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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红楼梦魇/张爱玲作品集
分类
作者 张爱玲
出版社 哈尔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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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这是一位谜一样的作家,既善于将生活艺术化,又满怀着近乎浪漫的悲剧情感;她既悲天悯人,但时时刻刻又能洞见芸芸众生之可怜可笑……只有她才能同时享受万众瞩目的喧闹和形单影只的落寞。这本身,就足以成就一段悲壮的传奇……她就是张爱玲。张爱玲形容自己考据《红楼梦》“是一种疯狂的情形,故得句“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内容推荐

  《红楼梦魇》是张爱玲旅居美国研究《红楼梦》十年的心血结晶,亦是一部学术考据之作。

像张爱玲这样一位作家,用十年时间,对《红楼梦》作如此近乎繁琐的考据,似乎真是“梦魇”一般奇特。

不过,喜爱张氏作品的人都知道,她实在与这部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有太深太深的关系。  她从小就爱读《红楼梦》,以后每隔几年又重读一次,对,红楼梦》真到“熟读”的程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

她少年时代就模仿《红楼梦》写过作品,以后她的写作品如《金锁记》等,意境、手法、语言,都得《红楼梦》之真传。难怪她醉心于《红楼梦》世界的一切,甚至是:“偶偶指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儿,红楼梦》就好了。”

《红楼梦》已经这样融入她的生命和生活之中。

真是要了解张爱玲,不可不了解这一点。

目录

《红楼梦》未完

《红楼梦》插曲之一——高鹗、袭人与畹君

初详《红楼梦》——论全抄本

二详《红楼梦》——甲戌本与庚辰的年份

三详《红楼梦》——是创作不是自传

四详《红楼梦》——改写与遗稿

五详《红楼梦》——旧时真本

附录:张爱玲和她的《红楼梦魇》

试读章节

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地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后,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我只抱怨:“怎么后来不好看了?”仍旧每隔几年又从头看一遍,每次印象稍有点不同,跟着生命的历程在变。但是反应都是所谓“揿钮反应”,一揿电钮马上有,而且永远相同。很久以后才听见说后四十回是有一个高鹗续的。怪不得!也没深究。

直到一九五四年左右,才在香港看见根据脂批研究八十回后事的书,在我实在是个感情上的经验,石破天惊,惊喜交集,这些熟人多年不知下落,早已死了心,又有了消息。迄今看见有关的近著,总是等不及的看。

《红楼梦》的研究日新月异,是否高鹗续书,已经有两派不同的见解。也有主张后四十回是曹雪芹自己的作品,写到后来撇开脂批中的线索,放手写去。也有人认为后四十回包括曹雪芹的残稿在内。自五四时代研究起,四十年来整整转了个圈子。单凭作风与优劣,判断后四十回不可能是原著或含有原著成分,难免主观之讥。文艺批评在这里本来用不上。事实是除了考据,都是空口说白话。我把宝玉的应制诗“绿蜡春犹卷”斗胆对上一句“《红楼梦》未完”,其实“未完”二字也已经成了疑问。

书中用古代官名、地名,当然不能提满汉之别。作者并不隐讳是写满人,第二十五回有跳神。丧礼有些细节稍异,也不说明是满俗。凤姐在灵前坐在一张大圈椅上哭秦氏,贾敬死后,儿孙回家奔丧,一路跪着爬进来——想是喇嘛教影响。清室信奉喇嘛教,西藏进香人在寺院中绕殿爬行叩首。

续书第九十二回“宝玉也问了一声妞妞好”,称巧姐为妞妞,明指是满人。换了曹雪芹,决不肯这样。要是被当时的人晓得十二钗是大脚,不知道作何感想?难怪这样健步,那么大的园子,姊妹们每顿饭出园来吃。

作者是非常技巧地避免这问题的。书中这么许多女性,只有一个尤三姐,脂本写她多出一句“一对金莲或敲或并”。第七十回晴雯一早起来,与麝月按住芳官胳肢,“那晴雯只穿葱绿院绸小袄,红小衣,红睡鞋。”脂本多出末三字。裹脚才穿睡鞋。

祭晴雯的《芙蓉诔》终于明写:“捉迷屏后,莲瓣无声。”小脚捉迷藏,竟声息亳无,可见体态轻盈。

此外只有尤二姐,第六十九回见贾母,贾母细看皮肤与手,“鸳鸯又揭起裙子来,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笑说道:‘是个齐全孩子……’”。脂本多出“鸳鸯又揭起裙子来”一句。揭起裙子来当然是看脚,是否裹得小,脚样如何,是当时买妾惯例。不但尤二姐是小脚,贾家似也讲究此道。曹雪芹先世本是汉人,从龙入关后又久居江南,究竟汉化到什么程度?

第五十九回春燕母女都会飞跑,且是长途竞走,想未缠足。当然她们是做粗活的。第五十四回一个婆子向小丫头说:“那里就走大了脚了?”粗做的显然也有裹脚的。婢媪自都是汉女。是否多数缠足?

凤姐宝钗袭人鸳鸯的服装都有详细描写:裙袄、比甲、对襟罩褂,凤姐头戴“金丝八宝攒珠髻”,还是《金瓶梅》里的打扮。清初女装本来跟明朝差不多,所谓“男降女不降”。穿汉装而不裹脚?

P1-2

序言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惟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儿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隆“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口口”,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间讨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依赖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传》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浓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着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都厌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纸副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也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与”为“强拉”,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僮,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的人的肩膀。

这两部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这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致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个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

十年一觉迷考据,

赢得红楼梦魇名。

后记

在大半生的飞扬悲欢之余,1963年到1973年是张爱玲幽居海外,以学者的凤度表现其创作力的时期,张爱玲一直自称《红楼梦》是她写作的源薮,她八岁就开始读《红楼梦》,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从不中断,她谦虛地说:自己做考据“唯一的资格是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宇自会蹦出来,但是没有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由一个小说家来做考据,正是《红楼梦魇》最大的特色,她“十年一觉迷考据”,表现出的探索热情及丰沛的想象力是其他同类书籍中无法找到的。“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点在‘乏’字上,但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功夫就这样掼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这些是她写作的动机和忘我的姿态,她现在已经尝够了名利、地位,甚至情感的甘苦,喜爱的只是安静下来回忆过去,想着自己十来岁时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宇石印《红楼梦》,坐在熟悉的房间里,看得像在梦中忘了自己,也没有能力辨別续书的真伪;待但看到《胡适文丛》上的一篇《红楼梦》考证,方知有个“旧时真本”,写湘云为丐,宝玉作更夫,雪夜重逢结为夫妇,“看了真是石破天惊,云垂海立,永远不能忘记”,三十年远去了,现在她要来做自己的考据工作了,把这个一生追随着的梦做完,为它划上一个美满的句号。

她的考据工作并未发掘出什么惊人的秘密,她的真正价值在于张爱玲切实地追踪了《红楼梦》的作者自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曲折的写作经历。事实上,她发现“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问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共二十年之久”。这个追踪,伴随着张爱玲的思索想象,分析推断的过程,就是《红楼梦魇》的主线.书中考据谨慎细致,想象发挥则胆大放恣,这正是熟读《红楼梦》的小说家论史的特点,遗憾的是二者之间泾渭不甚分明,使《红楼梦魇》成为一本很难通读的书。但是书中对《红楼梦》许多章节更迭改写的动机,时间次序,以及脂批年代的先后等,作了翔实精细的考定,许多独到的见解,确是红学的宝贵资料。最富有意趣的则是穿插其中的作者本人的想象和随心的发挥,读者似乎看到了张爱玲又回到她早年阅读《红楼梦》时意兴遄飞、激动喜悦的境界。至于读者是否明白,这些在张爱玲看来并不重要。她本来无意做出什么定论留给后人,她但求读者跟着她当年跟踪曹雪芹二十年悼红轩中的生活那样。她只是“一片冰心在玉壶”,在于完成她心目中一往情深的一件创作,了却她多年来一个未偿的心愿。

这样一种格调的考据工作,在近百年来的《红楼梦》研究中自然别具一格,堪称创举。在红学的文库中有两种类型,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是从史学角度出发多年来研究的成果。另一方面是王蒙的《红楼启示录》,它是以欣赏为目标,对读者所作的示范。王蒙认为,正因为《红楼梦》是一部未完的书,“它也成了一部永远读不完,读后想不完。回味不完的书’。它给读者留下充分的空间,让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想象去鉴赏和尽情发挥。张爱玲的《红楼梦魇》则介乎《红楼梦新证》和《红楼启示录》二者之间。她做考据时,逻辑推理力求谨慎,“一层套一层,直推到自己头发昏……像迷宫又像推理侦探小说”.但是推理之外,还有大量的设想、议论和玩笑性的文字,都以感想和提问的方式写在那里而不做出任何结论。事实上,在整个书中,张爱玲也从未“一锤定音”。因此我们有必要综述讨论一下该书包含了哪些新的看法和由此可以引申出些什么结论。现分条陈述如下。

一、曹雪芹最后一次披阅修改《红楼梦》是在1.754年(乾隆甲戌)前后;至甲戌年已改写到七十四回,此后仍继续改写编撰,直到1762年因作者病逝而终止。这些文字是一回一本或数回合成一本随写随发给亲友或读者的。后来的脂批《石头记》及程商本《红楼梦》前八十回,以及脂批中透露出来的八十回之后的情节都来自这一个本子;张爱玲称之为X本.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  二、关于X本的形成,张认为在它之前有过两种版本的《红楼梦》,都已写完。一是旧时的早本《石头记》,其中贾家只是衰敗没落,宝玉和湘云在贫困中终得偕老。另一个本子是《百回红楼梦》,其中黛玉早逝,金玉姻缘结成之后贾家获罪(但未抄家);宝玉最后“悬崖撒手”出家为僧,以完整悲剧的形式结束全书。从情节上看,脂本、程高本及脂批透露的故事情节更迫近于《百回红楼梦》,但此书终于完全失传。

旧时早本中宝湘偕老的情节是《梦魇》重点讨论的话题。这似乎与周汝昌的说法一致,不同之处在于周认为这是《红楼梦》原著的结局,而张依据多种不同的续书推断出有一个早本《石头记》以此为结局。她认为曹雪芹最后一次披阅增删,写出X本时所依据的底本主要是《百回红楼梦》。X本中作者生前巳定稿的有前七十八回;八十回后其他各回是写全了而失散,还是根本没有写全,甚至是否有了全部回目,都在未知之数;如今只能按脂批及有关历史记载加以推测。

三、旧时早本写宝玉、湘云偕老,贾家也没出事,《红楼梦》起初并未写成完全的悲剧。到《百回红楼梦》最大的改变是双管齐下写贾家获罪(不抄家),并改结局为宝玉出家。到X本最大的变更是一方面改获罪为抄家(1754年在第七十四回写探春预言抄家,次年又在十三回加入秦氏托梦,预言抄家),另一方面是完成了整个宝黛的爱情故事.但是这个故事中最为感情洋溢的场面,即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曹雪芹去世之前最后一两年改写出来的。

四、如果说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最后一次是在1754年前开始的,则从1754年到1762年作者去世共有八年之久,《红楼梦》却“书未成而芹为泪尽而逝”,这期间所花费的时间之长和用心之苦,可谓甚矣。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棘手的局面?张爱玲在《四详红楼梦》中提到作者有一个取舍两难的问题,她没有仔细加以讨论,只说“八十回的情节有两条路线,‘百回红楼’的与改抄家后的(指X本)’。她又提到不少人认为作者在获罪与籍没之间犹豫不决,因为怕影射曹家的史实形成文字狱.但张爱玲否定了这是全书完璧未成的原因,在《四详》末尾她说“其实这两条路线都安全,症结在有一点上无法妥协,不然《红楼梦》这本书也不会未完’。什么症结?《四详红楼梦》中认为是背景问题。在《百回红楼梦》中,获罪后的悲剧是在大观园衰敗的背景上结束的,“贾家没有抄家,或最后荣府仍聚居原址,‘散场’在获罪前,宝玉迁出园去,探春远嫁,黛玉死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脂批中透露的若干情节,其背景都不在贾家。张爱玲因此认为在写X本时“显然作者还没有解决荣府充公后的住的问题。其实安排一个地方让他们住还不容易?难在放弃冷落的大观园的景象,那是作者与脂砚从小萦思结想的失乐园,在心深处要它荒芜下来殉葬的.这凄凉的背景大概像主题歌一样时作时辍,贯穿《百回红楼梦》的最后十来回。”

一个涉及全书命运的背景选择是否只因为作者感情上“萦思结想”地牵连着大观园才这样棘手?背景之所以难确定是否会涉及若干难以取舍的故事情节问题?这一点张爱玲只字不提。但是在《五详红楼梦》一文中,她对“旧时真本”的详细考证和种种想象却无形中回答了这个问题。

五、《五详红楼梦》的副标题是“旧时真本”,一共讨论了十种不同于脂本和程商本的旧本,都是后人的改写本与续书。从考据上看作者的目的在于找出曹雪芹“原著早本”的真面貌.事实上讨论的焦点是关于《红楼梦》的结局,及主要人物的最终下场,对此张爱玲做过种种设想。从《百回红楼梦》开始,黛玉早逝各本皆同。张认为宝钗可能难产早逝,也可能被遗弃,全书结局则为宝玉悬崖撒手出家为僧。这个归宿最符合前八十回中判词、曲文和脂批的暗示。但是前八十回留下了一个多年来红学家解不开的结,就是史湘云的判词与曲子和三十一回的回目互相冲突。判词和曲文分明是说“……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商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三十一回回目却为“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张爱玲试图从早本到《百回红楼梦》再到X本的改写过程来解释这个矛盾。

早本的结局是史湘云与宝玉偕老,因此张认为三十一回的回目是早本留下来的,白首双星当然是批宝湘二人。后来有了“太虚幻境”,结局也改了,作为十二钗之一,湘云须入薄命司;张爱玲发现三十一回的回目也因此曾一度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全抄本)。以下是《五详红楼梦》中紧接着的一段重要的设想:“但是(指曹雪芹)不惬意,结果还是把原来的一副回目保留下来,使麒麟的征兆指向卫若兰,而忽略了若兰湘云并未白头到老,仍旧与‘白首双星’回目不合。”也就是说作者添写了一个角色卫若兰作为宝玉的替身,要让他与湘云二人白头偕老,但是由于疏忽。湘云却仍旧留在薄命司内,于是产生了矛盾。在这里张爱玲没有做另一种设想,就是卫若兰这个“才貌仙郎”未能“地久天长”地活着,因此湘云依旧是早寡薄命,这样就并不排斥晚年如早本所写,她有可能仍与宝玉偕老。这样一个结局可以和《红楼梦》的任何其他情节相容,只要宝玉不出家。在《五详红楼梦》中张爱玲托言猜想一种续书的情节。写过以下的话:“宝玉鳏居多年,显然无意再续弦。他们的结合比较像中年孤苦的两兄妹。”在此她其实已给了白首双星一种新的解释。

受到王蒙《红楼启示录》中“尽情发挥”的提示,我想补充张爱玲没有以考据形式明言的话。如果曹雪芹没有在“出家”和“偕老”二者之间做最后的抉择,他就没有必要急着去改动判词、曲文和回目。第一次回目的来回改动正好说明作者十分重视湘云的归宿;表面上的矛盾只不过说明他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在前八十回,大观园中能和林黛玉并称一时瑜亮的,只史湘云一人而已,因此她的结局应该是后数十回中的一件大事。高鹗叙述纵有多种不是,但无过于写史湘云草草了事之不可原谅.我们不敢断言曹雪芹曾徘徊于“出家”和“偕老”二者的选择之间;但是张爱玲在写《五详红楼梦》时的心情的确明显带有这种倾向。例如她说“早本源久流长,至今不绝如缕,……除了因为读者大众偏爱湘云,也是因为此本结局虽惨,到底有人间味”,并引“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两句来说明这人间味。总之,张爱玲称为人间三大憾事之一的“红楼梦未完”,在她的五详之后已多少可以看出,原因在于作者在一两个重要环节的取舍上下不定决心。作为考据,她只说这是最后衰败场面的背景选择上。由于她做考据时常是谨慎保留的,她把心理的另一种猜想,即出家与偕老是两种可能的结局,通过对续书的分析讨论发挥出来,文章写得栩栩然,犹如她自己也参与在写续书的行列中,但是她没有做什么定论。从感情上看,倾向于早本的结局则是十分明白的。

张爱玲终于在1995年初秋仙逝。仙逝二字包含的不是通常套话中的意义,她平静而有准备地接受了自然规律的安排,对它既没有畏惧,也没有速求;最后是遗世独立,羽化登仙而去。有人甚至把她比做一首诗,生前孤独寂寞,去时美丽典雅。但在对死者深情的一片挽歌声中,总使人想到她十年如一日孜孜以求完成的《红楼梦魇》,想到她那种不计功利,“什么都不管”的献身精神。在目前的中国,回过头来看,除了对此感到钦佩之外,不由得也使人带些凄凉的感叹;事物的准则在随时间而变易,在今天有些人眼里,定会在笑,她的身上多了点“傻气”。

             (原载《读书》2000年第㈠期)

书评(媒体评论)

  由一个小说家来做考据,正是《红楼梦魇》最大的特色,她(张爱玲》“十年一觉迷考据”,表现出的探索热情及丰沛的想象力,是其他同类书籍中无法找到的。

    ——钱敏《张爱玲和她的〈红楼梦魇〉》

如果把张爱玲的一生以1963年为中线,那么张爱玲把她的前半生交给了小说,把她的后半后交给了《红楼梦》。……在文化人中,除了一些“红学”家以外,用整个生命去陪伴《红楼梦》的,怕只有张爱玲一个。

    ——孟庆德《闲话张爱玲》

只有张爱玲,才堪称雪芹知己。在我看来,这比她写了很多作品还重要得多。

    ——周汝昌《定是红楼梦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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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5: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