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于2009年修改,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和附则7个章节。2024年9月即将再次修改统计法,在强化统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追究领导责任、细化违法行为等方面都增加了新的规定。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应广大行政人员、高校师生,社会大众学习的需要,我社编写了《统计法一本通》。对统计法条文进行逐条释解,通过相关规定的梳理,对法的适用有更全面的理解。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基本任务 第三条统计工作管理体制 第四条统计工作必要保障 第五条提高统计科学性和加强信息化建设 第六条构建统计监督体例 第七条独立行使统计权 第八条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 第九条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责任制 第十条统计工作社会监督与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统计工作的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不得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晋升 第二章统计调查管理 第十三条统计调查项目分工 第十四条统计调查项目制定 第十五条统计调查项目公布 第十六条统计调查制度规定 第十七条统计调查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