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解决既是一个由法学及其他社会科学整合而成的研究领域,也是与每个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现象。纠纷解决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问题不仅涉及一系列法律制度与社会制度,关系到法治与社会的发展,也关系着传统文化的传承、公共道德的维系以及社会的自治、稳定与和谐。将纠纷解决作为透视社会生活的窗口和研究的切人点,则能够给理论研究带来生命力和真正的建树。
本书是笔者继《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000年)之后又一部关于纠纷解决的专著。合法学和纠纷解决理论研究者、实务人员(包括法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仲裁员、调解员等)和立法工作者,以及法律和社会科学各学科学生阅读。
本书阐释了纠纷解决及其机制的基本原理;通过比较法的研究,展现了当代法治国家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的发展模式及其与司法的关系,说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社会和谐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针对我国法治发展中的问题,系统地论证了由司法、行政和民间解纷机制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意义及合理的制度架构,对当下基层司法、诉讼调解、信访与行政解纷机制、人民调解与“大调解”以及习惯等民间社会规范的作用等问题,展开了实证研究和分析。本书的宗旨在于阐明纠纷解决研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提倡多元价值观及制度设计理念,避免以单一化的法律中心主义作为法治和社会治理的唯一选择和进路,主张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障法治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协商自治以及与公共社会的健康发展,并对我国当代纠纷解决实践及制度建构提出了建言。
本书适合法学和纠纷解决理论研究者、实务人员(包括法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仲裁员、调解员等)和立法工作者,以及法律和社会科学各学科学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