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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490号附件二)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93——1999,自199910月日起施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城市电力规是编制基本要求 3.1 一般规定 3.2 编制内容 4 城市用电负荷 4.1 城市用电负荷分类 4.2 城市用电负荷预测 4.3 规划用电指标 5 城市供电电源 5.1 城市供电电源种类和选择 5.2 电力平衡与电源布局 5.3 城市发电厂规划设计原则 5.4 城市电源变电所布置原则 6 城市电网 6.1 城市电网电压等级和层次 6.2 城市电网规划原则 7 城市供电设施 7.1 一般规定 7.2 城市变电所 7.3 开关站 7.4 公用配电所 7.5 城市电力线路 附录A 35~500kV变电所主变压器单台(组)容量 附录B 城市架空电力线路接近或跨越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附录C 城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 附录D 直埋电力电缆之间及直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地下管构、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之间安全距离 附录E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