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网络平台提供者的刑事责任问题,是网络犯罪的代表性问题之一,其关乎传统刑法理论在信息网络时代的调整与转型。本书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认定网络平台提供者关于平台空间中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围绕这一主题,本书梳理了传统刑法理论所提供的刑事责任认定路径并分析其不足之处,同时介绍、比较了域外关于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的认定规则。在此基础之上,本书立足于技术行为的特性、网络价值考量以及刑事合规思维,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为基本框架,通过解释论的方法明确了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认定的思路和标准。 作者简介 孙禹,内蒙古包头人,应急管理大学(筹)文法学院教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法、网络犯罪、刑事合规,在《政治与法律》《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法学杂志》《中国应用法学》《北方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合著、参著《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理论与实践》《社会变迁与刑法知识演进》等著作多部。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意图 一 背景分析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研究思路和目标 第二节 研究现状 一 国内研究状况 二 国外研究状况 第三节 研究方法 一 实证研究方法 二 比较研究方法 第四节 创新之处 第二章 网络平台提供者概述 第一节 网络平台提供者的概念 一 概念的提出 二 概念的争议 三 概念的可行性 四 概念的展开 第二节 网络平台的类型 一 网络平台的分类 二 网络平台划分标准的分析与选择 三 网络平台的具体类型 第三节 网络平台提供者的法律定位 一 我国互联网立法中的表述 二 相关刑事立法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表述 三 网络平台在法律规范概念体系中的定位 第三章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的根据 第一节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基于对平台用户实施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实证分析 一 网络交易平台中的严重危害行为 二 社交网络平台中的严重危害行为 三 内容分享平台中的严重危害行为 四 网络信息平台中的严重危害行为 五 网络金融平台中的严重危害行为 六 应用商店平台中的严重危害行为 七 网络平台中严重危害行为的综合评价 第二节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的规范根据 一传统刑法中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的规范根据 二 专门立法中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的规范根据 三 司法实践认定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所采用的规范根据 四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规范根据的辨析 第四章 网络平台提供者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第一节 网络平台提供者承担刑事责任情形之基本划分 一 网络平台提供者的基本行为方式 二 网络平台提供者作为与不作为责任的区分 第二节 网络平台提供者承担刑事责任情形之作为 一 网络平台提供者作为帮助犯 二 网络平台提供者作为正犯 三 网络平台提供者作为间接正犯 第三节 网络平台提供者承担刑事责任情形之不作为 一 网络平台提供者的保证人义务来源 二 网络平台提供者作为可能性 三 关于网络平台提供者不作为责任的质疑 四 网络平台提供者不作为刑事责任的特殊形式 第五章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的限制 第一节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限制的必要性 一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限制的现实必要 二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限制的理论必要 第二节 网络平台刑事责任限制的具体措施 一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限制的法定化——设立网络平台提供者保护规则 二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限制的模式及比较 三 我国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限制的具体构想 第六章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第一节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认定存在的问题 一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适用困境 二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认定的冲突与混淆 第二节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解释思路 一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具体内容 二 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判断 第三节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认定路径的比较与选择 一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认定路径的比较 二 网络平台提供者刑事责任认定路径的选择 第七章 结论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