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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萧乾译作全集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英)亨利·菲尔丁
出版社 太白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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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英国、英国人、英国作家,都具有一种典型的冷幽默。在这种英式幽默中淡淡地反映出了人性和社会。作为英国的现实主义作家的奠基人,这部被誉为”人类独创力最为惊人的产物”,自然是英国文学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部书看上去很厚,读起来却绝不枯燥;每个章节标题很长,但文字其实非常简练。看过这部书之后,即使你对书中的故事不感兴趣,但对于提高你的文笔绝对大有裨益。

全书十八卷可分作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乡村。第二部分:由萨默塞特郡通往京城的大道上。第三部分:城市,即伦敦。在头六卷中,我们看到汤姆和布利非的出生,两个人性格和品质的对照,女主人公苏菲亚出场,她和汤姆相爱以及他们遇到的波折。中间六卷,先是汤姆被逐出庄园,接着,苏菲亚也抗婚出走。两人分别在路上的种种遭遇就成为这六卷的主要内容。在最后六卷中,汤姆和苏菲亚都到了万恶渊薮的伦敦。在这里,汤姆上当受骗,以致被关进监牢,几乎被绑架,而苏菲亚也历尽艰辛。在第十八卷中,歹人被揭露,这对真诚相爱着的青年男女终成眷属。

内容推荐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是菲尔丁的代表作品。就作品反映现实的广度和深度来说,这部作品可以称为英国18世纪社会的散文史诗。全书共分18卷,人物有四十多个,中心情节是描述弃儿汤姆·琼斯的生活遭遇。汤姆·琼斯是私生子,出世不久即被抛弃。后为绅士甄可敬所收养。甄可敬让汤姆·琼斯与庄园主女儿苏菲亚产生了爱情,布力非对此非常嫉妒,极力在舅父甄可敬面前中伤汤姆·琼斯。于是汤姆·琼斯被逐,四处流浪。到了伦敦,他因打伤了一个流氓而下了监狱。苏菲亚的父亲强迫苏菲亚嫁给布力非,苏菲亚违抗父命,也逃到伦敦,找到汤姆·琼斯。最后,汤姆·琼斯的身份得到揭示,原来是甄可敬的亲妹妹的私生子,和布力非是异父同母的兄弟。全书以布力非迫害汤姆·琼斯的阴谋败露,汤姆·琼斯与苏菲亚结婚而结束。

小说的社会背景十分广阔,前六卷写乡村,中间六卷写由乡村到伦敦旅途中的情景,最后六卷写伦敦。作者通过各类不同人的言行和思想感情,概括了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全貌,同时,通过各类人物的命运及相互关系的描写,表现了善必将战胜恶的人道主义理想。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在艺术上也有很高的成就。英国著名诗人柯勒律治认为这部作品的情节,是一切文学当中最完美的情节之一,它的结构是英国小说的典范。

目录

(上)

 前言

 献辞

 第一卷 在这部历史的开头,先把读者所必须知道和宜于知道的、有关弃儿出生的种种情景,尽量介绍一下

  第一章 本书的开场白——或者说,为这桌酒席开的菜单

  第二章 简单介绍一下乡绅奥尔华绥,较为详细地介绍他的妹妹白丽洁·奥尔华绥小姐

  第三章 奥尔华绥先生一回家就碰上一桩怪事;德波拉·威尔根斯大娘合乎体统的举止,以及她对私生子正当的谴责

  第四章 一段描写使读者几乎跌断脖子;他如何脱离险境;白丽洁·奥尔华绥小姐如何屈尊迁就

  第五章 几件寻常事,以及对它们一些颇不寻常的看法

  第六章 用个比喻介绍德波拉大娘到教区去的情况;关于珍妮·琼斯的一段简短叙述,顺便谈谈年轻妇女钻研学问时可能遇到的艰难和挫折

  第七章 这一章写的全是严肃的事,读者自始至终一次也笑不出来,除非或许笑作者本人

  第八章  白丽洁小姐和德波拉大娘之间的一段谈话;比起上一章 来,趣味多而教训少

  第九章 一些令读者惊讶的事情

  第十章 奥尔华绥先生慷慨好客;简单描写一下他所招待的两兄弟——一个医生和一个大尉的性格

  第十一章 有关谈情说爱的许多规矩和若干实例;几段关于美貌以及其他一些更应审慎对待的婚姻诱因的描写

  第十二章 本章的内容也许是读者料得到的事

  第十三章 第一卷到此结束;本章 里有一桩忘恩负义的事,希望读者看得出它是违反常情的

 第二卷 一对夫妻在人生不同阶段中的幸福情景;布利非大尉与白丽洁·奥尔华绥小姐婚后头两年的其他种种经过

 第三卷 汤姆·琼斯十四岁至十九岁之间奥尔华娞先生家中所发生的重要事情,读者可由本卷得到一些有关儿童教育的启发

 第四卷 一年里的事

 第五卷 比半年略长些的时间内发生的事

 第六卷 三个星期左右的事

 第七卷 三天里的事

 第八卷 两天左右的事

 第九卷 十二个钟头里的事

(下)

 第十卷 历史又进展了约十二小时

 第十一卷 包括大约三天的事情

 第十二卷 与上一卷同一时期的事

 第十三卷 十二天里的事

 第十四卷 两天里的事

 第十五卷 历史又前时两天光景

 第十六卷 历时五天的经过

 第十七卷 三天里的事

 第十八卷 六天里的事

末章 这部历史至此完结

试读章节

第一章

本书的开场白——或者说,为这桌酒席开的菜单

一个作家不应以宴会的东道主或舍饭的慈善家自居,他毋宁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饭铺的老板,只要出钱来吃,一律欢迎。大家都晓得,在前一种情况下,设宴的主人高兴准备什么饭菜,就准备什么;即使客人吃来淡然无味,甚至十分不合胃口,也不便有所挑剔。岂只如此,不管主人摆上些什么,他们拘于礼貌,表面上还不得不满口称赞。对一个开饭馆子的老板,那可就是另一回事了。花钱来吃饭的人,不管口味有多么考究,多么难以捉摸,也非坚持得到满足不可。倘使不是样样菜全合胃口,那他们就认为有权毫不留情地指责、谩骂,甚至诅咒。

因此,诚实而善意的老板为了免得开罪顾客,叫他们吃得不如意,总准备下一张菜单,他们一进门就可以仔细过目。这样,他们可以晓得在这里究竟能吃到些什么饭菜,合则留下来,饱餐一顿;不合,也可以去光顾另外一家更合他们口味的饭馆。

不论何人,只要有些乖巧或明智之处足供我们借鉴,我们都愿向他们讨教。因此,我们也不耻于跟这些诚实的饭铺老板们学学乖:我们不但为这整桌酒席开出一张总菜单,并且也将在本卷及以后各卷里,每上一道菜,必为读者先分别开出菜单来。

这里替读者准备下的食品不是别的,乃是人性。尽管贤明的读者口味极其讲究,我也并不担心他们会因为我仅仅报了一道菜而诧异、挑眼,甚至不高兴。甲鱼除了鲜美的鳖黄和鳖胶以外,还有种种味道不同的肉——这一层,那位对饮食之道研究有素的布里斯托尔郡长大人,凭着丰富的经验,是很了解的。同样,渊博的读者不会不晓得在“人性”这个总名称下面也包含着千变万化。一位作家要想将人性这么广阔的一个题材写尽,比一位厨师把世界上各种肉类和蔬菜都做成菜肴还困难得多。

那些口味高的人士也许会嫌这道菜太粗俗,太普通了,坊间那些传奇、小说、戏剧、诗歌里所描绘的,不都是这个人性吗?美食家倘使动辄因为在穷街陋巷遇到的也叫这个名字,就斥为粗俗,他们必然会错过许多珍馐美味。老实说,真实的人性在作家笔下之不多见,正如在店铺里轻易买不到巴荣纳火腿或波洛尼亚香肠一样。

不过,如果继续使用这个比喻的话,关键还是在于作者烹调的手艺。正像蒲伯先生告诉我们的:

真才华能使大自然显得更姣好,

它常能为人领略,却难以言表。

同是一头牲畜身上的肉,有的部分可以荣登公爵之席,另外一部分却降了格,有一两条腿还会倒挂在市井最肮脏的摊子上,好像是拿来示众。倘若达官贵人与凡夫走卒吃的同是一头公牛或仔牛身上的肉,那么,还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在于调味、烹饪、搭配和装盘手艺。因此,甲桌菜足以引得食欲不振的跃跃欲试,乙桌菜却连那食欲最旺盛的也感到淡而无味,倒胃口。

同样,精神筵席的优劣与其说是在于题材本身,毋宁说是在于作者烹调的技术。在这部作品里,我们遵循着当代、甚至从赫立欧嘎巴勒斯时代以来最卓越的一位名厨师的一条最高原则。读者一旦知道了这一点,该会多么满意啊!讲究吃喝的人们全都熟知:这位大师总是先给空着肚子的客人摆出一些家常菜肴,随着客人的胃口越来越小,他就逐渐端出最精致的汤汁和调味香料来。我们同样也先托出乡村习见的那种较为平凡、朴质的人性,以飨胃口旺盛的读者,然后再用宫廷和都会所提供的那些造作、罪恶等等法国和意大利式的上好佐料,加以清炒或红烧。我们深信,这样就足以使读者看个不忍释卷,一如前边谈的那位大厨师使客人吃个不厌一样。

这段话交代完毕,眼下不再耽搁那些看中我们这张菜单的顾客了,我们立刻就端上这部历史的第一道菜来,请大家享用。  第二章

简单介绍一下乡绅奥尔华绥,较为详细地介绍他的妹妹白丽洁·奥尔华绥小姐

不久以前,在我国西部通称作萨默塞特郡的地方,有一位绅士(他现在也许还住在那里),名叫奥尔华绥。这位先生很可以说是造物和命运的宠儿。这二者似乎在比赛,看谁为他降福更多,谁使他受惠更深。有人觉得造物在这场比赛中似乎占了上风,它赐予奥尔华绥许多礼物,而命运能赠予的却只有一宗。尽管如此,命运给的却也极其丰厚,以致另外一些人又认为,她这一宗礼物比起造物所赐予的总和还要多。奥尔华绥从前者得到的是堂堂的仪表,健壮的体质,卓越的见识和一副仁慈的心肠。后者为他安排下的,是继承郡里最大的家业之一。

这位先生年轻时候娶过一位品貌双全的小姐,他对她宠爱非常。她给他生了三个孩子,却都在襁褓中夭折了。尤其不幸的是,在这部历史开始前五个年头光景,他又埋葬了他那位亲爱的夫人。尽管这一损失非同小可,他却像一切通情达理、坚贞不渝的人那样忍受下来。然而我们不能不承认,每逢谈到这些,他的话总有些颠三倒四:有时候说,他并不认为自己是个鳏夫,他的妻子只不过是出去旅行一趟,比他先走了几步,他迟早总要跟上去的,他也毫不怀疑他将在他们永不再分离的地方和她重新聚首。左近四邻听到他这些话,有的说他神经错乱,有的怪他信教不虔诚,还有人责备他言不由衷。

眼下,大部分时间他都跟一个妹妹隐居在乡间。他对妹妹十分爱护。这位小姐今年已经三十开外,在尖酸刻薄的人看来,女人到了这般年龄,称作老处女也没什么不妥当了。这位小姐属于妇女界一般说的“规矩女人”——女读者们,再没有她那么规矩的人了。这种女人您与其夸奖她的姿容,倒不如颂扬她的德行。老实说,她非但不把缺乏美貌看作什么遗憾,而且每逢提到这个优点(如果生得漂亮能算个优点的话),还总摆出一副轻蔑的神态。她时常感谢上帝幸亏自己长得没有某小姐那么漂亮,某小姐大概就是因为生得漂亮,才犯下了过失,否则她本来是可以避免的。白丽洁‘奥尔华绥小姐(这就是那位小姐的名字)想的不错:一个女人要是长得标致,无论对己对人都不外乎是个陷阱。尽管白丽洁小姐并不漂亮,可她一举一动还是小心谨慎,处处留神,仿佛自己随时都面临着堕入为所有女性设下的各种陷阱的危险。其实,尽管读者们也许觉得难以理解,依我看,“谨慎”这个卫兵,就像训练有素的警备队一样,总是急于到危险最小的地方去值勤。实际上,对于男人所倾心渴慕、为之憔悴叹息、害相思病、并且千方百计布下情网来谋求的那些美貌绝伦的女人,“谨慎”往往卑鄙胆怯地抛下不管,却经常守卫着那些德行更高的女人——也就是说,那些男人敬而远之(想必因为没有成功的希望),从来不敢追求的女人。

读者诸君,在咱们同程共进之前,我觉得应该说明一下:在这部历史的全部进程中,我打算不时地离开正文,发些议论。至于什么地方才相宜,这一层我本人比任何浅薄无知的批评家更能判断。这里,我要求他们别多管闲事,对于与他们无关的事少来插嘴。在他们没树立起法官的威信以前,我是决不请他们来裁判的。

P2-7

序言

随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推进,英国小说从十七世纪末叶起,就开始逐渐摆脱了代表专制君主和封建地主理想的中世纪骑士传奇的传统,朝着以普通人的现实生活为基础的方向发展。这种根据广大人民生活创做出来的小说,很快就深入到社会的中下层,现实主义成为十八世纪英国小说的主流。亨利·菲尔丁(1707—1754)就是这个光辉传统的一位伟大奠基人。《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是他的代表作。

他出身于英国西南部萨默塞特郡一个破落贵族家庭,早年过的是富裕生活,后来家道中落,一七二八年曾赴荷兰雷顿大学学习,只念了一年多即因经济拮据而辍学。从那以后,他就面临当个雇佣马车夫还是当个雇佣文人的选择。

菲尔丁的写作生涯是从戏剧开始的。事实上,在他去荷兰之前,他的五幕喜剧《戴着各种假面具的爱情》就在伦敦上演了,一连演了二十八场。失学后,他正式踏上伦敦剧坛,七年里共写了二十五个剧本。从一开始,菲尔丁就宣布他写戏的意图是向罪恶宣战。《咖啡店政客》(1730)和《堂·吉诃德在英国》(1736)写的都是政界黑幕,《巴斯昆》(1736)写贿选,《威尔士歌剧》(1731)则借地主和地主婆来影射当时的王室。他在戏中也抨击主教和法官,刻画资产阶级的伪善,并揭露英国上流社会的丑恶。一七三七年六月,当时的首相沃尔波尔在议会通过了反民主的“戏剧审查法”,要求一切剧本在上演前十四天送审,违者罚款并吊销剧院执照。后来为了进一步镇压拥护菲尔丁剧团的市民,又实行了“扰乱治安法”。这样,菲尔丁的戏剧生涯就被迫结束了。

一七三九年,菲尔丁主编《战士》杂志,并在上面发表了大量杂文、书简和特写。这是他从事小说写作的准备和酝酿阶段。为了谋生,他还学习法律,并于一七四。年取得律师资格,后来又在伦敦威斯敏斯特区任法官。这个职业曾使他有机会走访穷乡僻壤,接触各种人和事,加深了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

除了《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菲尔丁还写过三部小说。《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1742)通过一对青年男女和一个牧师的艰难曲折的经历描绘了英国乡村社会的风貌,揭露了地主贵族的荒淫无耻、贪婪凶恶,并写出平凡人的善良勇敢、聪明机智。 《大伟人江奈生·魏尔德传》(1743)是一部政治寓言体小说,借一七二五年在伦敦被送上绞刑架的一个伪善者魏尔德的一生,对英国政治及社会生活进行了广泛而有力的抨击。《阿米丽亚》(1751)是菲尔丁最后一部小说。这里,他通过军官布兹及其妻子阿米丽亚的悲惨遭遇,揭露了英国司法界的黑幕,并反映了当时广大社会阶层对政府及军队的深切不满。在艺术上,它较其他三部小说都要逊色,但在揭露并批判现实生活的黑暗方面,却更为大胆而深刻。

菲尔丁青少年时期,身体本来很健壮,然而由于生活颠沛流离,贫困劳累,一人中年就病魔缠身;四十五岁上已拄起拐杖,次年便四肢瘫痪了。一七五四年三月,他辞去法官的职务,去葡京里斯本疗养。途中,他还写了绝笔之作《里斯本日记》,他于八月抵达葡京,十月八日就客死在那里了。一八八。年,旅葡英侨集资在他墓地上立了一块碑石,上面用拉丁文写着:

没有人像他那样善于揭示

人类内心的隐秘,

他活着是为了别人,

而不是为他自己。

一、喜剧史诗

在《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的序言里,菲尔丁曾宣布要创造一种崭新的艺术形式——散文的喜剧史诗,其特点是“情节比较广泛绵密,它包含的细节五花八门,介绍的人物形形色色”。在内容上,他特别强调下层社会的人物及风习的介绍,并且大力提倡“严格局限于描写自然,把自然模仿得恰到好处”。《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是菲尔丁这种创作意图的初步尝试。七年后,在一七四九年二月出版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里,他就更加全面地实现了这个艺术理想。

这是一部叛逆性的作品,它超越了传统的道德准绳,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秩序。在菲尔丁的时代,文学作品里描绘下层人物已经是不合时宜的事了,而在英国的社会阶梯上,私生子更是下层社会中最卑贱的。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英国法律还明文规定私生子既不能继承产业,也无权立遗嘱,甚至不能采用其生父的姓。教规里规定私生子一概不得担任圣职。这些法律及宗教上的歧视待遇是终身的,即使孩子的父母补行婚礼,也不得改变。菲尔丁不但以这样一个人所不齿的私生才作为他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并且还把他塑造成一个远比那些上流人士高贵得多的正面人物。他让这个出身卑贱的穷孩子身上闪烁出诚实、正直、勇敢和急公好义的光芒,而相形之下,那个十分符合当时资产阶级绅士标准的布利非却是个十足可鄙的小人。

作品的叛逆精神还表现在苏菲亚这个人物身上。当时,以财产门第为准绳,婚姻由父母一手包办原是极其平常的事;然而苏菲亚却坚持自己的女权,以大无畏的精神来反抗封建家庭的压迫。她对魏斯顿心目中的正人君子布利非深恶痛绝,而为了那个私生子,却不惜弃家出逃,四处流浪,几度受囚禁,遭受种种艰险,对他的爱情始终不渝。作者对生活的积极态度还表现在这场爱情斗争的结局上。理查逊的小说《克拉瑞萨·哈尔萝》(1749)的女主人公也是逆着家庭的意旨选择了自己的丈夫,然而她的下场有多么悲惨!苏菲亚的叛逆是以胜利和幸福告终的。

英国著名史学家爱德华·吉朋(1737—1794)在他的杰作《罗马帝国衰亡史》中对菲尔丁这部小说备加赞许。一七八九年,他又在自传中这样预言道: “以描写人性著称的《汤姆·琼斯》,其寿命将超过埃斯珂里宫殿和奥地利的国徽皇鹰。”他这话早已应验了。十六世纪修建的那座巍峨的西班牙宫殿于一八七二年毁于一场大火,而称霸一时的奥地利帝国也于一九一八年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而永远消失了。今天,《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却依然作为不朽名著在世界各地流传着。

十九世纪小说家、《名利场》的作者萨克雷曾称赞此书是“人类独创力最为惊人的产物”。本世纪也不断有人推崇它。四十年代,曾任英国笔会主席的著名批评家维·索·普里切特在他的《活的小说》一书中,认为《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是英国小说的鼻祖。当代英国小说家金斯利·艾米斯在《我喜欢这里》一书中,通过一个站在里斯本郊外凭吊菲尔丁墓地的人物的口说:“你虽然仅仅活了四十几岁就与世长辞了,这也许还是值得的,因为两百年后,在过去的小说家中间,你是唯一对我们仍具有吸引力的。”

二、结构和布局

在《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里,菲尔丁曾继承了文艺复兴以来西欧盛行的流浪汉小说的传统,坚持了这个传统的主要特点:广泛地描写生活,特别是下层生活。然而他同时也因袭了这个传统的缺点——结构松散,情节与情节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在结构和布局上则向前大大跨进了一步。

单从约瑟夫和汤姆的出身这个“扣子”的处理也可以看出,相隔六七年,菲尔丁在艺术上有了怎样长足的进步。在《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里,作者从没使人怀疑过约瑟夫和范妮这对青年男女的身世有什么隐秘或不正常的地方,然而临到他们的婚姻遭到干预时,作品里忽然冒出个小贩,来解开这个从来也没系过的“扣子”。那段情节既勉强又拙劣,因为那只是一系列巧合的拼凑,与人物性格和整个故事的发展没有内在的联系。

相比之下,在《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里,有关主人公身世的这个谜则是笼罩在全书上面的一片疑云,始终聚而不散。当这个谜解开时,书中许多朦胧模糊的地方也一下子都豁然明朗了。而且这个谜本身就是对伪善者一个深刻的讽刺:原来这个私生子不是什么贫苦人家“烂女人”遗弃的,恰恰是那个满口贞洁的女伪君子和一个上帝不离口的年轻教士萨缪尔养的!

这部小说是以布局精巧闻名的。批评家大卫·哥尔德诺夫曾指出:“菲尔丁在《汤姆·琼斯》这部作品中是想把流浪汉小说的生气勃勃(这是他的自然倾向)同他那时代的新古典主义的写作法则结合起来。”

从空间来说,全书十八卷可分作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一至六卷):乡村(英国西部萨默塞特郡的两座庄园)。第二部分(七至十二卷):由萨默塞特郡通往京城的大道上。第三部分(十三至十八卷):城市,即伦敦。在头六卷中,我们看到汤姆(正面人物)和布利非(反面人物)的出生,两个人性格和品质的对照,女主人公苏菲亚出场,她和汤姆相爱以及他们遇到的波折。中间六卷,先是汤姆被逐出庄园,接着,苏菲亚也抗婚出走。两人分别在路上的种种遭遇就成为这六卷的主要内容。在最后六卷中,汤姆和苏菲亚都到了万恶渊薮的伦敦。在这里,汤姆上当受骗,以致被关进监牢,几乎被绑架,而苏菲亚也历尽艰辛。在第十八卷中,歹人被揭露,这对真诚相爱着的青年男女终成眷属。

全书大致有这样四条主线平行展开:(一)汤姆这个弃儿的身世之谜。(二)汤姆与苏菲亚二人从相爱到结合之间所经历的种种波折。(三)汤姆这个心地善良而常常又行为不检的弃儿与布利非这个满口仁义道德而居心险恶、长于权术的伪君子之间的对照。(四)汤姆与女人(从乡村姑娘毛丽到贵妇人贝拉斯顿)厮混的经历。

关于《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布局的评价,两百多年来一直有着争论。湖畔诗人柯尔律治说:“在艺术结构上,菲尔丁真是一位大师。我敢说,《俄狄浦斯》、《炼丹师》和《汤姆·琼斯》是有史以来在布局上最完美无疵的三大作品。放下理查逊的小说来读菲尔丁的,那就像在五月凉风习习的日子里,走出一间烧着火炉的病室,来到空旷的草坪。”萨克雷甚至认为此书“每一情节都有前因后果,不带偶然性,它们对故事进程都起了推动作用,联结成为一个整体。文学史上从来不曾有过这样卓绝的(如果我们可以使用这个字眼的话)作品。”

三、人物画廊

这部作品规模之宏大,图景之波澜壮阔,所反映的现实生活之丰富多彩,确实可以说是一部概括了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生活的散文史诗。这里,从地主、贵族、江湖郎中以至士兵、流氓,活跃着不下五十个人物,形成一个琳琅满目的画廊。我们看到盛装的贵族在化装舞会上搔首弄姿,赤贫的妇女临盆分娩时,房里连火炉都生不起,甚至连遮门窗的布帘也没有。还看到地主骑着骏马,带着肥犬在田野里驰骋行猎,也听到婢女、小厮们在厨房的阴湿角落里低声叹息。厄普顿镇上那家小客栈的老板娘就这样抱怨说:“捐税压得我们真受不了。您(中尉)瞧,光窗户税就得交四十多个先令——凡是能堵上的窗户,我们全堵上啦,屋里黑漆漆的几乎没一点亮光。我对那个收税的官儿说:喂,你们也该对我们开开恩啦,我们对得起政府。我敢说这句话,因为我们交的税钱足够堆成山了。可是我时常想:政府对我们远不如对那些一个铜板也不交的人那么领情。唉,世道就是这样啊!”这是对“光荣革命”后的英国统治阶级的有力控诉。

菲尔丁曾多次谈到他的一个美学观点,即美与丑、善与恶要在对照中才能表现出来。在第五卷的序章中,他说:“在这里,我们必须为知识开辟一条新的途径,纵使有人发现过它,就我们的记忆所及,从古到今却还没有哪位作家进行过探讨。这条途径不外乎是对比。它作用于宇宙万物,我们对天然美或人工美的观念,也许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靠它来形成的,因为任何事物的美与卓绝之处,除了它的反面还有什么能把它显示出来?就如白昼及夏日之美,正由于黑夜及冬天之可怖而相得益彰。”

在汤姆和布利非这两个人物的刻画上。菲尔丁就有意识地贯彻了这一观点。他笔下的汤姆最大的特点是富有同情心,勇于帮助人。对别人的灾难,他从不袖手旁观。他不辞劳苦地为密勒太太一家奔走,也绝不忍坐视黑乔治的妻小饥寒交迫。他这种无私的品质充分地表现在他对苏菲亚的爱情上。在布利非身上,我们看到资产阶级的伪善和灭绝人性的冷酷打算。这个恶棍有时干坏事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一下他那狭窄心肠里的复仇情绪。他后来追求苏菲亚一半也是为了报复她对汤姆的属意。这个伪君子的阴谋被揭穿后,作者为他安排了一个富于典型意义的“前程”。他从奥尔华绥和汤姆赠给他的年金里,每年存起两百镑,以便在近期的议会选举中购买一个邻近小选区的议员席位,他并且已经与该选区的一个律师谈好这笔生意。他即将成为卫理公会的信徒,以便娶到该选区的一位卫理公会教派的富孀。不言而喻,这个尾声寓有菲尔丁对当时的政治及宗教的批判。

在创造人物形象上,菲尔丁的另一个观点是:正面人物也可以有缺点,甚至是严重的污点。奥尔华绥这个人物是以菲尔丁的两位恩人为原型的。奥尔华绥出场时,菲尔丁不惜笔墨,为他大吹大擂,甚至把他誉为太阳之下最光辉灿烂的人物。然而奥尔华绥也并不是个完美元缺的人物。他听信谗言,随随便便就把汤姆逐出门外;他对布利非盲目宠爱,直到最后才恍然大悟。至于男主人公汤姆在小说中的行为,就更可争论了。这里也表现着菲尔丁在美学思想上的一个见解。他十分厌恶骑士传奇里那种十全十美、没有血肉的“英雄”。他认为人是理性与感情的混合体,多么完美的人也会因一时冲动而失足的。他这种主张在当时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一方面反对了清教徒的禁欲主义,另一方面也是对当时的伪善风气的一种反抗。通过汤姆这个人物的处理,菲尔丁好像对现实生活中的布利非们说:尽管汤姆有些荒唐,也远比你们这些口蜜腹剑的伪君子要高贵得多呢。

这部小说中唯一完美无缺的人物是苏菲亚。她不但善良,而且具有卓越的识别力。奥尔华绥和魏斯顿这两个老乡绅都上过布利非的当,只有苏菲亚始终没受他的骗。同时,尽管汤姆有那样难以饶恕的污点,她也仍能看清他那真挚敦厚的本质。

此外,在菲尔丁的人物画廊里,地主魏斯顿也是个写得淋漓尽致的形象。法国评论家泰纳(1828—1893)甚至认为自从莎士比亚创造了福斯泰夫以来,英国文学史上再也没有比魏斯顿更鲜明更突出的人物了。这个粗俗暴戾、专横无知、满嘴野话、通身酒糟气味的地主,确实留给我们难以磨灭的印象。

四、关于序章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的另一特色是每卷之前都冠以一篇序章。它们都是独立的杂文或论文,有的讨论书中的人物或情节,但大部分都与小说本身没什么关系。这里,菲尔丁阐述了他对社会生活以及当时英国文学界的一些观察感想。在序章中,故事暂时中断了,就像舞台忽然拉下幕来,作者本人出场,时而诙谐,时而郑重其事地发上一通议论。迄今为止,这种写法在小说史上还是绝无仅有的。反对这种写法的,认为这样就拖延了故事的进程,破坏了读者的欣赏情绪。然而称赞序章的,直到今天还大有人在。有的评论家认为这种写法能在作者与读者之间建立一种亲切的关系。阅读此书时,读者身边好像站着一位博古通今的向导。他总是生气勃勃,讲话饶有风趣;也有的认为这些序章为作品增添了哲理意味,在广度之外,又增添了深度。伯特兰·布朗森说,这些序章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菲尔丁的了解。安东尼·哈索尔写道,故事与议论这样交叉,可以使作品内容更为丰富。

在这些序章中,他谈得最多的,还是小说艺术这个问题。他不厌其烦地强调作品的真实性,而为了做到真实,作者必须了解社会,了解人。

在《向诗神召唤》(第十三卷序章)里,他向诗神所提出的四项要求,实际上就是菲尔丁心目中从事创作所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它们是:(一)天资:“穿过自然的所有那些曲折迂回的迷宫,看到俗眼凡胎从未见到的全部隐秘。”(二)人道,也即是悲天悯人之心:从而产生“高贵无私的友谊,忘我的爱情,开阔的胸襟,深切的谢忱,体贴入微的同情和直率的见解……这股力量能使人们那润湿的眼睛里噙满泪水,用热血涨红了人们那神采焕发的双颊,使悲哀、欢乐和仁慈像潮水般在人心中起伏不已”。(三)学识:“历代积累下来的……全部哲学、诗歌和历史的库藏……”(四)经验:“熟悉各色各样的人,从清晨接见下属的大臣到拘留债户的衙吏,从午后茶会上的公爵夫人到酒店柜台后面的老板娘。”也即是说,一个写小说的,必须熟悉各阶层的人。在第七卷序章里,他甚至认为一个作家倘若没进入“自然”(也即是人生)这座伟大舞台的幕后,不洞察人生,他只配去编编字典或拼音课本。

五、结束语

菲尔丁在此书的《献辞》中,谈到他写《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有两个意图——其实,是同一意图的积极和消极的两个方面:(一)“展示道德所具有的朴实的美,以促使人们向往它。”(二)为了表现“那些不义的攫取本身往往一文不值,而所采取的手段不仅卑鄙龌龊,并且极不可靠,总是岌岌难保”。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一位美国批评家甚至把菲尔丁在《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中所表现的这一伦理观点与我国孔子联系起来,说:“汤姆心地善良,近乎中国孔子所讲的仁道。菲尔丁在书中多次发表关于善行的谈话,都像是从中文翻译过来的。汤姆很像个中国小说中的英雄人物,整个小说如果把背景改换一下,很可能成为一部中国小说。”

这部旨在扬善贬恶的小说问世时,给它扣的罪名恰好相反。由于《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对传统思想的叛逆及描写上的大胆,出版后当即受到当时英国一些保守报刊的围攻,被指控为对宗教及道德的颠覆。它出版于一七四九年二三月间,此时伦敦接连遭受两次地震,人心惶惶。次年春,伦敦红衣大主教托玛斯·谢尔洛克在散发了四万份的《告教友书》里,竟把伦敦所遭受的地震统统归咎于“邪书”的流行,因而触怒了天庭。最后并且威胁群众说,倘不立即停止阅读‘‘邪书”,第三次的灾难还会到来。随后,《老英国》杂志上也敲起边鼓,怂恿国会明令禁止,并且提出反证说,巴黎禁止了《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法译本的发行,因而法国就没发生地震。然而这种恫吓并没吓倒广大的英国读者。仅在一七四九这一年里,《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就重印了四次。由于供不应求,出版商米勒氏甚至不得不在报端登广告,要求购者自行装订。足见红衣大主教是枉费了一番心机。

著名诗人、历史小说家司各特(1771—1832)在《小说家生平》一书中,称菲尔丁为英国小说之父。萨克雷在他的长篇小说《潘登尼斯》的序言里甚至慨叹说:“自从《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的作者入了土,还没有任何一个小说家被允许如实地去描绘一个人物,我们总得为他穿上某种外装,让他做出某种微笑来。在艺术上,社会不再容许自然的成分了。”拉法格在他的《回忆马克思》里,提到“他(马克思)比较喜欢十八世纪小说,特别爱看菲尔丁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

在现实主义小说的发展史上,这部作品将永远是一座不可磨灭的里程碑。

萧 乾

一九九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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