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孩子》由克莱·卡迈克尔编著。11岁的佐伊不信任任何人。她的父亲在她出生前就离世了,她那不负责的母亲也任由佐伊自生自灭。在佐伊的母亲突然去世后,佐伊搬去与亨利叔叔一起生活。佐伊固执的认为亨利叔叔也会像其他人那样把她放弃。出乎佐伊的意外,她和亨利叔叔有很多共同之处:想法,暴躁的脾气,创作天赋以及伤心等等。作为忠诚的朋友,佐伊同情亨利叔叔的遭遇,她还认识了住在附近森林一个神秘的野男孩。当她还在挣扎如何去信任别人的时候,她努力赢得了流浪猫的信任。佐伊的探索精神激励着她和亨利叔叔相处,她也开始理解亨利叔叔艺术的真正魅力……
《野孩子》由克莱·卡迈克尔编著。
《野孩子》简介:
十一岁的女孩佐伊,出生前父亲就已经离世了,她从小跟着不负责任的母亲,在各种不靠谱的大人家里寄居流浪。母亲生病去世后,佐伊被亨利叔叔收养,一起在小镇上生活。
佐伊没有安全感,对大人缺乏信任。起初她以为,亨利叔叔会像她之前认识的那些大人一样,很快就会离她而去。然而随着慢慢的相处,佐伊发现她和亨利叔叔之间有很多共同点,而亨利叔叔和她之前见到的大人都不一样,全心地照顾她,给予她一些她从没想到会拥有的东西,比如一个独属于自己的房间、朋友般的对待和尊重、一间书房……在佐伊挣扎着如何去信任大人的时候,她也努力地照顾家附近的一只流浪猫,希望取得这只猫的信任。
佐伊还在亨利叔叔家附近的树林里发现一处小木屋,她整理了这里,把它当成自己的家。在这里,她遇见了一个带着白鹿出现的男孩,探索的精神激励着她去解开野男孩的身份。在一个决定性的晚上,佐伊和男孩勇敢地展开了一场冒险……
第一章亨利叔叔
亨利是个心脏科医生,我本以为他能好点儿呢。如果一个人有这样一份工作,你就会觉得他应该会是个有良心的人。
和往常一样,我还是自己推着购物车,走在货架间,取下我想要的东西。这个新来的成年人和之前的几位一样,一点儿用也没有。帮倒忙,还不如不帮忙。妈妈的朋友曼尼过去总这么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买杂货这类的家务事我干得多了,还有刷马桶、收拾屋子和洗衣服。
刚才说到的那位成年人——在上周一之前从没听说过的亨利叔叔——跟在我身后,皱着眉头,发着牢骚,看起来有点儿手足无措。他一直跟在我身后五六步远的地方,就好像我有传染病似的,等我偶尔要他帮一下忙的时候,他又总是碍手碍脚。我很好奇,他为什么要收养我。
最初我以为他是个有善心的人,因为对寄养家庭有些担忧,所以收养了我,还好心地安葬了妈妈,尽管他们俩根本都算不上亲戚。其实我是想说,这难道不是每个孤儿都梦想着的事情吗?在最后一刻,一个高大、强壮、有身份的男人冲了进来,说:“不要担心,小姑娘,我来做你的爸爸。我会照管好一切。”才怪!
我认识亨利·奥古斯都·罗伊斯特叔叔这两天来,他一直很焦躁——坐立不安,愁眉不展,那双脏兮兮的大手在比手更脏的牛仔裤口袋里揣进去,又掏出来,时而摩挲一下灰红色的胡子,时而去摆弄光秃秃的头顶上包着的印花大手帕,时而又调整一下金丝眼镜,看看出口处。被我逮到他的不安时,他看起来还有一些尴尬。我敢说他心里一定在算计着要逃跑。跟之前照顾过我的莱斯特、曼尼、查理、哈伦、雷他们没什么两样。他们都没待多久。他肯定也一样。
“一定不要客气,想要的尽管买。”这句话他已经说了四十三遍了。至少他愿意给我买东西,这点和我熟悉的成年人有些不同。“尽管买。” “好。”我说,打算考验他一下,“赶紧去给我拿一箱十二罐的啤酒,还有一条烟,要清淡型的。”我又补充说,“我得减少尼古丁的摄人量。”
“你根本就不抽烟,也不喝酒。”他对我嗤之以鼻,“你才十一岁。”
“马上就十二岁了。不过我现在抽得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凶了。”我边说,边研究着放麦片的货架,“六岁时,我就已经是一杆大烟枪了。”
我猜他在心底一定笑得厉害,但这些都隐藏在他那如仙人掌一般多刺的外表下。他只是瞪着我。
我也瞪着他,“得说得特别直白,你才能明白那是个笑话。”
“是吗?”
“我敢打赌你一定是巨蟹座的。”
“什么?”
“你的星座,代表螃蟹。”
“说来听听。”
“我已经说过了。”
他是个胸部强壮、肌肉发达的男人,对于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古董而言,他还算是有点儿帅的。但作为一个老人家,他的装扮确实很古怪:无袖的贴身衬衫、脏牛仔裤、笨重的皮靴、微秃的头上包着印花大手帕或一块破布、一边耳垂上戴着红宝石耳钉,像个海盗似的。他的小臂就和篱笆桩一样粗壮,他的手像棒球手套一样大,肯定一把就能把我抓起来了。他有小肚子,但并不难看,反而使他看起来更强壮,感觉暴风雨都吹不倒他。不过他要笑起来的话应该会更好看些,所以我决定帮他放松一下。
“我八岁时烟瘾就已经很大了,”我说,把话题转了回去,“但抽烟害得我跑不快,影响了我踢足球。”
亨利傻笑着。
“给我拿一包货架顶层的提子麦片。”我对他说,一边指着上面的麦片盒。有点儿事分散注意力,双手动起来的时候,他看起来自然多了,就像妈妈在医院时,会做隔热垫和防尘套来保持脑子清醒一样。 “还有什么?”他不耐烦地说。
我走过健康和美容货架,向洗发水区走去。我感觉他在打量着我那骨瘦如柴的身子:牛仔裤、T恤衫、人字拖,不管用多少护发素都打理不好的马鬃一般的红色卷发。我的头发和亨利的胡子是一样的红色。好吧,我们总算有一个共同点了。
“既然你出钱,那我就买个好一点儿的。”
“随你便。”
我从货架上取下一种很贵的牌子,回头看了一眼。他又往购物车里扔了七八盒麦片,都是刚才那种提子麦片。我读过的书里说艺术家都很古怪,但亨利的表现还是令我有些担忧。我可不想再来一个和妈妈一样的疯子。
一个女人从货架间走过来,经过我们身边时微笑着跟亨利调着情,我敢保证亨利当时心情一定很复杂。
“这里简直就是人肉市场啊!”我故意大声说,好让她听到,“已经是第四次了。”
不管喜不喜欢,亨利总能吸引到人们的注意力。他根本不需刻意努力。在法姆维尔的医院里,他从社工那儿接我的时候,我就已经注意到了。不管愿不愿意,他身上总有些东西能吸引到别人,而且吸引的不光是女人,是所有人。亨利走进去的那一刻,就连那两个吃过药后看(《奥普拉脱口秀》的病人都转过头盯着他。屋子里的氛围一下子就变了,变得兴奋,好像某件重要的、有点儿危险的事情将要发生。他说话时那深沉的嗓音让人觉得非听不可,即使他只是想要一杯咖啡,或要找他的侄女——佐伊·罗伊斯特女士。“女士”——我很喜欢这个称呼。问题是,他的力量混杂在怪异的性格中,让我不禁想到定时炸弹。从昨天开始,我已经不止一次想过要逃走,藏起来。P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