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被誉为“第一部澳大利亚小说”,在澳大利亚经典文学名著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尤为不同凡响的是,这部描写少女心理成长过程的小说,其作者也是一个当时只有十七岁的少女。
小说描绘了她在单调乏味的丛林环境中所经历的苦恼和抗争,刻画了她追求独立人格、富有反抗精神的个性,并通过这一形象的塑造,真切地反映了澳大利亚十九世纪末期的社会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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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我的光辉生涯/澳大利亚经典文学名著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澳)迈尔斯·弗兰克林 |
出版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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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本书被誉为“第一部澳大利亚小说”,在澳大利亚经典文学名著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尤为不同凡响的是,这部描写少女心理成长过程的小说,其作者也是一个当时只有十七岁的少女。 小说描绘了她在单调乏味的丛林环境中所经历的苦恼和抗争,刻画了她追求独立人格、富有反抗精神的个性,并通过这一形象的塑造,真切地反映了澳大利亚十九世纪末期的社会风貌。 内容推荐 女主角西比拉是一个极其聪慧但个性独特的少女,由于父亲经营不善家道中落,她被迫在艰苦的环境下做超出体力的农活,同时到愚昧势力的富人家做家庭教师,但她对于知识的渴望和自由的向往使她始终坚持独立的人格,她叛逆的言谈举止并未掩盖她的真诚可爱,当潇洒大度但又居高临下的富少爷向她表示爱意时她拒绝了;和她相爱的比彻姆破产时,她主动提出结婚,可当她觉得他重振家业不再需要她时,她选择离开…… 试读章节 我记得,我记得 “呸,嗬!哎哟,哎哟;啊!啊!我要死了。呸,嗬。痛呀,痛死我了!呸,嗬!” “好了,好了,行啦。爸爸的小伙伴可不会那么淘气的,是吗?来,让我从饭袋里拿些猪油,敷上去,用手绢儿一包不就行啦。别哭了,嘘,可不许再哭了。你那么大吵大闹,会惹得老达特乱蹦乱跳的。” 那是我第一回记事,我才三岁。我能记得巍巍桉树包围着我们,阳光在笔直的白色树干上闪烁,照射进岸边蕨树丛生的淙淙溪流,那条小溪隐没在我们左边陡峭的灌木林小山下。那是一个长长的晴朗夏日,午后一点钟。我们正在牧场的边远地方,爸爸是上这儿来储存食盐的。露水淋淋的清早,他就带我离开了家,让我坐在他面前的一个小小的褐色枕头上,那个枕头是妈妈特意为此缝制的。我们已经把成块的岩盐放进小溪对岸的木槽里。存盐的那间小屋,用桉树皮做了屋顶,使木槽免受雨水之害。小屋像画一般的掩映在周围茂密的香沟酸浆和胡椒树灌木林中,从我们吃中饭的地方望去,清晰可辨。我从小溪里取了水,把烧过茶的铁罐再次装满,爸爸用它把火浇灭,随后用一根生牛皮带把铁罐拴到马鞍的口上。盛过盐的生牛皮袋悬挂在驮鞍的钩子上,那驮鞍压着栗色的驮马。爸爸的马鞍和褐色的枕头都放在大灰马达特身上,平时总是由达特驮着我。这时,我们正要上路回家。 爸爸在为出发作准备,给刚吃完残羹剩饭的狗罩上口套。虽然它们很不情愿,但由于无可辩驳的理由,又非这么做不可。那天,爸爸随身带了马钱子碱瓶子,想毒死几条野狗,便在我们看到的几头野兽尸体上倒了很多药水。 爸爸在给狗上套时,我便忙不迭地采起山蕨和野花来,这下可惊动了盘在蕨树底下的一条大黑蛇。 “咬我了!它咬我了!”我大叫着,爸爸赶来救我,用马鞭把那条蛇撵走。原先他还吸着烟,这时他把烟斗扔进山蕨丛中。我把它捡了起来,灼热的余火从烟斗上掉下来,烧伤了我那又胖又脏的小手,于是就引起了我这故事开头的那番喧闹。 兴许完全是由于烧伤了手指,才使这件事情在我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爸爸习惯于把我带在身边,但只有那一天的短途游览,我至今还记得,而且那是我所能忆及的全部内容。我们离家有十二英里,但后来怎样到家的,我就不知道了。 在那些日子里,父亲是一个极有才能的人——经营着勃拉格勃朗、宾宾西和宾宾东三个牧场,总面积近二十万英亩。父亲仅仅是凭他自己的地位而进入上流社会的。他的家谱中除了祖父,别人都没有名望。但我的母亲却是一位道道地地的贵族,她是卡特加地方博希厄家族中的一员,这一家族把一个曾参与征服者威廉对英国的掠夺的老海盗,也归入他们祖先的行列。 迪克·梅尔文的好客与他的快活一样出名。我们那幢舒适的、带宽回廊而外形不规则的木板房,坐落在铁林比勒山脊一个荫庇的僻静角落。这里向来宾客满堂,医生、律师、牧场主、旅行推销员、银行家、记者、游客,各个阶层的各类男人,坐满了我们长长的餐桌,不过除了我母亲,难得看到一张女性的面孔。勃拉格勃朗是一个十分闭塞的地方。 在牧场里,我既讨人嫌,又逗人乐。边界老巡逻员和赶牲畜的人至今还很感兴趣地问起我。 我知道每个人的事儿,而且在我的个性中永远存在着把它不适时宜地公诸于世的危险。 我会使用从牧场帮手的俚语中拣来的花言巧语,以及从客人那儿学到的庄重字眼,提出一些难以回答的问题,弄得连强横的老酒鬼也会脸红。 无论什么都不能使我在牧场估价人和边界巡逻员之间更尊敬牧场估价人,或是牧师与赶牧畜人之间更尊敬牧师。直到今天,我依然如此。我的专司敬重之职的器官,一定比平底锅还扁,因为我从来不曾、将来也不会因为某人地位高而对其肃然起敬。对我来说,威尔土王子无异于一个剪羊毛工,除非他在我们面前表现出除了王子身份之外的某种品格来——要不,那就去他的! P1-3 序言 澳大利亚早期小说《我的光辉生涯》发表于一九。二年。它一经问世,便轰动了整个澳洲文坛。当时执文苑牛耳、并被誉为澳大利亚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人的亨利·劳森,赞扬它最真实地反映了澳大利亚世态。影响巨大的《公报》杂志主编A·G·斯蒂芬斯则声称“这是第一部澳大利亚小说”。大半个世纪以来,这部作品经历了岁月的考验,被文学史家列入“澳大利亚经典文学著作”之林,并被改编后搬上银幕,从而不仅在澳洲,而且在全世界为人所瞩目。 《我的光辉生涯》的作者为迈尔斯·弗兰克林。使人惊奇的是她在撰写这部传世之作的时候,不过是一位十六岁的少女;更令人吃惊的是,这部小说是她“兴之所至,在几个星期之内”一挥而就的。这位在少女时代就如此富有才华的女作家,却并非出生于文学世家,也没有受到过强烈的文学氛围的感染。相反,她诞生在一个忙于养家活口而与文学无缘的牧场主家庭,在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群山环抱的丛林地区,度过了童年时代。她的处女作《我的光辉生涯》发表后,由于书中形肖毕现的刻画和描绘使得人们误将这部著作当作自传而招来诸多麻烦,她愤然离家去悉尼定居,以“自由新闻记者”为职业,接触了一些女权主义者,受到了她们的影响。一九。五年她移居美国,参加了当地的“妇女工会团”,并任该组织杂志《生活与劳动》的编辑。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她奔赴英国,在苏格兰妇女医院和军队内任职。一九三三年,在离开故土近三十年后,她返回澳大利亚定居,从事专业写作,直至一九五四年去世。 弗兰克林一生共写过十:二部小说,大都反映澳大利亚的牧场生活,书中流露出作者本人的女权主义倾向,其女主人公多半机俏敏慧,伶牙俐齿,男人们受到她们无情的嘲弄而显得难以应对。在她众多的小说中,尽管她于五十七岁时出版的《自鸣得意》也颇有影响,但文学价值最高、最为脍炙人口的,却还是她十六岁时的杰作《我的光辉生涯》,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奇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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