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社区青少年的概念作了科学的界定,强调社区青少年法律保护的实质是权利保护,要主动关注社区青少年权益的法律保护,切实维护社区青少年的人身权、受教育权、劳动权等合法权益,依法改变社区青少年的生存环境,促进社区青少年的发展;同时,探讨了依法预防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防范社区青少年受害、开展社区青少年罪错矫治等问题。此外,针对我国社区青少年法制建设的现状,提出应早日构建和完善社区青少年的法律体系,提高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法制化水平。最后,提出社区青少年工作者应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教育、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水平。
“为了明天工程社区青少年事务研究丛书”首次从社会学、社会工作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学和国际视野等多个视角深入研究社区青少年群体和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是上海理论界紧密结合上海工作实践,研究探索出的第一套关于中国本土化的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体系的系列丛书,也是上海理论界以国际化视野,第一次对海内外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
本丛书共七本,分别是《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社区青少年法律研究》《社区青少年心理研究》《社区青少年教育与就业工作研究》《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研究》《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国际比较研究》以及《2003—2005年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蓝皮书》等。
从直接影响和制约当代青少年的成长,造成社区青少年群体出现,尤其是导致社区青少年群体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的诸多因素中,反映出社会对社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关心不够,对社会发展过程中社区青少年身上所反映出来的严重问题研究不深,对社区青少年所需要的成长环境和条件投入不足,对解决社区青少年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对策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等。而所有这些都导致社区青少年成为了社会弱势群体中一员的角色。
所谓“弱势”,一般认为至少有三层含义:第一,他们的现实生活是处在一种很不利的状况中。从更现实的意义上来说,就是其物质生活的贫困状态。第二,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第三,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他们往往也处于弱势的地位。我们这里所说的社会上的弱者(又称为弱势群体),是指由于种种原因,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权益保护、竞争能力等方面处于困难和不利境地的社会成员。他们在社会权利与利益分配中处于最不利的境况,而这种不利境况往往与他们自身的身体状况、性别、家庭环境、社会角色等因素密切相关,在很大程度上是他们自身无法选择的一些先天因素决定的。“在社会总体人群划分上,青少年总体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需要成人社会、政府、社会团体予以特殊的保护;从人的发展阶段性角度上看,青少年是未成熟的人、正在发展中的人、需要特别帮助的人等等”。我们经常讲青少年一代是社会的弱者,其实,社区青少年作为青少年群体中的一部分非常特殊,同其他青少年相比,他们失学、失业和失管的状态,加剧了他们的弱势地位,可以说他们是“弱者中的弱者”,更需要社会的扶助和保护。
经济收入。社区青少年中绝大多数家庭的经济状况不仅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差的,他们又游离于学校之外且没有就业的现状,决定了他们缺乏相对较好的经济地位,面对同年龄有工作的青少年,他们的经济地位不高是显而易见的。上海在对社区青少年的一次调研中发现,很多社区青少年每个月可以支配的金钱只有一百多元乃至几十元,这一数字大大低于同龄青少年。加上社区青少年中很多人经常出入于各种文化娱乐场所,有些人还要谈恋爱等,社区青少年的经济状况与开支之间的矛盾会凸现,并由此引发其他的社会问题。
社会地位。处于经济拮据、生活窘迫状态中的社区青少年,在社会各阶层中处于较低的位置,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更难影响社会政策及事务;同时,面对自身的生存危机,他们的生活目标取向往往只能局限于满足自身生理和安全方面的需求,而无力顾及更高层次的尊重、自我实现等方面的需求,长时间忙于生计,自我提高和发展的机会少,因而很难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事务,反而增加了其对政府和社会的依赖性。不仅如此,长期以来社区青少年这一群体被称为“闲散青少年”,这使他们受到各种歧视,人们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他们,客观上又将他们推向社会的边缘。
权益保护。由于传统观念造成的偏见和歧视的客观存在,社区青少年应有的平等机会、人格尊重、合法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更谈不上他们参与社会的政治生活了。尤其令社区青少年难以容忍的是,由于他们处于“三不管”状态,和社会的联系不足,加上自身力量的薄弱,权益受到侵害后往往面临求助无门的状态,原本不甚正常的心态便进一步发展,常常会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萌发极端的行为。
P18-19
青少年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后备军和现实力量。当今世界因时代变迁、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及信息爆炸,青少年群体所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这也为青少年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群体,青少年群体在行为方式上与成人相比有着较大的差异,他们在人生理想、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生活观念等方面都具有较为鲜明的群体特征。这些特征不仅决定着青少年群体自身的未来发展,在某种意义上也将影响到现实社会以及未来世界的发展进程。可以说,谁想赢得现实和未来的世界,谁就必须先赢得现在的青少年,而要赢得现在的青少年,就必须先认识和了解他们。
“青少年事务”作为一个运行概念最早起源于欧洲和我国的港澳地区,其基本内涵主要是围绕青少年群体的社会教育、劳动就业、生活娱乐、婚恋家政、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基本需求和青少年群体生存与发展的状况,政府及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政策和制度,在对青少年这一特定年龄的社会群体进行教育、开发、监督和管理等过程中所涉及的综合性服务事项。“社区青少年事务”是基于上海青少年事务的发展需要和实务经验而提炼出来的一个特殊概念,是上海青少年事务工作中的一个创举,其服务对象是特指年龄处于16一25周岁之问的“三失”(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群体。2002年上海提出了“社区青少年”这一概念,其最初的内涵既包括了我们此前使用的“社会青年”、“无业青年”、“失业青年”等概念,也包括了国际普遍使用的“边缘青少年”、“问题青少年”等概念,甚至还包括未判刑的轻微违法违纪青少年。但随着社区青少年事务的发展,尤其是专业化的社会工作理念与方法的介入,今天的“社区青少年”已经完全演化成了一个中性的词语,至少它剔除了社会舆论和公众评价中的“标签效应”与“刻板印象”,是除去负面价值判断之后对青少年群体的一种客观描述。
青少年时期也是个体社会化最为重要的时期。作为连接儿童期与成年期的桥梁,青少年在个体由儿童角色向成年人角色转变,从自然人过渡为社会人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但由于青少年正处在初次社会化的重要时期,其生理、心理一般都不太成熟,并常常面临着许多成长的烦恼与陷阱。因此,需要国家、学校、社区、家庭的关心、保护、扶持与指导。实际上,作为初次社会化的对象,青少年的角色、权利与义务是由社会来决定的。从这一点来讲,是否能够恰当地处理青少年所面临的问题,是否能给予青少年以有效的帮助与支持,将直接影响到他们今后的福祉和生活。在这方面,社会工作将能发挥突出的专业优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也逐步显露出来。为了确保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项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法定的国家专门职业也伴随着21世纪的曙光应运而生。可以说,社会工作作为我国新世纪确立的一种新的国家职业类别,不仅标志着社会工作在我国已经正式走上了职业化与专业化的道路,而且也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事业经过多年的培育与发展开始走向成熟。
今大,运用社会上作理念和方法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是以专业化、个性化方式解决青少年现实问题、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益探索,是整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社会工作优势推动青少年工作发展的积极实践。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在“平安上海”建设中的贡献率,确保上海此项工作沿着职业化、专业化的方向深入、有效、可持续地发展,2005年6月,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专门成立了“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研究课题组”,负责本丛书的组织编撰工作。
为了编写好本丛书,我们聘请了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以及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等上海高校社会学、社会工作学、心理学、教育学和法学等方面的十余位知名专家、教授担纲编写工作。这些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经常性地进行专题研讨,并多次邀请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领域的实务工作者,共同探讨社区青少年问题。为了深入了解社区青少年的发展状况,在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和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的支持下,课题组成员还对上海社区青少年发展状况进行了大量的实证调查和经验分析,获得了许多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大部分都成了撰写本丛书的案例材料。
本丛书首次从社会学、社会工作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学和国际视野等多个视角深入研究社区青少年群体和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是上海理论界紧密结合上海工作实践,研究探索出的第一套关于中国本土化的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体系的系列丛书,也是上海理论界以国际化视野,第一次对海内外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本丛书共七本,分别是《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社区青少年法律研究》《社区青少年心理研究》《社区青少年教育与就业工作研究》《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研究》《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国际比较研究》以及《2003—2005年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蓝皮书》等。
本丛书已被列入“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可为社区青少年工作上海模式服务于全国提供理论、工作标准和工作方法的支撑,可为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可作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培训教材,亦可列入有关高校的本科生教材或研究生读物。由于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青少年事务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其研究的历程会非常漫长,我们期待通过本丛书的出版,将有更多热心于社区青少年事务的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加入我们的行列,以共同促进我国社区青少年事务的发展。如果能够这样,那将是对我们的莫大支持!
最后,还要衷心感谢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对本丛书编撰的高度重视与关心支持。
中国社会学学会理事
上海市社会学学会副会长
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
丛书主编罗国振教授
2006年6月16日
笔者从20世纪80年代初就从事犯罪学研究,尤其关注现实社会的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并从事了大量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决策和实务工作,例如,直接参与了我国第一部青少年保护法规——《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为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提供了理论依据,帮助论证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青少年犯罪预防和青少年保护对策措施等。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我愈加感到社会层面上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还非常薄弱,突出反映在青少年犯罪预防缺少体制和机制的保障和规范,实践中大量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措施还仅仅停留在做法和经验上,没有上升到法律和制度的层面上。随着上海改革发展的深入和贼市化的进程,青少年犯罪的形势趋于严峻,预防青少年犯罪遇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尤以“16一25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即“社区青少年”为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上海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与时俱进,从2002年7月开始建立了社区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机制,开创了预防犯罪的新思珞和新体制。在此过程中,我多次参与了有关部门相关专题的讨论和论正,并在一年后参与了《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现状和发展研究》课题组,负责其中的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子课题并帮助草拟了《上海市社区青少手工作条例》,由此开始从事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研究。
2005年,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为了更好地调动社会各界关心社区青少年的积极性,全面总结前一阶段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从宽视野、多角度、深层次来思考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并运用社会化的思路来构建社区青少年工作者队伍,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社区青少年工作,努力提高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水平和效益,高度重视应用性的理论研究,组织了“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研究课题”。我在此要感谢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对我的信任,将子课题“社区青少年法律研究”委托我来承担。作为课题的负责人,我邀请了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林志强,我的同事张惠虹,以及在读研究生周颖加入本课题的研究,他们分别承担了部分章节的初稿写作,在他们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下,经过数月的努力,最终完成了本课题。
社区青少年工作必须在法律的规范下开展,预防社区青少年犯罪必须纳入法律的轨道。鉴于社区青少年法律问题涉及的面非常广,社区青少年涉及的法律问题甚多,而时间又十分紧迫,我们只能选择社区青少年工作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重点研究,最终形成的本研究成果,是课题组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社区青少年工作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由于本人水平、笔力所限,难免有谬误和缺陷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肖建国
2006年6月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