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对《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一个补充及修订,对原表的字体字形变革、读音审改、误收字组、误收字、错字、字组排列及姓名异体字等,作了全面校编, 以此达到规范汉字的目的。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发布于1955年,是汉字改革的第一个正式法定字体范本。自原表公布以来,其中不少字的体、形、音有很大一变革。本书对原表的字体字形变革、读音审改、误收字组、误收字、错字、字组排列及姓名异体字等,作了全面校编,增加了字组编号及说明附注,书后另列“原表”、《新旧字形对照表》、《字组及单字增减、变更对照统计表》等8个附录,以供检索查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55年12月22日联合发布、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是新中国汉字改革的第一个正式法定字体范本,成为新版《辞海》等众多现代汉语字典、词典以及党政文件和书籍报刊的重要字体依据,是与《简化字总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等齐名的汉字改革经典范本。原表未再版,也未发布第二批。1987年4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商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规定》中指出:“以《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依据,不得使用已淘汰的异体字”。
限于当时的客观历史条件,原表的字体、字形、读音等现已有了一些变化:原表用旧式的注音符号注音,不按起首字母分节,检索不便,无附注;不少选用字已在其后问世的《简化字总表》中简化;或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中改用新形;有些选用字的读音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中已审改或大部分审改;有些异体字后来并未停用,或由《简化字总表》简化后不停用;或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联合通知不停用;个别字组有误收或错字;少数字组选用字与停用字互相颠倒。加之报刊编者习古疏今,时常误用已停用异体字如“琢”,或将繁体选用字作不规范简化,如简化品尝食物之“(曹)”作“嗤”,以及社会上仍有异体字姓氏如“遁”、人名字如“垄”、繁体字姓氏如“营”等,以致报刊及社会用字往往不规范。近年来,几种字典和语文规范手册对此表虽有收录,但有的失之编辑仓促、简略疏误。或用旧形字,或仍用旧式注音符号,或照搬原表但却用汉语拼音字母注音,以致AB颠倒、CD失序,或选用字有繁无简,或有筒无繁,或误删停用异体字,字数统计失实等。诸如此类状况,迫切需要对编排已显陈旧简略但仍须广为遵用的原表,作全面的重新校编。
有鉴于此,笔者决意进行此项工作,以适应社会的需要。自1974年秋起,先后据《简化字总表》第二版、《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等多种权威典籍,逐组逐字地进行体、形、音的反复细致校勘,用汉语拼音字母改订原表的注音符号,并对原表的字组及音序,作了重新编排,订正讹音误组错字,增设了字组编号、简体选用字及脚注。另增加了附录“原表”、《新旧字形对照表》和《笔画查字表》。所有校订之处,都注明与原表的不同处,以便对照查考。1985年12月修订定稿本《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6年10月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1988年3月《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等权威典籍由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布后,又对之进行反复校订和编写,增加了附录《字组及单字增减、变更对照统计表》,务求内容和体系上的准确新颖、前后呼应、脉络连贯及完善实用。为此8次大易其稿,耗时23载,始告杀青。发稿前,《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已发布,再据此书校订了《笔画查字表》笔顺。在社会汉字使用相当混乱的今天,本书的面世,当可作为社会用字和文字工作者的参考和依据;对汉字的规范化和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也定有裨益。其效用也可稳定持久,绝非急功近利的过眼云烟之物。
因笔者的水平有限,疏误不当之处,恳切盼请广大读者不吝赐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