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发电厂设备和管道的散热损失,防止设备、管道和附属钢结构腐蚀,满足安全、经济、环保的要求,制定本书。
本书适用于燃煤电厂、核电厂常规岛及其BOP部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和其他热力发电厂的设备与管道的保温油漆设计,以及附属钢结构油漆设计。
本书不适用于汽轮机、锅炉、燃气轮机及余热锅炉等主机设备本体的保温油漆设计,也不适用于电伴热的保温设计。
保温油漆设计应做到技术优选、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标识清晰、整洁美观,且便于施工和维护。
为了确保保温和油漆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设计单位应对保温和油漆材料的选择及性能提出明确的要求。
发电厂保温油漆的设计除应符合本书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