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讲述的是贫民窟青春期的操心、缺德、性幻觉。里面有各色人等,随时相爱的少年,情深义重的大狗,赤手挂花妇女高档丝袜的和尚,提着自己走来走去或者顺流而下的残疾母亲,野心勃勃、为了维护丰满永不肯生下腹中婴儿的怀孕期少女,侃侃而谈的死婴怪婴,蟑螂是知了,蟾蜍亦青蛙……和往常一样,在米米七月手里,和那些泊来的魔幻现实主义的种子,也可以长得这么自然而然、顺理成章、先声夺人。
如同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英国作家奈保尔的《米格尔大街》,这部小说采用化整为零的构架,每个人物都独立成章,暗则环环相通、丝丝入扣,如一粒粒珍珠,最终串成一串光彩熠熠的项链。小说以罕见的胸襟和意境,穷尽可能的语言,不着边际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讲述了可爱、可笑又可悲的底层生活,以及人在面对灾难、困苦、死亡、永生不相见的荒诞和温情脉脉。
小说以一个成年男子酒足饭饱之后对少年时期的回望,描述了神奇的湘西小城一条靠近小手河的河堤街道上的奇人奇事奇闻。这条街道上分布着合并了孤老院的教堂、文殊院,面临着每年一度的洪水灾害和搬迁的困扰。
冉年年是民间艺人冉抢儿的女儿,她与从事传销暂住于小手河挖沙船上的外地青年唐掌相恋。后来唐掌不知去向,年年用性贿赂孤寡老人兼神职人员匹四,获得了孤老院镇院之宝——怪胎手儿,从而成功地打入流浪把戏团内部,成为一名艳舞女郎,踏上找寻唐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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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先找出那两个人。
要么两个就是一个,要不然两个各自是一个。
有至少三条巷子连着我家后门,其中两条比较宽大、肥硕,像两条漫不经心的腿。天气有得商量的时候阳光一大早推进来,冲向不远的大拥,大拥会当场给你一个极大的拥抱。剩下一条湿漉漉的巷子,只容得下一个人默默转身,三两步走下河垓。
这条巷子永久诞生着氮气,多年的雨水挥之不去,应该推荐给大拥的氮肥厂,让它把这条巷子征收掉,保准氮气取之不尽。
每隔几天巷子里就会出现一大堆屎,屎成宝塔状,半干偏湿。因为是一大堆,卜算子家的大狗没这么多的便量,排除在嫌疑之外。
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小把戏,而且是男把戏。因为女把戏要脸面,难以这么做,偶尔应急一次,也绝不会反复。这简直是挑衅。他不该比我大,他应该还吃着宝塔糖。这种糖是一种针对幼儿的打虫剂,就像文殊院那尊宝塔的形状,像一粒松子,甜得酸,酸得甜,是我们盼望已久的零食。他家境不错,常常有得吃。
里面有时候夹杂着一些断断续续的韭菜,有时候夹着一条因食物中毒而昏过去的蛔虫。用一根冰棒棍拨弄它的肚子,手发抖,险些触碰。似乎是肚子,要知道它跟蚯蚓身材极其相似,全身一直都是肚子或者不知道哪里被划分为肚子。也不清楚它是死是活,仿佛要等它醒过来,才能录口供,说出案发经过。它是目击现场而被凶手灭口的。像荷兰鼠的尾巴,河垓里哪户人家喂养的有,好几窝,钻进钻出的。像踢过球没来得及洗的球鞋上耷拉着松绑的鞋带。
只有幼小,对屎尿的热情,才这么孜孜不倦。
他比我矮不少,巷子两面墙壁上写满了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字,最低处到我膝盖,最高处到我头顶,跨度从站起来到蹲下去,近乎一米,近乎一个世纪。花花绿绿,让人最先草率地想起钱币。用粉笔涂的、用小裁缝裁衣服的粉饼侧着写的、用瓦片的棱角划的、用钉子刺的,有时候看起来像在搞装潢,有时候看起来像是搞时装设计,有时候以为是授课。
不管谁写的,用什么写的,怎么个写法,写来写去,就是那两个字,让我想起文殊院传播的道义,殊途同归。
我无法当众念出来或者打出来,连口型和发音都这么下流,仿佛是口型跟发音能摩擦点儿什么。我能描述一下,一个是“女”字,在它腹部的空间里有一点,那一点偏低,沉淀在腹腔里。“点”字本来像一个“占”字占着莲花宝座不让,此点是莲花宝座上的第四点那种点法,一个走开的姿势,脚后跟有点往后撇。
恕我建议,那一点不该点在腹腔,而该点在“女”的两腿之间,跟交叉处挂钩,这样就豁然多了。当然,我擅自把那一撇一捺的笔画当成“女”的两条腿了。这样的话多么善解人意。我们小时候上体育课,玩一种找鼻子的游戏,在墙上画一个大脸娃娃,娃娃的脸可以画得有簸箕那么大,布满整个黑板的中央,五官分散,都向脸的边缘靠过去、吸附过去,五官中唯独没有鼻子。随便怎么画都行,只要方便游戏。大家纷纷排队,拿红领巾蒙住眼睛,摸索着走向黑板,轮流给大脸娃娃添加鼻子,有的认真地画一个圈,有的随手一点,然后一一比较,谁画得精准。
这个字,简直是在简化这个游戏。
另一个字是“中”,中字的两个空间里各自加上一点,左边的这点是莲花宝座上的第四种点法,右边的这点是第一种点法,两点像步伐一样夹起来,形成一个稍息或者喘息的姿势。而不是把两点加在其中一个空间里,那样就会形成一个别字,太局促,也容纳不下。
我忘记了这两个字本身就是错字,何来的别字。加了两点的中字,显得皮肤特别黝黑,容易让人想起毛发。这个字读起来没有第一个字那么干脆,带着南方夸张的卷舌。要口舌若莲花才能发出这个音。
这两个字应该是有地域性的,随方言而生,千变万化。
这两个字寥寥几笔,有什么好勤加练习的。不知道这两个字含义的人路过,还以为写字的人多么求知若渴。
我怀疑造物主是屁孩儿。因为他没有屁眼。
看来他的出入不是很自由,导致三两天才作案一次。教堂有人捐献的宝塔糖。他适龄还没上学,求知欲必定很强。
我预感造字主是手儿。哪怕手儿没有手,甚至还不能单独下地。
如果是一个人犯的事,那就是手儿或者屁孩儿,边蹲着拉,边蹲着画。如果是两个人做的,那就是他们相约前往,各自实施。
电视里都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由此,越不可能就越有可能。我对自己的推理暗自佩服。
我更佩服的是我妈妈,她居然对那条虫子视而不见,端着一碗饭,覆盖着半边菜,就像一个人的刘海劈下来,把脸盖去了大半。甚至是边走边吃,偶尔还会看虫子一眼,眼前一亮,仿佛添加了一道荤菜,然后走到河垓去扯坛子。扯坛子就是扯淡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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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菲的文字有一种情感穿透的力量,三分杜拉斯,两分残雪,一分萧红,一分她自己。
——王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