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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英国风情/文化生活译丛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亨利·詹姆斯
出版社 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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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英国,是游记名家亨利·詹姆斯的第二故乡。这里的十几篇游记是作者在1888到1897年间写下的,他以这部作品被一些英国人称为当时伟大的游记作家之一。这本书带我们去英国,经历春天的复活节和阴雨的仲夏,还有难得的秋阳和新年……参观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参加没有本科生参加的牛津大学毕业典礼,在雾中的泰晤士河畔漫步……它不是旅游手册,但它能帮助所有读者认识伦敦的文化和文化的伦敦。

内容推荐

英国,是亨利·詹姆斯的第二故乡。这里的十几篇游记是作者在1888到1897年间写不的,他以这部作品被一些英国人称为当时伟大的游记作家之一。这里展示的是一幅充满激情的伦敦肖像画,因为他喜爱英国,而且最爱伦敦。作者用文字带我们到英国经历春天的复活节和阴雨的仲夏,还有难得的秋阳和新年;走过伦敦、沃里克、北德文郡……参观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参加没有本科生参加的牛津大学毕业典礼;在雾中的泰晤士河畔漫步,在古朴的修道院和古城堡中沉思……这本书不是旅游手册,可是它能帮助所有到过和没有到过英国的人认识伦敦文化和文化的伦敦。

目录

序言/利昂·伊德尔

伦敦

威斯敏斯特教堂里的勃朗宁

切斯特

利奇菲尔德和沃里克

北德文郡

韦尔斯和索尔兹伯里

英国的复活节

仲夏的伦敦

两次观光

在沃里克郡

修道院和城堡

英国花絮

英国的新年

一处英国海滨游憩胜地

温切尔西,拉伊和《丹尼斯·杜瓦尔》

老萨福克

试读章节

有一个夜晚我实际上把它算作第一印象--那是二十年前的一个星期日的日暮时分,阴雨霏霏,天昏地暗,大概是三月一日。还有更早的印象,不过它却像褪了色的墨迹,已经变成灰蒙蒙的了,而我说到的那一时刻却是一个崭新的开端。至于有一天我会多么喜欢这个烟雾迷蒙的现代巴比伦,无疑我是有着神秘的预感的;有一点肯定无疑,那就是当我回顾往事,我发现那临近、到达的时刻的每一个细节仍然活灵活现,就好像一个庄严的新纪元给它注入了生气一般。这种临近的感觉在利物浦时已经强烈到了难以忍耐的程度,因为在那里,我觉得万事万物都具有那种英国性格,这种感觉痛切得如同一种惊异,尽管那只不过是一种没有震撼的惊异。那是得到了强烈满足、经过充分证实了的期盼。还真有这么一种惊奇:怎么英国为了给我助兴,居然尽力表现出一副英国的特色;然而,如果这种感觉并不强烈,那么惊奇则会更大,而所有的快乐也就无从说起了。现在这种感觉似乎又像一个来访的精灵似的坐在那里,就像当初在阿德尔菲饭店的老咖啡屋一扇窗户里的小桌旁,它坐在我的对面吃早饭。当时还是那座没有扩展、没有改善、不羞不臊的本方本地的阿德尔菲。利物浦不是一座浪漫的城市,然而现在回想起来,那烟雾迷蒙的星期六是一个巨大的成功,因为它勾起了我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去国离乡时希望有的那种情绪。

利物浦早就表现出了这种特点--或者更确切地说,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那时人们放眼望过寒冬的洋面,爱尔兰海岸那奇异、阴暗、寂寥、新鲜的景象依然可见。我们还没有上岸进城,这种特点就更加真切了,黑洞洞的轮船在黄乎乎的默西河上瞎撞,上面是一片低得好像碰到轮船烟囱的天空,周围是极其昏黄摇曳的灯光。空气里,城市里,已经出现了几分春意;没有雨;可是太阳更少--人们心里纳闷,在世界的这一边,天上的那个大白点到底是怎么了;而那灰蒙蒙暖融融的情景在找种种借口变成黑漆漆的一片,它本身就好像是一线希望。这就是悬绕在我周围的情景,当时我坐在饭店咖啡屋里的窗户与炉火之间--吃一顿很晚的早餐,因为我们上岸费时太长。别的乘客已经星散,他们个个胸有成竹,赶火车上伦敦去了(我们只不过是一小撮人);我给自己找好了地方,觉得好像我的印象中有这种独享的财富。我曾把这种印象延长,我曾供奉过它,现在尝到这种全国有名的松饼,听到侍者来来往往时鞋子的咯吱(什么东西还能像他高度专业化的腰板那么富有英国特色呢?它所显露的是一个富有传统的国家),报纸在手里沙沙作响,我却激动得读不下去,于是那种印象又完全可以追回来了。P1-2

序言

亨利·詹姆斯在步入老年之际,对他的小说和故事做了修订和改写,同时,对于在他的全部著作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游记也予以关注。这些游记是一些较为轻松的随笔,是他在四十年间游历英国、法国、意大利这一些他所选择的国际世界后为美国读者所做的报道。年轻时,他说英国是"一位有教养的贵妇",说意大利是"一位美丽的蓬头散发的仙女"。他已经永久定居在那位贵妇那儿:她可以说变成了他的第二个母亲--或者他的祖国。同时,他还定期去探望欧洲大陆上的那位仙女,或者情人,踩着一条熟路,游览他在青年时期所挚爱的城市--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及一些意大利的偏僻小城。后来,他将这些即兴旅行杂记收编成两本书,也许今天还没有享有应得的声誉。一本是1905年出版的小巧玲珑的八开本的《英国风情》,另一本是1910年出版的大四开本的《意大利风情》。

《英国风情》是他对自己在那里生活了半个世纪、最后成为它的公民的那个国家的最美的礼赞--既有批评,也有赞赏。这些文章从本质上讲,既讲究浓墨重彩的描绘,又注意一丝不苟的纪实,在文章的编排上也是很讲究技巧的。詹姆斯不是托克维尔,也不是布赖斯;他肯定不是经济学家,也不是社会学家;他也不打算对英国制度做一番科学的评论。他旅游是为了愉悦感官;他津津乐道的是古老的事物,如画的美景,高贵的文化古迹,继续和保留的观念--在这个国家的美与丑中所存在的历史意识。对于显而易见的穷困和贫民窟,他也并没有完全视而不见。他是一位彬彬有礼,甚至谨小慎微的游客。正如他自己所说,他是一位同时让自己仔细观察的"怀有感激之情的外国人"。在他早期的一篇随笔中,他不知道一个旅行者这样做是否值得:他离开家"只是为了看形形色色新的人类的苦难,只是为了让人提醒:辛苦、贫困、饥饿、悲伤和脏乱现象是他的大多数同类的命运"。在他看来,"步入一个外国城镇的街道去猎奇,如果这种新奇只不过是饥饿与辛苦表现自己时穿的大同小异的服装",这样做就有点没有心肝了。

对于意大利和欧洲大陆其他国家,这种话他可以讲得比对英国还要多。在英国,这位美国旅行家可能去参观城堡、修道院、大庄园、大大小小的古老的教堂、可能研究容纳这种机构的建筑;也可以在牛津或剑桥逗留,使目光避开工业中心和贫民聚集区。他原本是为美国读者写作的。如果他助长了骚动不安的新的一代又一代的他的国人的好奇心,而英国依然如霍桑所说的那样,是"我们的老家",那么他也是在向一个民主精神已经根深蒂固了的国家来讲话。不列颠王国曾使美国为之倾倒--现在也依然如此--然而,不列颠的阶级结构和不列颠人的习俗却被美国人冷眼相观,敬而远之。这就是新英格兰的子孙维护他们独立的一种方式。

在他写作生涯的初期,詹姆斯发现,他写旅游札记的初衷完全是为了美国读者,如要在国外出版,则需要精心润色。由于对他的作品的需求日益增长,他将第一部游记《跨洋见闻札记》卖给陶赫尼茨,并且很快将书名改为《异国风情》,以免欧洲人以为他向他们提供的是美国见闻札记。因此,当他的一些描写英国风情的早期杂文收入1883年出版的《各地风貌》时,他不得不--他感到迫不得已--为他的英国读者找了一些巧妙、委婉、软和的字眼。他给美国朋友解释他的窘境时说,"有一些英国制度和习性,如果不介入,当然是一大幸事",他还补充说,这些东西,只能通过"适当的反讽手法"来处理。他说,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努力使他的文章"具有适可而止的反讽效果"。这就说明为什么他的文章到处散布着机敏的词语,因为它们使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具有一种特殊的性格。读者总被提醒,他所描写的是外国人眼里的外国风情。是"外国人眼中"的、"漫游的外邦人"看到的,或是"外国人的思想意识到的"风土人情。这位游客温文尔雅,具有一种冷静的魅力。当他眼光更为敏锐,带着一丝自嘲,不是一个"迷途的野蛮人"时,便是一位"忧思重重的观察者"。然而,我们知道,这是故弄玄虚;因为他很难说就是一个美国原始居民。总的来说,他谨小慎微,想方设法对读者友好、亲切;他要十拿十稳:他所讲的没有一点会让英国人感到刺耳。

我们可以从《仲夏的伦敦》一文中看到这方面的一些例子,因为其中有很长一段描写的是一个接一个的欧洲大陆的露天饮食摊。詹姆斯说,在伦敦,英国的上流社会人士是很少光顾这样的消闲场所的。在原始文本中,他便谈到上流社会"过于文雅",还说下层阶级"过于悲惨"。经过一番润饰在《各地风貌》中,最后在本书中,让我们读到的是,"优等人士太'斯文',次等人物太低俗"。

所以在较早的文本中,他提到了"英国社会的贵族体制"。对于故地重游的詹姆斯来说,即便这种说法似乎也嫌直率,于是就用这个社会"基本的等级体制"取而代之。这种在表达上精益求精的做法在今天看来似乎有点过头:但我们必须明白,詹姆斯的本行是小说,而小说刻画的是民族特征和国际习性;他早就知道地方爱国主义对于他这样的一位温和的反讽家是何等敏感。我们正在探讨的这篇文章的第一个文本说:英国贵族是"一些幸运儿,但生来不参加公共娱乐活动"。(亨利·詹姆斯表达公共用的是"communistic",但取用"communal"的旧意。)反正,在(《英国风情》中他还是将这句话改为"专门为这些人制造了私人的安逸机器,运转得极其滑溜"。詹姆斯羡慕这种滑溜。作为一个局外人,对于英国的这种社会体制,他既不感到内疚也不表示鄙视。像大多数伟大的小说家一样,他就像他在((使节》中说的那样,接受社会"现实"。他关注的是具体而实在的现实。他不是一位改革家。阅读《英国风情》时,我们发现在语言面具背后暗藏的一心要把旅游变成一种艺术的亨利·詹姆斯的三种不同的侧影。第一个是年轻的詹姆斯,他自称是"多情善感的游客"。在1872年出版的那些游记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位游客的形象,即从记游切斯特开始到记游韦尔斯和索尔兹伯里结束。当时他还是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正与妹妹和一位姑妈在英国旅游,他的这些游记是他为美国的(《民族》周刊撰写的描述欧洲的一个夏天的系列文章中的一部分。

第二个旅行者处在三十五六岁的时候;从1877年至1880年,当时他急需用钱,便写了从(《英国的复活节》开始,以《一个英国海滨游憩胜地势结束的那些文章。由于不再是一名多情善感的游客,他已经在伦敦定居下来,对他去乡间的一些游览做了一些报道,因为他忙于估量他的环境及环境中的人。这时候,他的角色是一位"善于观察的外邦人"。尽管他周游世界,见多识广,但他还是不可避免地要从美国人的视角来观察一切,他基本上是为纽约的《银河》和费城的《利平科特》两家文学杂志的读者撰稿。这一类文章中有几篇以及他关于法国、意大利和低地国家的游记一起重印在《各地风貌》中。为了使这本书在欧洲读者看来是真正国际性的,他另外插入了几篇描写本土风情的散文--其中包括:尼亚加拉大瀑布之行,萨拉托加之夏,重返新港,当时不可改变的魁北克之行。在国外,他吹嘘说,他把英国"装在裤兜里"随身带着,在他的报道中总是想方设法营造一种亲切而迷人的基调。不过他也乐于承认,有许多事情,他必须有所保留。"当一个人正准备在一个国家定居下来,享受盛情款待之时,好像他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第三个旅行者限制更少:这时,詹姆斯正值盛年,对他的英国已完全掌握。他在伦敦已经生活了十五年--这么长的时间足以使他承担作为一位外国居留者的某些职责,比如担任陪审团成员。他将他创作成熟时期的四篇文章编人(《英国风情》,其中两篇放在开头,两篇放在最后,而其他文章则夹在中间。开头的两篇分别写于1888年和1890年,末尾的两篇分别写于1897年和1901年。这时,他在伦敦有一层公寓房子,在苏塞克斯还有一幢黄褐色砖砌住宅。在那篇描写温切尔西和拉伊的文章中,他要我们站在"一个古老可爱的小花园的阳光明媚的开阔的露台上,花园的其他三面分别有棕墙,红墙,玫瑰花,另一面由一条长满青草的鹅卵石铺成的宽阔僻静的街道与花园主人的宅子隔开",我们确实能够发现他在细致客观地描写兰姆宅。他在想像萨克雷在他的兰姆宅的书房里写《丹尼斯·杜瓦尔》,那是一个"玻璃门面,内镶嵌板的古老的小亭。"接着他又继续描写屋内的家具,书籍及气氛,并告诉我们:经(他自己)"恩准",他得以窥视这个屋子。这一看,勾起了他对自己青年时代的回忆,那时他躺在新英格兰的一片草地上,读着一本旧英国小说,心中想像的正是这样的一幢住宅,这样的一幅情景。现在他梦想成真--他向里察看了一间屋子,屋里"摆那张遭受重压的桌子和那把歪椅子的地方还是有的--坐一位小说家和他的几位朋友的地方还是有的"。他让自己比多情善感的旅行者和观察力敏锐的外邦人更有点儿含糊其辞。不过,他不再是一个局外人:他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外国人。

通过对詹姆斯一生三个不同的阶段在观察英国时所表现出的三种不同形象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英国风情》中不动感情的报道中带有的自传色彩。詹姆斯是位道德家,人道主义者,他十分清楚,文明依赖的是无言的声明和未讲出口的事物。然而,在字里行间他却忍不住要从"远处"对英国人的风俗进行温和的评论。他认为,维多利亚世界的组织结构是为了保存和加强人们对传统体制的尊重,这些传统体制作为一种社会默契被整个社会全盘接受下来。他对英国权力机构僵化的贵族体制感触颇深;他反对这个民族缺乏美感的性格,却喜欢大多数舒适娱乐中的"个人特点"。他还非常细致地考察了英国的"大众特点"。在一篇这里未收的文章中,他报道了牛津一剑桥划船比赛;在另一篇文章中,他描写了英国士兵;而在又一篇文章中,讲述了他在伦敦郊区漫游的情景。显然,这些文章美国情调太浓而不能称之为"英国风情",时至今日仍未结集。

在这本集子里,我们看到他在埃普索姆度过一天的时光。他是乘一辆公共马车前往的,车上的一群乘客,喝得醉醺醺的,他尽情享受节日欢乐的气氛和伴随着德比赛马大会的那种狄更斯式的醉意。詹姆斯虽然来自一个处于不断变动状态中的美国社会,但却往往接受英国人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他认为等级制度有许多优点,因为它赋予了社会一种多样性。不过,人们享受着在美国的那种有所"归属"的舒畅--正如他让他的一篇故事中的一个人物所说--在那里"人人都是琼斯先生、布朗先生;个个看上去都像琼斯先生、布朗先生"。然而,詹姆斯把那种探索留给他的国际题材的故事,在那些故事里他可以让不同的人物表达各自的民族偏见,就像在一场普通争论中那样。有时候在描写地方风貌的散文中,他让自己谈及人类的苦难--在伦敦这个灰暗的现代巴比伦--"那些来自贫民窟和脏乱差的地区的肉体和精神的堕落","那些面无血色,发育不良,出身不正而且悲惨透顶的人物形象"。一天晚上,当他在煤气灯下看见"一个头戴烟熏黑的软帽、面目可怕的老太婆,在一摊威士忌酒中趴着"时,他顿时惊呆了。他接着说:"她……差点儿把我吓跑。"

其实,詹姆斯不是那么容易给吓跑的。他继续留在英国--留在他从其地理与历史、建筑与"人文景观"中发现很多乐趣的这块土地上。在他还是一位年轻而多情善感的游客时所瞥见的英国的贫穷之后,便较少地着眼于对它的静态描绘,而更多地关注它给人类状况造成的影响,这种情况在他描写"工人阶级"的小说(《卡萨玛西玛公主》中就有所反映。在游记中,他一心一意让我们知道我们只能悄悄阅读,而他却经常以高度经济的反讽获得这一效果。读过《英国风情》的人,谁也不会忘记这一段描写--圣诞节之际,詹姆斯与一位"慷慨夫人"一同去孤儿院参观她赠送给孤儿院的一棵圣诞树,并帮助给孩子们分发玩具。这时他突然回想起了狄更斯,便想要看看在这一百五十个孤儿当中是否有个奥利弗·特里斯特。然而,他所看到的却是这样一个严酷的事实:孩子们身上已经打上了他们生存状况的印记。他们没有表示任何反抗的迹象;他们是一群冻僵了的小生灵,其中有些显然受到了损害,有些甚至好像还是"白痴"。他所面对的是圣诞诗情画意与孩子们"平淡邋遢"的生硬的混合。行将消亡的冬日的天光,破旧、空荡的大屋子,衣着华丽的夫人,灯光闪烁的圣诞树,然而,这幅画面还有那极为痛苦的最后一笔--"那群目光呆滞,心头纳罕却面无表情的小不点儿"。"面无表情"一词给他所描绘的这幅画面增色不少。

他对英国生活的诗与散文之间的对比,用一位作家的文学想像的述语表现出来,这位作家将来会被称为伟大的散文诗人之一。我们不妨在"这位善于观察的外邦人"的感情一侧再流连片刻,认识一下他描写英国贫民区和下层中产阶级妇女的功力。

上层人物个个衣冠楚楚,下层百姓人人衣衫褴褛,而且衣服表面总是黑黢黢的,这与欧洲大陆的劳苦大众的衣着毫无共同之处。这便是那种悲惨的单调--对体面衣着的一种丑陋无望的模仿。这一点在妇女破旧的软帽上尤其明显,看上去就像她们的丈夫用钉上平头钉的靴子在上面踩过似的,从而暗示戴帽子的人可能的遭遇。

他也冒昧地表达了自己对英国上流社会妇女的看法。他注意到这些女人"绝无病容",并赞赏她们的美--"容貌与肤色的真正完美",他并且感到,一位英国妇女"完全彻底地,毫无保留地为她所爱的那位男子服务"。他的这一观点如今也许会受到女权主义者的挑战。她们可能会说,詹姆斯身为一个单身汉,不是一个完全可靠的见证人。然而我们应该提醒一下,这位美国小说家写这篇文章时,注视的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尽管这种情况并不完全属实--但却非常有趣,它是那个世纪"男人世界"的一种反映。

在他晚期的小说和故事当中,亨利·詹姆斯成了"上层社会"的史家。但他也从未忽略其他阶层--如佣人,女家庭教师,女店员,画家画室的女佣,在有闲阶层后面站起来的整个人类文明。詹姆斯觉得他自己的身份介于这两个阶层之间。当他趴在写字台上长时间写作时,他当然属于一种劳动阶级,因为在那里,"上流社会"的男士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他们要么骑马,要么待在沙龙或俱乐部里。然后,他也常出来参与高级形式的英国生活,跟贵妇们一起饮茶,或者在"上流社会"吃饭。对于英国他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英国人当然最能使他有家乡的感觉;然而这种内在的感情则产生于他连续不断、相互吻合的多种印象。伦敦则处于这些情感的核心,这一点在《英国风情》的开篇中就已表明。从幼年起,他就了解伦敦;能够识别伦敦居民认为理所当然的态度和细节。詹姆斯说:"只有那些热情的朝拜者,茫然的外国人和其他被剥夺了特权的人们才能欣赏这个令人赞叹的国家的'特点'。"就此而言,他有理由让英国人读一本描写他们自己情况的书,而这本书是由原本写给美国人的一些文章结集成的。

在伦敦,他喜欢"公园云集"。对那一排排的普通住宅他已渐渐体会到一种深沉的亲切感,而这些住宅使这座城市的某些地方在假日期间犹如坟场一般;在他看来,这座城市的气氛"庄严神秘",它"依阿取容,追求表面,把一切都变得棕黄,富丽,模模糊糊,朦朦胧胧,扩大了距离,缩小了细节,通过暗示:由于这座伟大的城市创造一切,它也创造了自己的天气体系和视觉法则,从而证实了对它地域辽阔的推断"。詹姆斯认为,在欧洲,再没有比从桥上眺望蛇形池更美的景致了。当他隔着海德公园那片闪光的水域眺望威斯敏斯特塔楼时,这两座塔楼完全可以与海峡对面巴黎圣母院的塔楼相媲美。辉煌的塔楼,辉煌的记忆,辉煌的名字--然而是威斯敏斯特的边缘使他能够胜任自己的描绘,他说这种边缘使人们"联想到的悲惨和联想到的帝国一样多"。当他乘船去格林尼治,望着黑压压的仓库后背,污染的河流,铺天盖地的驳船,一片荒草丛似的桅杆,这一连串他称之为"脏兮兮雾沉沉的细节"的阴暗凄凉的景象,他对于这个帝国的意识最强烈不过了,这只能使他鼓起勇气补充说这"决不琐碎"。泰晤士河曾经目睹过罗马人的入侵和伊丽莎白的舰队,现在又招引世界各地的人们来此贸易,所以它使詹姆斯所联想到的只可能是"英国的种种伟大……她所占据的巨大空间,她的强大的力量,她的范围深远的统治"。他认为泰晤士河的景象充分表现了维多利亚王朝的强大、荣耀和文明。几年后,水手约瑟夫·康拉德也表示了同样的看法。  詹姆斯对整个英国风情的描绘,用的是我们今天所谓的毕加索式的语言,因为他讲到"这个丰富多彩,错综复杂的英格兰世界,人们在那里看见的现在好像总是侧影,过去却呈现出一副全貌"。游览了格林尼治之后,说他周游了整个大英帝国也不算太过分。在一座有六百年历史的房子里待上二十四小时,"你自己便好像在那里生活了六百年"。在他重新审阅修改这些游记时,正如他在一篇卷首语中所说,他感到这些游记表现了"许多惊奇、判断和情感,不管表现得恰当与否"。他还带着一种悲哀的语气补充说,"作者垂垂老矣,那种新鲜美妙已成往事,这无疑使他深感不幸"。

如果说这位多情善感的游客昔日的新鲜一去不返,那么某种高贵而深刻的品质则依然存在。这一点,我们在他加进本书的一篇短文中可以体会得到。这篇文章与旅游、观光,与英国历史文物的研究都关系不大。它意味深长地记述了这位小说家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目睹罗伯特·勃朗宁的遗体被安葬到诗人角时的感情。詹姆斯内心感到勃朗宁带进威斯敏斯特教堂的是"一种对生活的气势磅礴的表现",他已经具有了"一种急于设身处地、应付复杂局面、承担后果的不带偏见的思想热情"。詹姆斯补充说,这表明了"一种躁动不安的心理研究"。说这番话时,这位美国散文小说家概括的不仅是那位诗人的天才,而且也是他自己的天才。

在一部描写英国画面和英国风情的书中插入《威斯敏斯特教堂里的勃朗宁》这样一篇简短描述,到底用意何在?当我们问及这个问题时,我们发现这短短的七页文字包含着詹姆斯的高度概括:他自己身上的"英国风情"在他半个世纪的强烈的感受中对他本人意味着什么。他用这篇短文高超的艺术语言,唤起了这个创造了反映在他纷纭的印象中的历史、语言、文学、文明的民族的种种品质。勃朗宁代表"我们作为一个民族最崇高的品质,这些品质包括对信仰的迷恋,对生活的接纳,对生活神秘的尊崇,对生活负担的忍受,意志的活力,性格的正当,行为的美丽,尤其是伟大人类热情的严肃"。阅读这番话时,我们意识到,写下这些评述勃朗宁的话的作者,也把这些话写下来,让它们替自己辩护。把这些话编人《英国风情》一举就把对勃朗宁的礼赞变成他对整个英国的礼赞--那是包括着他的"惊奇,判断和情感"的、他生活了几十年的英国。

詹姆斯谢世后,在我们的这个世纪,历史和战争早已抹去了一些景象,清除了一些街道和建筑;然而人民仍在,在一种具有独到的语气的风格魅力中,在一名"忧思重重的观察者"的细微深入的观察中,我们仍然认出了人民及他们的土地,他们的语言。(《英国风情》的字里行间都是亨利·詹姆斯漫长的爱恋的记录,一位上了年纪的殷勤的美国单身汉,无论他去国外与一位蓬头散发的仙女如何调情,总是要回到这位"有教养的贵妇"身边。正如1976年在威斯敏斯特教堂树立的美丽的纪念碑碑文所证明,他对英国,即和他同种同文的这块国土有着基本的忠诚。他自己的证词可以在《英国风情》读到,经过几十年的考验,我们现在可以万无一失地把这本书看作游记中的一部经典。

利昂·伊德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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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2: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