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年来,中国的皇权社会不知经历过多少沧桑巨变,既有过“路不拾遗”的太平盛世,也有过“暗五天日”的黑暗年代。为了争夺权力,有的人殚精竭虑于金殿之内,有的人奔走于草莽之间;有的人喋血宫门,有的人在疆场上浴血拼杀。时而祸起萧墙,时而乱起边陲。在“权力场”这个大舞台上,皇帝、宰相、文臣、武将、后妃、外戚、宦官,形形色色的人物粉墨登场,上演了无数个“悲剧”和“喜剧”:崇高的令人肃然起敬,悲壮的让人扼腕叹息;滑稽的让人捧腹大笑,丑恶的令人痛恨不已;有的让人既怜又恨,有的让人又喜又忧,真可谓五光十色,异彩纷呈。
总之,皇权政治和权力场是一部永远也读不完的“百科全书”,博大精深!既然皇权政治和权力场如此令人着迷,“引无数英雄竞折腰”,那么,对其奥秘进行全方位揭示,就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也正是本书的宗旨所在!
两千多年来,中国皇权社会一直崇尚“人治”,缺乏“法治”。在这种政治体制下,历代王朝始终没有确立一套文明的政治“游戏规则”,所以在权力,特别是皇权的面前,大家无法“和平共处”。中国古人可以说是被权力这头“怪兽”弄得日夜不宁,哪怕哀鸿遍野,白骨遍地,仍对权力趋之若鹜。
在皇权社会里,那些异姓的“局外人”觊觎最高权力自不待言,就是在皇族内部也没有一天太平过:父亲杀儿子,儿子杀父亲;哥哥杀弟弟,弟弟杀哥哥;甚至连母亲也可以杀死亲生儿子。至于天下臣民,都是专制帝王的奴隶,被剥夺了一切权利,听任皇帝的践踏、宰割,除了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最自由”之外,其他人的人格都在不同程度上被扭曲,这对今天的中国人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1.焚书坑儒
在秦朝统一全国之前,中国境内邦国林立(据说夏朝时有万邦,商代有3000方国,到武王伐纣时仍有800诸侯)。在诸侯割据的情况下,各邦国的统治者互相争斗,时刻都右危机感,他们既要自保,又要夺取别国的领土、财富和人口。因此,各国统治者非常重视人才,特别是在春秋战国时期“重士”、“养士”成风,思想界非常活跃,他们相互争论、诘难,相互吸收、融合,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盛况。
可是,好景不长,自从秦始皇统一天下,建立皇权专制国家之后,消除内部的威胁已经成为历代帝王们的主要任务了。为了让万里江山流传万世,自诩“千古一帝”的秦始皇时刻都在盘算着如何防止臣民们起来犯上作乱。
这时,一位关键性的人物出场了。
李斯,这位来自楚国下蔡的士人、学术大师荀子的高徒,素来对时局和政治走向非常敏感。在全国统一后,他敏锐地察觉到了形势的变化和秦始皇的心理变化。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在与博士淳于越辩论“分封问题”时,他竟然“史无前例”地提出: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听了李斯这番高论,秦始皇当然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结果,嬴政一声令下,大秦帝国境内到处点燃了焚书之火,秦朝以前的古典文献除了秦国史书和“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尽皆化为灰烬,中国古代的思想文化遭到了一次煎所未有的摧残,这就是著名的“焚书”事件。
为了消除文人对自己的非议,秦始皇又实施了残忍的“坑儒”政策。其实,在秦朝统一后,秦始皇一度对知识分子实施“拉拢政策”:“吾……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结果,这个政策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起到了反作用:一些文人不识时务,居然“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更要命的是,一些文人本性难改,竟然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或为妖言以乱黔首”。表面上,是知识分子的不驯服导致了秦始皇政策的转变。其实,在“焚书”之后,“坑儒”也仅仅是个时间问题了。
据史书记载,秦始皇“坑儒”还不止一次,前一次是在咸阳公开坑杀的,后一次是在骊山陵谷中用欺骗的手段秘密坑杀的。所以,“坑儒”完全是秦始皇有预谋的一个政治事件。
在秦始皇的高压统治下,一切学术书籍几乎都被焚毁,一切思想流派都被禁绝,“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不过,这并不能改变秦朝二世而亡的命运,因为起来造反的是没有多少文化的农民,他们“斩木为兵,揭竿为旗”,推翻了秦朝。看来,秦始皇推行的“焚书坑儒”政策成效并不明显,只是一个笨办法,属于“下下之策”。
其实,“焚书坑儒”既是历史的巧合,也是历史的必然:从秦始皇开始在后宫推行宦官制度,而全国性的思想禁锢也是从秦始皇开始的。“焚书坑儒”可以说是对中国人的第一次思想阉割,它揭开了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推行“愚民政策”的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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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统治下的中国古人一、漫无边际的中国皇权
在进入正题之前,我先讲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17世纪初的英国。当时,英国处于国王詹姆斯一世的统治下。1608年的一天,詹姆斯一世忽然心血来潮,想去皇家法院亲自审理几件案子。
一进皇家法院,正好碰上首席大法官柯克爵士。等詹姆斯一世说明来意。柯克却略带遗憾地说:“对不起,陛下!我很理解您的意图,但是您没有审理案件的权力!”国王听后大怒,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便厉声质问柯克法官:“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整个英国都在朕的统治下,区区几桩案件,朕竟然无权亲自审理,这是哪门子道理?”
柯克法官毕恭毕敬地听完后,不慌不忙地答道:“陛下,请您暂息雷霆之怒,容臣禀告!陛下,您是国家元首,总揽国家的内政、外交大权。但是,您要亲自审理案件,却是万万不可!”
“哈哈,国王不能亲自审理案子,这真是天大的笑话!大法官阁下,我国的法律历来是以理性为依归,你不让朕审理案子,是否认为朕智商低下,不如你和你的同僚有理性?”
在国王的步步紧逼下,柯克并不退让,反而说出了下面一番话:
“不错,陛下您确实是知识丰富,而且天资聪颖。但是,陛下对英国的法律并不精通,而法官要处理的案件动辄涉及臣民的生命、财产,只靠自然理性是不够的,更需要人工理性。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没有达到精通以前,任何人都不能审理案件。陛下,不知您意下如和?”
“这……”听完柯克的话,国王的口气顿时软了下来,“爱卿,你说得不错,句句在理,于我心有戚戚焉,真是国家的栋梁之材啊!”国王一面打着哈哈,一面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然后就打道回宫了。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德国。
1866年10月,在一大群文武百官簇拥下,威廉一世来到波茨坦行宫。此公向来刚愎自用,早就因为血腥镇压1848年革命而得了一个绰号——“炮弹亲王”。现在,这位“炮弹亲王”已经贵为普鲁士国王,在两个月前他又被推举为北德意志联邦主席,更是威风得不可一世。
这一天,威廉一世兴致勃勃地登高远望,忽然发现宫墙外面不远处耸立着一座旧磨房,挡住了自己的视线,真是扫兴!于是,他就派一个大臣去和磨房主交涉,准备把磨房买下来,然后拆毁。
不料,磨房主却不识抬举:“这磨房是我们家祖传的产业,是无价之宝,我要把它一代一代地传下去!”威廉一世也不气馁,又开出很高的价钱来。可是,这位磨房主就是“死心眼”,偏偏不肯买他的账。威廉一世勃然大怒,便大手一挥,派人强行拆掉了磨房。
没想到,第二天,磨房主就将威廉一世告到最高法院。结果,几位法官一碰头,作出判决:国王违反了法律,必须重建磨房,并赔偿磨房主的损失。威廉一世知道后,苦笑着说:“唉,我这个国王有时也会头脑发热,做下一些错事。幸亏我国还有这么好的法官,能够刚正不阿地办案,实乃国家之幸!”于是,威廉一世命人重新建造了一座磨房。
读了这两个故事,我实在是大惑不解:都是专制君主,为什么冬家的“国王”没有我们的“皇帝”威风?看上去,詹姆斯一世和威廉一世都还挺遵守法律的。在封建社会里,法律不是君主统治老百姓的工具吗?
贵为“一国之尊”,詹姆斯一世想去法院(而且还是皇家法院)亲自审理案子,这件事无论是对法院,还是对法官,都是多么“光荣”的一件事情,对于英国今后的司法工作也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所以柯克法官真应该列队欢迎国王。可是,詹姆斯一世却在这里吃了一个“闭门羹”。这位柯克先生是不是有两个脑袋,竟敢对国王说“不”?他胆大包天,就不怕詹姆斯一世一怒之下会将他“就地免职”,甚至推出去开刀问斩吗?在君主专制时代,这可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威廉一世贵为“万乘之尊”,想拆掉一座又老又旧的磨房,还要和磨房主反复商量,这已经让人不可思议了,而且他还肯出重金,不是白拆。对此,我都快被感动得流出眼泪来了:这位威廉一世还像是一个国王吗?看上去,他似乎连中国古代的一个“县太爷”还不如呢。过去,一位县太爷想拆老百姓的房子,简直比拆一个鸡棚、狗窝还容易!可是,威廉一世要拆一个磨房都这么困难,那他还如何“大展宏图”,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呢?这位磨房主的胆量也真够大的,竟然敢控告国王,他哪来的胆量?普鲁士的最高法院怎么敢受理这么“棘手”的案子?那几位大法官怎么敢判国王败诉呢?他们是吃错药了,还是得了神经病,就不怕威廉一世在背后给他们“小鞋”穿?……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如果出现这样的事情,那么确实是令人不可思议!几千年来,中国人从来就不相信法律,只敬畏执掌法令的人——大大小小的官吏(特别是专制帝王)。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是因为中国古代是一个皇权至上的时代,是一个典型的“皇权社会”。在皇权国家体制下,强大的国家机器对人民实行长期而又残酷的统治,特别是皇帝高高在上,凌驾于一切法律和社会力量之上,主宰一切,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惟一的、至高无上的皇权就像天罗地网一样覆盖、笼罩着中华大地。所以,在历史的天平上,一位专制帝王的重量要远远超过另一端的亿万子民。
在这块土地上.皇权无孔不入地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它的意志、权威可以主宰一切:在政治上。是绝对的君主集权;在经济上,实行国家垄断,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在思想文化上,竭力控制人们的思想,等等。在这种皇权国家体制下,全国臣民都像奴仆一样诚惶诚恐,等待着那深不可测的“天威”或“天恩”的突然降临。而且,中国的专制帝王拥有无上的权威,没有任何机构和力量可以制衡他,足以令其他国家的帝王“相形见绌”,“自愧不如”。例如,威风凛凛的罗马皇帝要受到元老院的制约,不能一意孤行;埃及的法老、印度的国王,对于强大的宗教势力也不能任意干涉。所以,在封建社会中,中国人崇拜的是权力(特别是皇权),而不是法律。
在政治学上,权力、财富和荣誉,并称为人类的三大“价值维度”。关于权力的分量,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实,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对权力有那么一点“崇拜心理”。但是,从来没有哪个民族像封建社会中的中国人对权力这么痴狂,这么深入骨髓!
纵观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不惜一切代价去投机钻营,买官卖官?还不是只要当了官,就有权、有势、有钱!这也难怪,在皇权社会里,权力实在是太重要了:权力既是地位,又是利益和荣誉;与权力相伴。既有无上的荣耀,也有无比的风险。或许,正因为如此,它才多姿多彩,对许多人有一种难以抗拒的魔力和诱惑!二、皇帝:天使与恶魔的混合体
……三、皇权国家体制的悲剧
读了这么多故事,有人就会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些人会从“天使”变成“恶魔”?
有人说,权力之所以让那么多的天使中“毒”变质,甚至变成面目狰狞的恶魔,是因为这些“天使”的体内潜藏着一种邪恶之气——“权势欲”,这些人平日也许像“天使”,一旦大权在握,权力就会与肌体内的权势欲迅速结合,从而发生质变。
不过,这种看法仍然是停留在表面,失之肤浅,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在中国历史上,也曾出现过一些“天使”般的人物,他们主动放弃最高权力,结局却是“出人意料”——引发了一场杀戮,以对权力的残酷争夺而告终。下面,让我们来读一则故事。
在中国历史上,吴国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国家,说它特别就在于,它曾具有数百年让国、让权的历史,虽然这一点没有对后来的中国历史产生多大影响,但是,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遗产,我们还是有责任将它发掘出来,传之后世。
千百年来,中国人一直都很敬佩和崇拜英雄。其实,中国人真正应该为之“奏黄钟歌大吕”的,并非杀人如麻的专制帝王,而是那些主动“让国让权”的英雄。可惜的是,中国人一直到今天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依然淹没在对专制帝王的崇拜里。君不见这些年各色各类的“帝王戏”、帝王小说,一直在国内红红火火、长盛不衰?
原来,吴国的始祖是太伯、仲雍兄弟,他们都是周太王的儿子。当时,周太王想把君位传给第三子季历(周文王的父亲)。于是,两个哥哥——太伯、仲雍主动出走,将太子之位让给季历。在南方,他们建立了一个名叫“句吴”的国家,所以吴国本身就是“让国让权”的产物。
周灵王十一年(公元前561年),吴王寿梦病死。临终前,他想把王位传给第四子季札。可是,季札坚决不肯接受,寿梦只好把王位传给长子诸樊,并留下遗言:自诸樊开始吴国的王位先不传子,而传弟,意在最终把王位传给季札。
就这样,王位传到了老三余昧手里。周景王十八年(公元前527年),余昧病死,遗命季札继位。但是,季札宁可离家出走,也不愿意当这个国王。“国不可一日无君”,最后,大臣们一商议,决定改变“兄终弟及”的定例,另立余昧的儿子王僚为吴王。
于是,在“权力合法性”的问题上,王僚与公子光发生了严重分歧。这位公子光是诸樊的儿子,他坚持“兄终弟及”的原则(实际上是他想当国王),认为自己才是吴国的“合法继承人”。
“一山不容二虎”,这个问题总得解决。不过,“请神容易送神难”,要想结束让国、让权,就必须采用暴力手段,付出生命的代价。最后,公子光抢先发难了。
当时,通过伍子胥的介绍,公子光待勇士专诸如上宾,把“宝”全都押在他的身上。
周敬王五年(公元前515年)四月,公子光请王僚赴宴。“宴无好宴”,王僚也很谨慎,身穿重甲,身旁又有许多士兵保护。可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专诸把匕首藏在鱼腹中,假装送菜,突然抽出匕首,一剑刺穿王僚,王僚当场毙命。事后,公子光如愿以偿,做上了吴王,是为“阖闾”。吴国“让国让权”的悲剧,也就此收场(阖闾死后,是他的儿子夫差继位)。
读完这则故事,真是让人心酸!面对王位和最高权力,上一代人(诸樊、余昧、季札)是谦和、仁爱的“让”,到了下一代人(王僚、公子光),就变成了残酷无情的“争”,正好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可同日而语!
阴差阳错,这些“让国让权”的先辈们做梦都不曾想到:温文尔雅的“让国让权”非但没有达到消灭互相杀戮的目的,反而酿成了一场悲剧,而这场悲剧竟然要以鲜血来结束。所以,后人从中吸取了一个“宝贵”教训:在至高无上的皇权面前,绝对不能有“妇人之仁”,只能“先下手为强”,否则就要遭殃!这不,公子光就是一个聪明人,他下了狠心,而且下手比王僚快,结果笑到最后,还挤进了“春秋五霸”的行列,名垂青史,成为后人仰慕不已的英雄。
遗憾的是,在尧、舜、禹之后,让国让权在皇权社会就几成绝响,仅此一例,剩下的全都是尔虞我诈的杀伐。 所以,吴太伯、季札等人反而成为中国历史的“反面教材”,为后人所不齿。其实,在皇权社会的“权力场”上,根本没有让可言,“让”的结果只会使自己一无所有,一事无成。在皇权国家体制下,即使你肯主动让权,又如何自保,善始善终?
看来,还是大思想家韩非子说得好:“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几千年来,中国历代帝王大搞专制、独裁,他们的资本就在于掌握了最高权力,而最高权力不争何来?在这里,“专诸刺王僚”的血腥一幕,是让国让权的必然结果,也是“让权=乌托邦”这条政治铁律的最好佐证。
皇权时代,中国实行的一直是“人治”,而非“法治”。在这种政治框架下,让国让权缺乏制度的支撑,只能是一个永远也实现不了的“乌托邦”。古代,“让”最多只是一种品德(也许该称为“美德”),虽然可歌可颂,但并不具有普遍性。一个社会要想正常发展,品德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确立一套能够“持之以恒”的运作机制,靠机制来约束人。
在皇权社会的政治斗争中,“争”才具有普遍性。问题不在一个“争”字,而在于如何“争”。是否一定要依靠暴力,要以杀戮为代价?看来,我们的先人最多只考虑过“让”,没有认真考虑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政治运行机制,进行公平、合理的“争”。
几千年的皇权社会,正因为迟迟没有确立一套文明的“游戏规则”,所以,在权力(特别是皇权)面前,大家无法“和平共处”。那时的中国人可以说是被权力这头“怪兽”弄得日夜不宁,哪怕哀鸿遍野、白骨遍地,也没有人过问。
在皇权国家体制下,那些异姓的“局外人”觊觎最高权力自不待言,就是在皇族内部也没有一天太平过:父亲杀儿子,儿子杀父亲,哥哥杀弟弟,弟弟杀哥哥,甚至连母亲也可以杀死亲生儿子。当然,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权”字。“权”,这个字眼,让多少人为之朝思暮想、魂牵梦绕、黑白不分,甚至六亲不认,干出一些禽兽不如的事情来。
千百年来.这种皇族内部的杀戮早就是“家常便饭”了,中国人已经见怪不怪!唉,反正皇帝的大小老婆多,既然可以多生几个龙子龙孙,那么为权力的殿堂多供奉一些“祭品”也是应该的,这也构成了中国历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至于天下臣民,都是专制帝王的奴隶,被剥夺了一切权利,听任他们的践踏、宰割。在皇权国家体制下,专制帝王“受命于天”,是天下的主人,依次而下构成臣属关系,形成了一个一人为主,其他人均为臣仆的局面:除了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最自由”之外,其他人的人格都在不同程度上被扭曲,没有一个人具有独立的人格。
更有甚者。历代帝王大力推行“愚民政策”,致使中国人愚不可及,成了一盘散沙——这就是中国古代皇权国家留给我们的最大“治绩”——即使已经“治”到了这般已经“不成其为人”(马克思语)的略高于畜生、甚至不如畜生的境界,还要山呼万岁,对专制帝王顶礼膜拜,感谢“皇恩浩荡”!
总之,在皇权社会里,只有至高无上的“皇权”,没有“民权”,也就扼杀了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生机,这真是中国历史上皇权国家体制的罪恶与悲剧!
几千年来,中国的皇权社会不知经历过多少沧桑巨变,既有过“路不拾遗”的太平盛世,也有过“暗五天日”的黑暗年代。在这个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皇权主宰下的“权力场”却一直存在着,如同一座永不谢幕的大舞台。
为了争夺权力,有的人殚精竭虑于金殿之内,有的人奔走于草莽之间;有的人喋血宫门,有的人在疆场上浴血拼杀。时而祸起萧墙,时而乱起边陲。在“权力场”这个大舞台上,皇帝、宰相、文臣、武将、后妃、外戚、宦官,形形色色的人物粉墨登场,上演了无数个“悲剧”和“喜剧”:崇高的令人肃然起敬,悲壮的让人扼腕叹息;滑稽的让人捧腹大笑,丑恶的令人痛恨不已;有的让人既怜又恨,有的让人又喜又忧,真可谓五光十色,异彩纷呈。
不过,要想在“权力场”上取得立足之地,并飞黄腾达,又谈伺容易?可悲的是,长期生活在皇权国家体制下的中国人,只知道对权力(特别是皇权)顶礼膜拜,把皇权和权力场看得无比神圣,甚至陷入权力场而不可自拔。纵观古今,真正看透专制皇权和权力场,达到“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的意境的,又有几人?
总之,皇权政治和权力场是一部永远也读不完的“百科全书”,博大精深!既然皇权政治和权力场如此令人着迷,“引无数英雄竞折腰”,那么,对其奥秘进行全方位揭示,就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也正是本书的宗旨所在!
坦率地说,作者我沉溺于故纸堆,沉迷于中国历史,已经十年有余了,经常和历史上的昏君奸臣、仁人志士、金戈铁马、血雨腥风之类为伍。所以,对于以皇权为中心的“权力场”,对于皇权国家、皇权社会,我是深有体会,感慨良多:
感慨之一,是大家争来争去,无非是为了争夺“一人之天下”。
为了争夺一个皇位,历代封建国家统治者不惜调动全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天下臣民也甘心(不甘心也没办法)为统治者东拼西杀。等最高统治者一人荣登“九五之尊”,出力的文臣、武将则是烹的烹、剐的剐,或者是像狗一样苟活着,绝不可能活得舒心。
如果把天下比作一锅肉,那些出力的功臣们往往连一杯羹也分不到,这在西汉初年表现得最明显。例如,韩信、彭越、英布都曾为刘邦效死力,最后却死于非命:“第一功臣”萧何是刘邦的左膀右臂,功高盖世,但也是险象环生,如果不是及时采纳了门客的建议,摆出一副喜欢占小便宜、胸无大志的“贪官”姿态,不是牢狱之灾,就是灭族之祸;身为大汉功臣,周勃父子双双被无缘无故地下狱,甚至惨死狱中。至于其他功臣,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够“独善其身”:张良称病隐居,学习“导引”、“辟谷”之术,忽真忽假,才打消了刘邦的猜忌:凭着超凡的智谋,陈平一次次化险为夷……
一坐稳江山,刘邦就开始耍弄众功臣,让你圆就圆,让你方就方,比他和项羽争夺天下更加“游刃有余”。在打天下时,刘邦只是汉王,与大家亲如兄弟;可是,等江山到手,坐上了龙椅,刘邦就立即开始执行另一套游戏规则:万里江山归他一人所有,要一人呼而天下人应,一人支配天下人的命运。在刘邦之后,这种“一人天下”之争一直在掩续着,形成了一个无法更改的宿命。
感慨之二,是内斗不休,无日无之。
一百多年前,孙中山先生就曾大发感慨:中国人是“一盘散沙”。此话一点不假!几千年来,在皇权国家体制下,中国人擅长的是争斗,不善于共存(特别是与政敌共存)。一涉及“共存”,许多人就会捉襟见肘,不知所措!
在皇权社会里,历代统治者往往只知道“以孝治天下,以忠昭天下,以节励天下”,大搞独裁、专制统治,残酷压迫人民。一旦社会矛盾激化,民怨四起,他们就会手忙脚乱,往往不能心平气和地协调、化解矛盾,而是采取一种“下下之策”:对内,大搞窝里斗,不惜采用暴力,以保持一种“稳定”的局面;对外,则是“闭关锁国”,国家被禁锢得比罐头还要严密。殊不知,由于矛盾长期积压,得不到化解,最后,矛盾总爆发时比原子弹爆炸还要厉害,整个社会同归于尽,多少代人的建设成果毁于一旦。更让人痛心的是,这种悲剧在中国历史上周而复始,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
就这样,我们的古人一直排斥彼此共存,忙于“窝里斗”,杀红了眼,根本顾不上什么“建设”和“发展”!结果,西方人很快就超越了我们,我们被远远地抛在后边,听任他们的羞辱和欺凌。
感慨之三,是中国历史上刀光剑影,寒气袭人,到处充斥着一个“杀”字。
古人云,“春秋无义战”!自古以来,中国人不光是为了霸权和江山才厮杀,许多厮杀只是为了品尝一种“杀人游戏”的快感,或者是为了取得某种心理上的平衡。为了一座城池、一件珍宝、一个美女、一个天象,甚至一句话,就可以杀人,直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白骨遍地、哀鸿遍野,也在所不惜!
特别是在战争(不管是内战,还是外战)期间,每每出现坑杀俘虏、滥杀无辜的场面。这不,战国末年,秦国大将白起一次就坑杀赵国降兵40万,让人毛骨悚然,足可以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
在皇权社会里,为了权力(特别是至高无上的皇权),中国人整天争来争去、斗来斗去、杀来杀去,根本不曾想到建立一种长远的机制,来限制“权力”这头怪兽,将它关人铁笼之中,不让它有机会滥施淫威。
也许有人会说:中国人不可能超越“历史的局限”,去建立近代的民主制度。可是,他们忘了,早在古希腊时代,民主政治就开始萌芽,建立了不少民主的共和国。这说明: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同样可以产生出民主政治来。在这方面,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所以有差异,自有夙因,绝非“历史局限性”这几个字就可以搪塞。
英国政治学家阿克顿有一句“千古不朽”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而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既然政客们的本性是恶的,对权势有贪欲心理,有独裁的欲望——在这个前提下,是把精力浪费在恶中择优,还是考虑建立一套制度,来约束他们的权力?几千年来,中国古人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包括许多进步的思想家都是如此,根本不曾想到要建立一套制度.甚至连这方面的念头都不曾动一下!这真是中国人的悲哀!
所以,在皇权社会里,中国人只能寄希望于出现一位“好皇帝”。可是,在皇权国家体制下.专制帝王昏庸无能是常态,偶尔才能出现几个好皇帝。像唐太宗李世民那样的“明君”实在是“可遇而不可求”!
其实,真正有效的政治体制并不惧怕昏君,因为有一套制度约束他,使他欲作恶而不能,可以逼迫他就范。只要有了这套良好的制度,我们的古人就不必再苦苦等待“天降明君”了——这样的政治体制才是最有效的,可以让“德政”持之以恒地延续下去,中国古人也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了。
现在,许多人都在谈论“读史有智慧”!上面这些话,谈不上什么“智慧”。顶多只是自己的一点心得,我把这些感受写出来,以飨亲爱的读者——这才是我写作的初衷,希望能引起大家的共鸣!
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得到了谈永华、杨才林、王宏伟、刘建民、吕华侨、罗强等人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艾绍东老师的精心指导,以及刘伦、刘彩云在关键时刻给予的理解和激励!隆情高义,一切尽在不言中,一并致谢!
黄进华
2006年3月18日子夜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