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孟宪彝(18661924)于清末民初历任东北路分巡兵备道、吉长道尹、吉林巡按使、吉林省长等职,与曹锟、黎元洪、徐世昌、孟恩远等军政要人多有交往。 《孟宪彝日记》上起宣统二年(1910),下讫民国十二年(1923),不仅记录了其任职、罢职、办理河工赈济、经营煤矿铁路等实业情形,更以一亲历者的身份记载了清民之际中国社会政治、军事、经济、外交、民风民俗等方面所发生的鲜活的事件、事情,反映了中国社会所发生的各方面的变化、变革,中国社会走出封建制迈向近代的艰难步履和可喜、可惜的历程。对于清末民初的历史研究尤其是东北区域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目录 整理前言 清宣统二年 清宣统三年 中华民国元年 中华民国二年 中华民国三年 中华民国四年 中华帝国洪宪元年 中华民国五年 中华民国六年 中华民国七年 中华民国八年 中华民国九年 中华民国十年 中华民国十一年 中华民国十二年 附录:咨呈公文书牍 序言 孟宪彝(1863—1924) ,字秉初,顺天永清(今 属河北廊坊)人。关于孟 宪彝的生年,向有1864 、1866之说,皆不实。 考日记民国二年三月二十 八日:“为彝五十一岁生 日。”前推五十一年,为 同治二年(1863)。民国四 年四月五日:“彝值五十 三岁生日,向母亲大人叩 头。将军及军政均来道贺 。以时局艰难,先时谢客 ,竟辱诸君惠临,留吃早 面。下晚,稍备酒食,非 敢云宴客,聊为欢聚也。 ”民国五年三月二十四:“ 本日为彝五十四岁生日。 设香案遥为母亲大人叩头 ,一堂欢聚,殊为快事。 ”民国十一年(1922)一月 二十八日:“彝则今年六 十岁矣。修名不立,老大 增惭,特是儿女满堂,虽 无富产,聊可饱暖自娱, 亦属可为喜悦之事。”亦 可证其生年确为同治二年 (1863)。其生日,日记历 年所载,皆为阴历二月二 十一日,如宣统三年二月 二十一日:“本日,为彝 生辰。设桃面为母亲大人 叩头。家中想当欢会一日 。此间署中无人知为我生 日者。”民国十二年四月 六日阴历二月二十一日: “五时回寓,亲友来者甚 多。彝本日诞辰,故来相 贺,初不敢当也。” 孟宪彝的仕宦经历, 可以用其五十二岁时,被 任命为巡按使,自己撰写 以供呈报的履历概括之: 清光绪十四年(1888) 戊子科优贡知县。 二十一年(1895),投 效奉天,因获盗出力保俟 得缺后在任以同知直隶州 升用。 二十三年(1897),以 知县留奉补用。嗣经中式 丁酉科举人。 二十四年(1898),到 省。 二十五年(1899),一 年期满甄别。 二十六年(1900)六月 ,檄委署理奉天铁岭县知 县,十二月交卸回省。 二十七年(1901),丁 父忧,回籍守制,服满照 例起复,回省候补。 三十年(1904)十一月 ,试署开原县知县。 三十一年(1905)六月 ,檄委代理锦县知县,九 月调署承德县知县。 三十二年(1906)四月 ,调署西安县知县。五月 ,因剿灭巨匪出力案内保 准开缺免补同直隶州,以 知府仍留原省补用。 三十三年(1907)四月 ,在辽西防军获盗出力案 内保准俟补缺后以道员用 。是月委署海龙府知府。 三十四年(1908)九月 ,调署吉林长春府知府。 宣统元年(1909)五月 ,调署双城府知府。六月 ,补授黑龙江呼兰府知府 。 (宣统)二年(1910)正月 ,调署奉天府知府。七月 ,甄别属员,保准嘉奖。 八月,调补奉天府知府。 十二月,升署吉林西南路 兵备道。 (宣统)三年(1911)六月 ,在办理防疫出力案内保 准嘉奖。 民国~(1913)一月二十 六日,奉大总统令,任命 孟宪彝署吉林西南路观察 使。嗣因造获党匪案内先 后蒙给予三等嘉禾章并五 等文虎章。 (民国)三@(1914)五月 ,改任吉林吉长道道尹。 七月十五日,奉大总统策 令,任命孟宪彝署理吉林 巡按使,此令。七月二十 二日,交卸吉长道道尹篆 务。八月一日,接署吉林 巡按使任。 民国四年(1915)八月 孟宪彝被弹劾卸职,五年 (1916)元月十日命令“褫 职夺官,非六年不得开复 ”,八月开始办理家乡永 清水灾赈,民国六年 (1917)五月为省候补参议 员,经曹督军、孟督军、 李督军呈请为之销去处分 、量予起用;九月奉大总 统令,特派督办永定河河 工事宜。民国八年(1919) ,入政治组织安福俱乐部 。民国十年(1921)九月, 获大总统授予一等士绶嘉 章。民国十三年(1924)病 逝于天津,享年六十二岁 。 《孟宪彝日记》记载 了宣统二年(1910)至民国 十二年(1923)间,其任职 、罢职、办理河工赈济、 经营煤矿铁路等实业情形 ,以及十数年间中国社会 、家庭、人民精神面貌所 经历的种种变化。可以说 ,《孟宪彝日记》较全面 地反映了清末民初这十余 年间,这段中国历史上最 为风云变幻、波谲云诡的 历史时期,政治、军事、 外交、经济、医学、社会 各方面的镜像。 …… 民国元年一月,二月 ,三月十八,四月初一、 初二(无内容); 民国二年三月十日至 二十九日; 民国三年十二月五日 至三十日(无内容); 民国四年一月十日至 卅一日,二月,三月一至 九日;十二月九日至卅一 日 民国五年一月至七月 ,八月一日至十三日; 民国四年七月,八月 ,九月,十月,十一月, 十二月一日至八日; 民国五年八月十四日 至卅一日,九月,十月, 十一月,十二月; 民国六年一月,二月 ,三月,四月,五月,六 月,七月一日至二十九日 ; 民国七年旧历八月初 五日草拟《清封通奉大夫 孟诚叔公行述》; 民国六年七月卅日、 卅一日,八月,九月,十 月一日至十四日; 民国八年二月至十二 月; 民国九年一月,二月 一日至十九日; 民国四年三月十日至 卅一日,四月,五月,六 月; 民国三年九月九日至 卅日,十月,十一月,十 二月一日至四日; 民国十年五月十日至 卅一日,六月至十二月; 民国十一年全年; 民国十二年一月至十 月,十一月一日至八日; 民国元年九月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