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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部署,对于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民生保障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提高人力社保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完善首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1年,全市各街道(乡镇)开始组建社会保障事务所(简称社保所),2003年,实现街道(乡镇)基层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全覆盖。同年,开始在社区、行政村建立就业服务组织,基本形成了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人力社保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历经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市人力社保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工作队伍逐渐壮大,业务职责不断拓展,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为保持首都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政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重要载体。 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强化基层平台培训工作为手段,在局内相关单位、业务处室的大力协助下,我们对全市人力社保基层平台的基本情况、政策文件、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进行了梳理、分类和归纳,形成了《社会保险理论与实务》,旨在为街道(乡镇)社保所、社区(村)服务站工作人员提供政策依据,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打造一支高效能、高素质的基层工作队伍,为首都人力社保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目录 项目一就业失业相关业务的办理(1) 任务一就业登记业务的办理(4) 任务二失业登记业务的办理(8) 任务三失业人员档案的接转及日常管理(12) 任务四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领业务的办理(19) 任务五失业人员退休审批业务的办理(20) 任务六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办理(22) 任务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业务的办理(24) 项目二公共就业服务与就业援助相关业务的办理(28) 任务一职业介绍业务的办理(29) 任务二职业指导业务的办理(32) 任务三促进再就业服务业务的办理(33) 任务四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业务的办理(38) 项目三城乡促进就业相关业务的办理(40) 任务一促进就业政策体系(40) 任务二鼓励单位招用政策(40) 任务三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政策(43) 任务四鼓励灵活就业政策(47) 任务五公益性就业组织政策(49) 任务六大学生就业政策(55) 项目四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的办理(62) 任务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的办理(67) 任务二自谋职业人员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办理(68) 任务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助的办理(69) 任务四自主创业保险补贴的申请(70) 任务五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协议的签订(72) 任务六地方、部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的办理(73) 任务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和续保的办理(74) 任务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申领(75) 任务九超转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的申报(76) 任务十超转人员普通住院费用的申报(78) 任务十一超转人员急诊留观费用的申报(80) 任务十二超转人员门诊特殊病费用的申报(81) 任务十三超转人员家庭病床费用的申报(83) 任务十四超转人员易地住院医疗费用的申报(84) 任务十五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登记(86) 任务十六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登记业务的办理(93) 任务十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的办理(94) 任务十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业务的办理(95) 任务十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业务的办理(96) 任务二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业务的办理(97) 任务二十一城镇居民急诊医疗费的申报(99) 任务二十二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的申报(101) 任务二十三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的申报(102) 任务二十四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的申报(103) 任务二十五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救助申请业务的办理(105) 任务二十六医疗救助审核的办理(106) 任务二十七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的办理(108) 项目五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与服务业务的办理(110) 任务一超龄人员社会保险补缴申办退休业务的办理016) 任务二失业人员办理退休业务的办理(118) 任务三社会化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业务的办理(119) 任务四退休人员住院费申报业务的办理(121) 任务五为社会化退休人员出具证明业务的办理(123) 任务六社会化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办理(124) 项目六社区(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与服务(127) 任务社会保障服务站业务经办(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