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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伊娃的圣诞礼物(浓情小说)/都市快报悦读书系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杨星
出版社 浙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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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业余时间,泡一杯浓浓的茶或咖啡,坐在灿烂的阳光下阅读本书该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本书收录了都市快报中的原创浓情小说32篇。看到浓情小说这几个字,或许很多人都会联想到快餐文学,有幸的是,本书收录的这几篇文章不仅与快餐文学搭不上边,而且还蕴涵了深刻的生活哲理。年轻的女性朋友们,相信你们一定会喜欢的。

内容推荐

爱情、浪漫、男女、唯美、青春,看着这些词,就能勾起不少青春女性的阅读欲望了吧。本书收录的几篇文章均系此类浓情密意小说。全书语言优美,文字流畅,故事生动,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目录

序·别人的爱情,看起来那么美好

第一幕·我在哪里遇见了你

爱在冰雪纷飞时

德尔沃的月光

在沙漏里流逝

我不是你的天使

玛雅最后的时光

风中的相遇

月光宝盒

野花

第二幕·我拿什么送给你

那个深色大衣的背影

琉璃棋子

爱情的下午

东方的暗香

瞬间消失

寂寞春闺

风信子

内心是潮湿的

第三幕·我把你当做一生的回忆

伊娃的圣诞礼物

两个人的下雪天

身单女孩的周末

似水流年

神山

木履奇缘

一张机票

只是当时已惘然

第四幕·把浓情进行到底

卿本佳人

不见不散桃花镇

十万个爱

灼灼桃花之心理测试

将悲伤终结

他跟她跟她

理想的河流

河流以左

后记·生活因温暖而感动,阅读因浓情而温馨

试读章节

爱在冰雪纷飞时

我和喜宝从来都不是那种纯洁的爱情男女。相遇前,我们就已算是爱情战场上的高手了,在各自的爱情领域里,为爱轻狂,一路招摇。我不停地更换女友,她则不停地更换男友。很难说,谁比谁更胜一筹。

依稀记得当日,我和喜宝相遇不多时便轮流讲各自的故事。哈哈大笑,举起酒杯频频撞击。一饮而尽时,眼里却闪着不知该为谁流的泪。故事,就是这样,成为回忆时,才添了一丝惆怅。正如多年后,我向旁人讲述自己和喜宝的故事一样,只有惘然。

那时,喜宝二十五岁,是上海一家动画公司的设计员。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与喜宝第一次相遇的日子: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一号,我二十六岁的生日。生日的前两天,我才与我的第九任女友小美和平分手。只顾沉浸在逃离了爱情的恐慌中,压根没想过生日已经临近。如果早就想到的话,我好歹也会和小美混到生日结束。我就是这样的男人,一边不断去狩猎爱情,一边又不断为自己制造各种逃离爱情的理由。十六岁时,有算命先生对我扬言,此生关于爱情,我注定是个喜新厌旧的人。当年,我母亲也在场,她气得变脸,把那个算命先生直骂得狗血喷头。我只是嘿嘿一笑,并没在意。没想到,多年后,那算命先生的话却成为了一句谶语,左右着我的爱情。

在那家叫0LD TREE的酒吧里,我已经做好准备独自度过一个寂寞的生日之夜。我坐在吧台边一张高高的椅子上,抽着烟,喝着啤酒。注意到喜宝的存在,是因为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我奇怪一个女孩居然也会用男人专属的古龙水。我侧身望去,原来,她已坐在我旁边一张椅子上。难怪,香水味浓得化不开。我第一个感觉就是她是一个出来“玩”的女孩。我而无表情,她倒主动开口说话。我暗笑她居然如此大胆,“敢”主动和我说话?因为,在她开口说话的瞬间,我已感觉到她是一个擅长“泡”男人的女孩。只是,料她不会想到,在我这样的男人面前,指不定是谁“泡”谁呢!我开始对她一脸的坏笑,以为会把她吓跑。哪知,她靠得更近。有些沙哑的声音轻蔑地飘过来:我见过比你笑得更坏的男人。说完,拿起我放在吧台上的香烟很不客气地抽出一根,自顾自地点上。我盯着她的脸,足有十秒钟。她把烟雾吐向空中,然后,慵懒地说道,你没见过漂亮女孩吗?她一句话,噎得我哑口无言,只好自嘲地笑。感觉她是“同道中人”,便无意和她再斗下去。况且,彼此都已晓得对方不是好惹的已经足够。因而不多时,我们便开始“和平共处”,聊起了各自的故事。那是我和喜宝相识后共度的第一夜。

之后的一个多月,只要忙完工作,我和喜宝就混到一起。穿梭在上海的各种酒吧里,跳舞,唱歌,喝酒。完全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人。在酒吧昏暗的角落里,我和喜宝抚摸着彼此的身体。我喜欢亲吻她的嘴唇,湿润而柔软。然而,关于“爱情”这两个字,我们从来都没有提起过。

我知道自己和喜宝的共性。我们之所以能够乐此不疲地去不断恋爱,无非是因为我们都有一颗喜新厌旧的心。所以,关于我和喜宝的结局,我早已猜到。各奔东西,是一种注定。不是她先提出,就一定是我先提出。当然,一对知道彼此过去的男女纠缠在一起,也有可能是倦鸟归林,不再游荡。然而,这却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结局。这一切,都是我的想法。之所以没有告诉喜宝这些,只是以为她比我更明了。

那时,我和喜宝常常在徐家汇附近一家叫Kiss me的酒吧里约会。酒吧里有一个年轻的调酒师,会调一种叫做“风情万种”的鸡尾酒。每次与喜宝过来,我都要请她喝一杯。看着她在昏暗中,坐在我的对面,极优雅地端着那杯鸡尾酒,常常会令我陷入一种迷乱。可是,我知道自己不是需要天长地久的那种男人。在Kiss me里,我往往是一边和喜宝说话,一边眼神却不放过酒吧里任何一个漂亮的女子。喜宝见我如此,常常开我玩笑,也没见过她露出那种介意的神色。这反而让我在有意无意间,喜欢粘着喜宝。大概,和女人一样,男人有时也很贱。越是疏离,越是想靠近。后来才晓得,那是喜宝“泡”男人的一种手段。我佯装不知。

尽管如此,我却并没有想过与她共此一生。对于我这样的男人而言,让我与一个固定的女子长相厮守,是一件可怕的事。只是,这一次的爱恋,我不愿意主动画上句号。我想把机会留给喜宝。

渐渐地,我发现其实喜宝有很多东两是隐藏在她看似很张扬的外表下面的。斗嘴仗,我从来都斗不过她。等到有一天我发现我斗得过她时,我以为自己的嘴上功夫进步了一大截,后来才意识到她是变得温柔了。当然,只在我的面前。因为,后来我还目睹过在Kiss me,她痛斥一个极不礼貌的服务生。那个服务生被喜宝贬得差点晕死过去。而我,则幸灾乐祸地看着这一切。想起她对我的温柔,我觉得自己比那个倒霉蛋幸运一百倍。然而,我有些不安,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也从来没有要求过喜宝为我改变什么。我们只是一对情场上的得意又失意者,在进行着一场心照不宣的新一轮爱情大比拼而已。我可以容忍喜宝主动将我丢弃,我愿意输给喜宝,却不愿意让她俘虏我整个的心。我对女人的爱情尺度只能让步于此。和我过去追逐又最终被我放弃的女子相比,喜宝本身就是一个大赢家。而在这场爱里,她最终需要的是什么,我还一无所知。

一天,我和喜宝约好在淮海路上新开的一家意大利餐厅去吃西餐。下班之前,我突然胃痛,直冒冷汗。我打电话取消了预订。然后,打电话给喜宝,告诉她,我胃不舒服,改个日子。她的反应似乎很平淡,没有一句多余的问候。我突然感觉到一点点的失落。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却令我大感意外,让我对爱有了另一种看法,也让我慢慢地了解了在这场爱中,喜宝对我的心意。

胃痛如刀绞的那个黄昏,我一个人蜷缩在公寓里,浑身直冒虚汗。这时,我隐约听到有小提琴的声音由远而近飘荡过来。居然,是我最喜欢的一首叫《狂恋》的爱尔兰民谣。这首曲子,我只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在那家叫Kiss me的酒吧里向喜宝提起过。小提琴的声音越来越近,最后突然停在了我的门口。门是虚掩的。有人把门轻轻地推开。门开的瞬间,我所看到的场景,多年以后回忆起来,我都感觉它像是一部美丽的爱情电影。而在这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觉得爱是美丽的。

喜宝走了进来。她的身后跟着四五个年轻的服务生。两个琴师各自拉着一把小提琴,围绕着靠在沙发上的我。几个年轻的服务生,端着精美的西点和漂亮的餐具。喜宝还带了胃药过来。

在轻柔的音乐里,在我的公寓中,我和喜宝吃了一次此生难忘的西餐。那一夜,我和喜宝在我那张窄窄的单人床上,极尽缠绵。

我早早地醒来。喜宝躺在我的怀里,像一只温顺的小羊。我细细地打量着她,用唇去触摸她美丽的身体。我第一次涌起想要长久地拥有一个女子的欲望。我轻轻地用手去抚摸喜宝那一头柔软的细发。我惊讶于自己的转变。我希望喜宝尽快醒来,然后,我附在她的耳边讲述温柔的情话。然而,一切在喜宝醒来之后又都变了回去。我强迫自己又回到那个冷漠无情的坏男人的躯壳中。因为,我太了解自己的本性。

喜宝在我怀里温柔地醒来,她凝望我的眼神,让我感觉她很深地爱着我。我对她微笑,想袒露我一直压抑的爱。她却先开口:下个星期,公司派我去美国深造动画设计。我一惊,多久?声音都在颤抖。两年。我看着喜宝的眼睛,我猜,她一定没有读出我眼里的深情。要不,她怎么会忍心告诉我这样一个消息?

我看着喜宝,尝试把她当成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这是我原本猜到的结局,我却还幻想了一番。也许我早该认命。因为,对于我这样耐不住寂寞的男人来说,为一个女人而把心封闭两年,只能是天方夜谭。  喜宝临行前,我们又在Kiss me见了面。已经是一九九二年的秋天了。上海的秋天,白天很少见到太阳,夜里也很少看到星星,任何时候,似乎都是阴郁而感伤的。那夜,在Kiss me里,喜宝端着那杯“风情万种”缓缓地对我说,我是那种经历了太多情感的女子,遇见你以后,我才发现,我早就该倦鸟归林。这杯酒,调酒师说,浓缩了很多东西,所以才叫做“风情万种”。但我其实已厌倦再去经历浓缩的东西,一辈子的爱,我不再愿意十天半月就用掉。我宁愿把它稀释开来,够我去分享一辈子……喜宝的眼泪一串串流下来。面对她那隐含太多期待的眼神,我强迫自己变得冷漠,不去回答她。离开Kiss me时,我和喜宝各自而去,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说分手。

喜宝离开的那天,上海下了立秋以后的第一场大雨。我没有去机场送她。我在公寓里,伫立在窗前,天空灰蒙蒙的~片。想起喜宝的时候,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下来。在这之前,我没有为女人流过泪。

喜宝的离去,对我日后人生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变得明显起来。我因为自认是个喜新厌旧、深情难留的男人,所以,没敢轻易给喜宝留下任何承诺。我以为,我不够资格。但后来的事实并不是如此。

别后,喜宝一直没有写过信来,也没有打过电话。但喜宝在美国的那两年间,我却一直没有再接触过别的女人。我奇怪自己的自制力。只是,连我自己都不晓得,这一切,是否是为了喜宝而改变?

很多时候,我在夜半醒来,喜宝的样子便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从来没有想过,我居然也可以对一个女人如此地深情。我观察着镜中为喜宝而消瘦的自己,像是观察着一个陌生人。原来,我从来都不了解自己的心:它可以如此浪荡不羁,也可以如此深情缠绵。

我怀揣着对喜宝无法磨灭的记忆,在上海度过了这一生最寂寞的两年。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够再度相遇,我愿意再做一次关于爱的尝试。然而,迟迟没有得到喜宝的归期,一切似乎是渺如烟云。后来,我在街上偶然碰到喜宝的一位旧友,才得知喜宝早已脱离了原来的动画公司,一个人嫁在了美国。知道这个消息时,我正走在上海繁华的淮海路上。周围,人如潮涌。我却感觉自己的心,在一点点地变成黑洞。我突然想起十六岁那年,那个被我母亲骂过的算命先生,后来偷偷地跑到我面前说的话。他说,你喜新厌旧,是因为你命里有桃花。有桃花运必然有桃花劫。三十岁以前,你会为一个女人肝肠寸断。

我在淮海路上回忆起这个细节时,是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三号的这一天。这一年我正好将满三十岁。站在街边,我茫然若失。

也是在这一年,我在上海匆匆忙忙地结婚。太太小令,和喜宝有着完全不同的气质。我逐渐地体会到一些事:在城市的背后,很多结婚或者不结婚的男女,都有自己的理由。结婚或不结婚,只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状态,跟爱与不爱,恨与不恨,全无关系。

和小令的生活,就这样无波无澜地一天天过下去。我常常在想,如果爱真是一杯浓缩的酒,稀释开来,或许也不过如此。

几年以后一个冬天的黄昏,我和小令去参加她一个朋友再婚的婚礼。那天,上海下了一场从未有过的大雪。我们两个各自裹着一件厚厚的大衣,钻进一辆的士。窗外,大雪纷飞。车开得很缓很慢。在行至四川中路,离小令的朋友举行婚礼的酒店已经很近的时候,因为路滑雪大,车子突然熄火。我们只好付了钱,下车步行。我走在落了一层积雪的街上,思维近乎停止。就在这时,我远远地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外国男人和一个中国女人缓缓地走过来。只是一瞬,我的思维重新鲜活起来。我认出来,那个女人,是一九九二年就离开上海的喜宝。

我猜,那个外国男人是喜宝的丈夫。那一刻,他和小令一样,只顾往前迈着步子,丝毫没有注意到,一对旧日的情人正在他们的眼皮底下,用细微的眼神悄然传递着一份有关爱的回忆。

大雪纷飞,我和喜宝的眼神只是在迎面交错而过的瞬间,轻轻碰触。因为有雪在空中飞舞,只感觉到了一丝迷离,一丝恍惚。然后,我们便像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一样,擦肩而去。身后,隐约有歌,顺着风,夹杂着城市的气息,弥漫而来:转身之前/看见你眼眶里的泪水/知道/我曾经在你的心里存在过/那也就够了……

P9-14

序言

别人的爱情,看起来那么美好

——兼交代“浓情小说”之由来

就一种内容而言,浓情小说并不具有独创性。在都市快报的整体竞争力中,它的贡献度也是极其有限的。换言之,它的技术含量并不高。然而,我至今仍能肯定的是,它很都市快报。

一九九八年的冬天被一张新报纸的创刊弄得紧张而忙乱。我负责筹备专刊。构造框架、设计版面、招人,这些常规性的工作现在想起来毫无值得书写之处,但当时却足以把人压垮。

这是每个人都在承担的压力。因为我们要做的是一张全新的报纸,一张能迅速赢得读者的报纸,一张可以占领市场的报纸。

当时的、现在的并且以后一定能长久影响这张报纸的总编辑杨星如此明晰地构想着一个生命体。她说得很坚决,所有的人听得很明确。事情就这样成了。好像这就是现实。没有人怀疑过它。

那时,我们都比现在快乐。因为单纯。因为可以不计后果地全力以赴。因为人与人之间有如此血缘般浓的情谊。

所有该交待的都交待完了。现在该说浓情小说了。

为什么要在专刊中设置这样一个版面?两条理由。

一是竞争力层面的必要性。在对读者的吸附力上,没有比情感小说更强的了。在这一点上,我们一定要充分理解琼瑶小说的市场传奇。你可以不喜欢那种智力程度不高的小说,但你必须尊重市场的要求,也必须尊重读者的心理需求。以读者为主,才能称之为服务性。所以,我们要做的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它的目的性是唯一的,那就是足够好看。

二是操作层面的必然性。当时来做专刊的大都是新手,应届生,文学青年,以及少量的新闻从业者。降低操作难度,增加采编工作的润滑性,成为管理的首选。可以肯定的是,处理小说要比处理新闻容易上手。

所以,我们决定做这样一个版。把它命名为“浓情小说”是有点机智成分的。一是这个词组所具有的艳俗意味产生了显著的标识性,使之有别于其他同类的版面。二是对这个版面的内容有了明确的界定,同时又消解了“小说”这个词所带来的隔阂感。

它要讲述的情感故事是有限定的。年轻的,城市的,现在的,能符合最大公约数要求的。换言之,就是新鲜的故事,仿佛刚刚从今天的生活中剥离下来。它有虚构的特权,因此,可以给生活以更大的空间,并作出更附合个人情理的安排。

它不是流行一时的口述实录,也不是知音式的通俗故事。我们重新设定了技术参数,于是它只是都市快报的“浓情小说”。

我从来不敢把“浓情小说”与成功一词相连。它只是较好地体现了一张报纸的意图。我们甚至只是在做一件别人根本不屑于做的事。这的确是一件谁都能做的事。但是,很少有人意识到它值得做,更不用说是带着责任心去做。

因为有敬畏,有尊重,所以这张报纸才有人的性情,人的温度。

这正是我因服务于这张报纸而引以为自豪的理由。

所有融入过生命的事物都值得再讲一次。

正如一张报纸的历程。正如我们经历的爱情。

(作者系都市快报副总编辑、专刊创办者)

后记

生活因温暖而感动,阅读因浓情而温馨

——浓情小说九年九记,代后记

1

如果不是因为编稿的工作,我会看上三五遍吗?每次看,都有到此一游的感觉:熟悉之中的陌生,一点小小的感触,时而轻轻感叹。不管她是不是叫浓情小说,这种三阳干左右的文字,的确有着一种温暖的特质。

这很像都市快报——生活因温暖而感动。

那么,能够见证我们九年浓情小说的一句话应该是——阅读因浓情而温馨。

2

1998年10月,都市快报试刊,浓情小说的版面便出现在都市周末的专刊上。当初的想法是,有这么一个版,好看的、温馨的,搞个小资点的插图,编起来又不太费力的,好像谁都可以写,但是肯定有一部分读者会喜欢的,这部分读者很可能也就是我们的主力作者。门槛不要太高,场景可以杭州为主,哪怕出现真实的地名和场所,这就像一幕真实的情景剧,发生在你我的周围。

这么一来九年了。九年的浓情,很像这座城市给我们的感觉,她依然是淡淡的美,如轻风吹动我们的发梢。

3

大约一百年前,这种类似浓情的文字便出现在上海、北京、杭州的报纸上,这也就是文学史上鸳鸯蝴蝶派的雏形。一百年后,鸳鸯能游过来,蝴蝶能飞去,我以为主要有这样几个先决的条件。

第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跑到都市里来了,从学校毕业的,从乡村出来的,人的生活方式和恋爱方式都因城市的特性而发生了根本的革命一私定终身后花园吗?88hE。

第二,有了一点钱,有了一点闲,这个情便不是一点点了,这个情便是浓情了。当然退一万步讲,哪个少男少女不思春,只是在都市当中,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浓情的最佳场景——酒吧、咖啡馆、茶馆、饭店,还有电影院、地铁车站、商务场所……

所有的艳遇和邂逅都需要一个场景,至少需要在那里过渡一下,这是情节设置的需要,还是生活本来的真相?没有人写在菜场里艳遇的,这很奇怪。但是因美食而恋爱的,却不在少数。这里不再是饱暖思什么的问题,而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第三,两个人的事情,总会有第三个人进来。只是三个人都不那么寻死觅活了。

所有的问题,都交给了浓情小说。她或许不会给你一个答案,但她告诉你一个过程。

4

阅读的多元化和社会的多元化是一致的。

后来被称做鸳鸯蝴蝶派的文字至少是文学的一种。我们也是读着那些文字,从中吸取营养的。

我们的古典小说,多少是从说书中演变过来的。多少人痴迷的张爱玲,其实她就是一个写浓情的高手,只不过她更为世俗也更为深刻,或者说更会编故事。即使同样是拿一把手术刀,你的脸上还是可以挂着笑容的。

如果拿音乐比,浓情小说肯定是流行音乐;

如果拿电视剧比,那肯定是日剧韩剧中唯美绝伦的那一部分,当然三四千字或者只能让你眼睛湿润一下,不至于泪水滂沱。

如果要拿熟悉的小说比,那么她可能是张爱玲+琼瑶十三毛+张小娴+安妮宝贝……

如果拿电影比,那肯定是王家卫是岩井俊二是徐静蕾……阅读的多元化,永远有着浓情的一席之地,她有时叫做轻小说,有时叫做都市言情,有时叫做粉文学,她跟悬幻、侦探、武侠、推理等一同成为了我们的营养和文化符号。

5

不少人说这样的浓情我也能写。

昕以写作者首先是读者。

有人写了发了而且好评如潮。

否则你很难解释,一个报纸的版面,能够坚持九年,且一成不变。1999年的浓情小说,拿到今天来看,仍不过时,正如好的音乐,如风拂讨树叶,你能不颤抖吗?

我不敢说作者中有没有托尔斯泰,但至少有余华。有的作者,现在已经是中国顶尖文学杂志《收获》和《人民文学》的常客。我不能说他们是从快报的浓情小说起步的,我只能说在他们的写作生涯中,曾经在这个版面上来散过步,且留下了并不脸红的文字。

我本人大概已经写过上百万字的文字,但只模仿着写过一篇类似浓情的东两,写好七年,也没有敢交给编辑看过。这需要一种驾驭的技术,如同跳舞,会不会跳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

这当然不是一个属于作家的时代,准确地说这倒是一个属于全民写作的时代,现在不少博客的水准早就超过了纸媒体的水准,但是一张报纸,总有生存下去的理由。

浓情小说生存下去的理由是什么?因为我们的空气中就有这么一种味道,因为我们的心理有一种需要。

6

电台DJ,办公室白领,去美国或从美国回来,写字楼的背景,广告、设计、软件、QQ……

我以为这都是符号。九年前开始的一种符号。正如你如果在电梯门口看到一块液晶屏,你应该知道这个场景至少是2000年之后的。那么星巴克、西湖会所、东方金贸还有虚拟的桃花镇以及左岸,看似是场景,其实都是一种文化代码。我们甚至发过武侠风格的浓情小说。

还有网恋,这是一百年前的鸳鸯们所不能想象的,正如我们现在只能虚构我们的家族史一样,但是在张恨水张爱玲的时代里,他们或许只要写自己,就行了。

其实我们也都是在写自己。

7

浓情小说的读者的主体应该是年轻女性。否则我很难解释,小说中为什么女性的叙述视角要远远多于男性。

我有时宁愿这样想,我们的女作者,刚好能控制这三四千字,多了太过丰满,少了呢又苗条得近乎孱弱了。

她们刚好能控制住这样的节奏。或者说她们选择了这样的节奏。

我有时看她们的博客也是这种感觉。生活中有够多的愤怒了,所以有时我们反而不能忍受太愤怒的文字了。

因为开放,所以多样;因为丰富,所以生命;因为浓情,所以好看。

8

我们的读者,天生就会讲故事,会拍照片。他们看到“庞贝”这两个字,马上就能制造出上百篇浓情小说来。

这个城市有太强的虚构能力、创意能力和创新能力,而浓情小说正好是这种品质的浓缩。这种品质我们现在叫她生活品质。这么说吧,浓情小说犹如生活品质之城里的一米阳光、一抹茶蘼,或者一缕桂香。

9

要说说这些小说的编辑,前后换过四五拨了,他们都是些颇有艺术气质的人,虽然他们做的工作可能是很重金属或者婆婆妈妈。

快报就是由这样一批人组成的,他们代表了这个城市的一种水准,不能说高处不胜寒,但是他们的品位保证了西湖的水位,恰好让我们看得舒服。

10

这是第一本结集出版的浓睛小说,作为最后统稿的我似乎总要说些感谢的话。

感谢我们的读者,让我们有了饭吃;感谢这个时代,让我们通过努力能吃得稍微好一点;还要感谢这个城市,她让我们的气质也有一点点浓情,有一点点小说。

因为浓情,我们至少都有了一份心理准备;因为小说,我们对生活有了一些期盼。

1999年到2007年,快报九年,浓情九年。现在这本小书,只是第一个浓情小说的选本,是我们百万字中的十分之一。如果读者喜欢,我们会出第二、第三个选本。

随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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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9 10: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