中,深感惊恐和不安。这样的情景,让旁边胆小的人也莫名地有些害怕。但奶奶一看见我,脸上常常能露出笑来。奶奶记得我。看着奶奶满是皱纹的笑脸,我似乎稍微明白了奶奶怎么会给我将那些恐怖的故事了。那些故事虽然恐怖,却能反衬出现实世界的温暖。现在想起来,恐怖已然消退,剩下的只是温暖。那些故事依旧温暖如初。 写小说,当然并不仅仅是讲故事。但小说若能像奶奶的故事那样,唤起一个人内心的哀戚、忧悒和恐惧,又能将之抚慰平整,不是一件很好的事么? 这里所说的“故事”,大多具有传奇的性质。大概是因为日常生活太俗常了吧?人需要在传奇的故事里寻找某种刺激。但刺激过后,我们仍然不得不面对一日三餐、鸡毛蒜皮、陈词滥调的“庸常生活”。故事有故事的逻辑,生活有生活的逻辑,两种逻辑是并行不悖的。小说的逻辑,或许就是在两者之间寻求某个平衡点?不能太传奇,也不好太平淡。 收入本书的五部作品,也在寻找着这样的平衡点。《收获日》《庸常岁月》和《我的莲花盛开的村庄》是中篇小说,《八月》和《暖雪》是短篇小说。它们所写的,都是我老家那个小村子的“日常传奇”。乡村,并不就意味着“土”,也并不就意味着“蛮荒”和“落后”。乡村也有乡村的逻辑,而非和城市对比得出的逻辑。乡村的逻辑,和城市的逻辑,也应该是并行不悖的。 这五部作品,都是我写作早期的产出(我2006年开始写作,这里有三部作品写于这一年),我现在不会再这么写了,我现在也很少写乡村——当然,我今后肯定还会写乡村,只是说,近两年,我的注意力不在这个上面。把这么五个东西搁一块儿出一本书,于我来说,也就有了些许纪念意义。至于说为什么要给这书取名“散佚的族谱”,而不是像通常的作品集那样,选取其中某一篇作为书名,我想再引一段之前的文字。这段文字出自我的创作自述《看啊,这些年!》,该文发表于2012年的《作家通讯》: 我曾为自己生在那样一个“小地方”焦虑过。说来可笑,我还曾为我的姓焦虑过呢。我姓“甫”,在我们那儿,这姓就不多见,离开老家后,我更是一个姓甫的人都没碰到过。我介绍自己时,常会说:“我姓甫,杜甫的甫,不是甫志高的甫。”可对很多中老年人来说,他们就知道“甫志高”,甫志高就甫志高吧,偏偏还把“Fu”读成“Pu”,为此,进一步把“甫”写成了“浦”或者“蒲”或者“莆”,甚至,写成“捕”。一次又一次,面对着稿费单上写错的名字,我就发狠,一定要好好写!一定要好好写哇!让更多的人会读这个姓,会写这个姓! 甫姓很少,但丝毫不妨碍我们甫家人修出像模像样的家谱。就我本人来说,我连我爷爷的父亲母亲,也就是我太爷爷太奶奶的名字都不知道。但我们甫家有的是人才,三四个人硬是憋屋里几天,整出一本家谱来,上溯十八代,祖居应天府(今年五月在湖北,和一帮朋友聊天,说到自己家族的来源,不是山西大槐树下,就是南京应天府)!这家谱印出几十份,村里的、村外的甫姓人家都发一份。这真够让我们甫家人热血沸腾的。那么,这本书写的正是那令我焦虑的“小地方”的各种人各种事,不如就叫“散佚的族谱”吧。这些散佚各处的故事,我把它们归拢来,赋予小说的表情,加以书本的身体,也算是过了一把修谱的“瘾”——史学家们写史书,文学家们写历史小说,各种“家”们写自传,都是讨的汶个瘾吧。 书评(媒体评论) 甫跃辉以质朴之心回到故乡,在不变的世界里寻找传奇;以平常之心面对眼前的世界,在迅速变异的生活里探求应当固守的精神。他以自己的方式,遵从自己的感受、感情和记忆,在写作中表达自己的意念和对生活的理解,寻找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关系要素:沟通。探讨这种不可沟通与不可逾越造成的悲剧与悲哀,这是一种值得尊重、提倡和呵护的创作态度。 ——首届“紫金·人民文学之星”短篇小说创作奖授奖词 一个不固定方位的南方,一个并没有在历史的躁动中被彻底改变和颠覆的乡村世界,一群可爱而悠然自得的乡民,构成了甫跃辉小说的基本面。正是在这样的基本面中间,甫跃辉讲述着中国乡村有多少种说不清楚的感情,有多少并不剧烈的冲突和可以和解的矛盾,多少出于爱的恨和归于平静的纠葛。 ——第十届华语传媒大奖年度新人提名奖授奖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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