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犯罪成立理论往何处去,这是刑法学中最重要的时代课题。本书在克服对立思维的基础上,对我国能否引进域外犯罪成立理论、引进何种模式的犯罪成立理论、引进哪一体系下的犯罪成立理论、该犯罪成立理论是否符合我国的刑法典、该理论在我国应如何具体展开,进行了详细的研究。
本书运用比较研究、历史考察、概念分析与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首先对我国域外犯罪成立理论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回顾,指出了当前研究所存在的问题;考虑到我国的法系背景等因素,本书认为我国适宜引进德日犯罪成立理论。然后,本书对德日古典犯罪体系、新古典犯罪体系、目的论体系、新古典与目的论的结合体系以及当前理论的新发展,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初步筛选出我国可以考虑借鉴的理论体系。接着,本书对我国的刑法典进行考察,认为新古典与目的论结合体系中的三阶层理论相对比较合理,又适合我国的刑法典,应当加以引进。这样,就形成了本书的犯罪成立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