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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沾血的夹克衫(1——3章) |
分类 |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者 | 文方 |
出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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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谨以此书 献给所有热爱和珍惜情感 的朋友们! --文 方 第一章 “凌翀要回来了!” 随着那扇不知已经关了多少个年头的破旧的木板门的打开,这个消息就如一阵风似地迅即传遍整条清风巷。正是吃午饭的时候,于是这个消息便成了人们饭桌上的一道“菜”。我们家也不例外。其实,我和奶奶并不认识凌翀,甚至可以说“凌翀”这个名字也还是此时此刻刚刚听到的呢。那么,为什么我们也会象巷子里的老住户们那样谈论起他来呢?只因那扇自打我们搬进巷子里来住的时候起就从没见看打开过的木板门就在我们家的斜对面,而我们家的保姆王姨偏巧和那个叫凌翀的有些沾亲带故。 “算是远房亲戚吧。”王姨边为我们祖孙俩盛着饭,边用一种不以为然的口吻说道:“我那死去的丈夫管凌翀的奶奶叫表姑。不过,自从那位老表姑去世后,这门远亲也就没再走动了。说实在的,我的孩子们根本就不认识他。” “他没有父母吗?”我喜欢问这问那。 “早死了。”王姨思索了一下,说道,“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听说他打小就没了父母,是跟着他奶奶过日子的。他奶奶在小学校门口摆个卖零食的小摊子,祖孙俩相依为命。总之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们家就是这么个光景。唉,说来也可怜。” “是怪可怜的。”一直没吭声的奶奶这时也叹息一声。 “更可怜的是,”王姨接着说,“他奶奶在他十二、三岁的时候也去世了。” “那,”我惊讶地问,“他不成了孤儿了?” “可不。”王姨摇了摇头,用一种少见的凝重的口吻说道,“要不是成了孤儿呀,这孩子怎么会走上歪路呢!” “走歪路?”我赶忙问道,“他走了歪路?” “是啊!一个不懂世事的孤儿,没人管教着那还不走上歪路?”王姨回答我道,但那口气更像在自言自语,“那时候社会可乱得很哪,他又是个孤儿,很快便和一些小流氓混在一起了;先是干了些偷鸡摸狗的事,渐渐地愈陷愈深,最终便走上了犯罪道路。” “他被判过刑吗?”我越发好奇了。 “当然判过。”王姨用手势示意我边吃饭边听她说话,“大概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吧,就进了少管所,出来后听说又犯了更大的事,被判了好几年呢。不过,他到底被判了多少年徒刑,我其实也不清楚,反正自打那次他进了少管所我就没再看到他了。哦,对了,虎仔那只眼睛就是那次伤在他手里的。” “啊?”我和奶奶几乎是异口同声,因为这又是一个最新的新闻。我迫不及待地问道:“虎仔不是说他那只眼睛是被......狗抓破的吗?” “那是气话,你还听不出吗?”王姨顿了一下,说道,“说起来那已经有......差不多有二十多年了吧。那时候凌翀还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虎仔呢,更小,算起来也就七、八岁吧。有一天夜里,凌翀潜入虎仔家去偷东西,被虎仔的爸爸发觉,大喊起捉贼来。凌翀在仓促逃蹿的时候,不知是无意碰伤还是有意打伤,反正是毁掉了虎仔的一只眼睛。当然啰,那天晚上凌翀也逃不出街坊们的包围圈。唉,要不是王奶奶拼命地护着他,当时肯定就伤在虎仔的爸爸和街坊们的手里了。那天晚上他被抓进了派出所,不久就进了少管所。我记得好象从那天晚上起就没再看到过他了。” 虎仔姓罗,大名叫罗小虎,是表哥的好朋友,自然也是我的好朋友啰;罗家住在巷头,也是清风巷的老住户。记得认识虎仔的那一天,我就发现他的左眼装着颗假眼珠子,虽然好奇,但没敢问;后来混熟了我才大着胆子问他的眼睛是怎么没的(我断定那是后天的)。 记得那天当我问起这件事的时候,本来笑嘻嘻地说着话的他突然“刷”地拉下了脸来,那只完好的眼睛里猛然射出一道可怖的光芒。 “这是被狗抓坏的!”他咬牙切齿地骂道,“他妈的,是只疯狗!” 当着姑娘家的面这样粗鲁地说话,可见一提到这只眼他有多么的愤恨,以致失了态。我半信半疑,于是向表哥询问,可表哥却不正面回答我,只说什么虎仔是怎么说的那就是怎么的了。从此,我也没再问了,只是心存疑问罢了。直到现在,从王姨的口中,这个一直藏在我心里头将近十年的疑团才被解开。 而王姨提到的王奶奶,是居委会的老主任,德高望重,很受街坊四邻的尊敬。二十分钟前,凌家那扇破旧的木板门就是被她老人家叫人敲开的。为什么说是“敲开”的呢?因为门上那把多年不曾动过的铁锁已经生满了锈,别说王奶奶手里没有钥匙,就是有也是绝对打不开的,所以一向以做事干脆利索著称的王奶奶便叫人用锒头把它敲开了...... “照这么算来,”我像在问王姨,但更像是在自个儿嘀咕,“那个凌翀可是三十好几的人了?” “三十六、七吧?应该是有的。”王姨这口吻更不像在回答我,完全是在跟自己说话,“这日子过得可真快呀!最后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半大孩子,如今可是人到中年了。唉,难怪人老得快呢!也不知他如今变成什么模样儿了。哈,瞧我,都扯到哪儿去了!你们快吃吧,这汤凉了可不好喝。” “哎,”我突然提出一个问题,“王姨您说,凌翀回来后可有工作做?” “ 这我哪知道。”王姨显然被我这一问给逗乐了。只见她笑了一下,说道:“不过,我相信王奶奶会给他找个事做的。你想想,一个劳改释放人员,王奶奶既然敢把他接回来,肯定不会让他再无所事事的,肯定会教他自食其力的,肯定......” “肯定会给他一份好工作做的!” 说这句话的是“清风三侠”之一的方志鹏--他刚好走进我们家的客厅,便接过了王姨的话头。 “清风三侠”?大家一定对这样一个听起来有点异乎寻常的名号感到奇怪吧?都什么年代了,哪来的什么侠呀?其实,说真的,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亲耳所听,无论是谁向我说起这么个名号我也会忍俊不止的。然而,我们清风巷里却的的确确有这么三位人人公认的“侠士”,也就是“清风三侠”,而且这个响亮的名头还是远近闻名的(当然不是武侠 书上所写的什么“名满天下”了)。 既然话头已经扯开,就有必要说一说“清风三侠”这个名头的由来了。既是“三侠”,自然是三个人了。这三个人是:高文龙、方志鹏和罗小虎。高文龙是我的表哥,也是“清风三侠”的老大。这是三个从穿开裆裤起就一直是形影不离的伙伴,就如大仲马笔下的三个火枪手,但在我看来,他们比那三个火枪手还要形影不离。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拳击运动,并且曾参加过正规的训练,至今仍是市体委拳击队的业余队员。而就因为他们都练得一身的好功夫,三年前,他们各凭着不凡的身手勇擒三名持刀抢劫储蓄所的歹徒,为人民立了大功,为自己赢得了荣誉。在那次全市见义勇为表彰大会上,市长亲手把一面绣着“见义勇为,清风三侠”的锦旗赠给了他们三人。从此,这个响亮的名号就一直伴随着他们,就一直成为他们头上的光环(那面锦旗每月一次地轮流在他们三人家里的客厅的显赫的位置上挂着,至今仍是如此)。 虽然,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工作,但一有空闲,哪怕只有一会儿工夫,他们总是聚在一起的,所以在清风巷街坊们的印象中,这三个伙伴简直可以说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方志鹏是“清风三侠”的老二,生长在一个干部家庭里,父母都在市政府工作,而他本人,高中毕业后就顺利地进入了市城监局,如今已是城监大队的一个头头。他有一米八的个头,由于长期的锻炼,四肢匀称,肌肉发达,再配上那么一张五官整齐的国字脸,真可谓是一位超凡出众的伟丈夫!不论是家庭条件还是他的个人条件,都应该说是很不错的,所以在三年前,在表哥和罗小虎的极力“撺掇”下,我和这位可以说是绝大多数姑娘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谈上了朋友。如今,虽然我们都已经到了婚嫁的年龄,而且都有着固定的工作,同时双方家长也是十分赞成的,什么时候成婚都是可以的;然而,我还差一年才能拿到电大英语专业本科文凭,为了让我专心完成学业,我们推迟了结婚时间。 方志鹏是我们家未来的金龟婿,这几乎是整条清风巷的人都知道的,如此,他自然是我们家的常客了。这么些年来,我发现奶奶疼方志鹏比疼表哥还要深些,爱乌及屋,我想应该是这个道理吧?而方志鹏既是我们家的常客,只要他想来,什么时候我们家都是欢迎的,当然了,他不并不是那种闲得没事老喜欢往女朋友家里钻的人。比起表哥和罗小虎来,他是属于那种性情内向的人,除了和表哥、罗小虎他们一块来,他一个人来串门总是要有点儿理由,有时我也看出他是在编。说不定他这时候到我们家来又是有什么事,不过咱们先别忙着管他到底有什么事,还是听听他在说什么要紧。他是进门的时候,正好听见王姨说话的,于是忍不住接过了话题的。 “哟,阿鹏来了。”奶奶笑呵呵地向方志鹏招招手,“来来,这儿坐,一块吃点。” “不了,我向阿芳借本书就走。”方志鹏说,但仍听话地在餐桌旁下。 果不其然,他今番又是有事来的。但我并不急于问他借什么书,而是问道:“你是怎么这么肯定王奶奶会给那个凌翀一份好工作做的?” “我不也是刚听虎仔说的嘛。”方志鹏很有礼貌地接过王姨递给他的一杯茶,点头示谢后,回答我。 罗小虎因为属虎,他家里人从小叫他虎仔,街坊四邻也就跟着叫惯了口。 “快说来听听,”我有点儿迫不及待,“那是一份什么样的工作?” “什么工作?哈哈!”方志鹏突然笑了两声,用一种我平素极难听到的轻篾的口吻说道,“王奶奶可真会用人哟,竟然想到了给那小子安排了那么个工作。照我说呀,那活儿就合那小子干,而那小子也只配去干那种活儿。哈,真是惟人善用啊!” “行啦,行啦!”我对方志鹏此刻这种少见的说话态度既觉得莫名其妙,又感到很不顺耳,于是高起嗓音说道,“别‘那小子’长‘那小子’短的,让人听了怪不舒服的。还是快说说到底是一份什么工作吧?” “是,是。”方志鹏赶忙敛起了脸来,恢复了往常的口气,“刘驼子前两天不是病倒了吧?赶巧,凌翀顶了他的班。” 刘驼子是谁?是个清洁工,是居委会雇来专门负责这一片街区清洁卫生的临时工,听说前两天生了病,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病,没法干活了,这不,巷内巷外没人打扫不说,从巷头到巷尾的四个公共垃圾箱差不多都满出来了。的确,这时候有人来接替刘驼子的工作,也算是“及时雨”了。只是,这样的话此时此刻从方志鹏的口中说出,尤其是他那说话的口气,我觉得很是别扭。 “做清洁工就做清洁工,干吗说得那么多。”我白了方志鹏一眼,不大高兴地说。 “唉,不管怎么说,只要有个正经事做就对了。”这是发自王姨内心的话,“但愿他能好好做事,千万不要辜负了王奶奶的一片苦心哟!” 同样的一句话,出自不同的人的口中却有不同的意思。还是凌翀回来做清洁工的这个话头,从罗小虎口中说出却是何其难听 以下的对话是发生在几个小时之后-- “照我说,三百六十行,也就这一行配他干了。王奶奶可真会量材路用啊!哈哈!”罗小虎一口干了一大杯啤酒后,怪声怪气地说道,“他妈的,这小子本来就是一堆垃圾嘛!垃圾跟垃圾打交道,真是相得益彰啊。有趣,有趣!” 这三个伙伴喜欢聚在一起痛饮一番,有时在表哥家,有时在方志鹏家,当然有时也在罗小虎家;除了有特殊原因,他们很少下馆子,更不用说上酒楼了。照他们的话说,这样喝起来既实惠又自由自在。今晚这顿酒是在表哥家喝的。本来,他们喝酒的时候我是很少在场的,但今晚我有事过来找姨妈,就被他们硬拉着在桌旁坐下了。得,大热的天,索性也喝他两杯冰啤。 酒一下肚,话匣子便打开了,而今晚的话题便是凌翀。 一提到凌翀,我就发现罗小虎下意识地摸了下他那边装着颗假眼珠子的脸颊,那付神情要说多难看就有多难看。不夸张的说,他那咬牙切齿的声音四座都听得见。 “王奶奶真是太精明了!”表哥笑得前仰后合,“这当口给这小子找了这么个空缺,真是巧妙得不得了哇!哈哈!来来,满上。” “我真恨不得痛痛快快地揍那小子一顿!”罗小虎又一口喝下大半杯表哥刚给他倒满的啤酒,突然从牙缝里蹦出这样一句话来。不知为什么,我马上领悟到这是罗小虎的一句真心话,不由得惊讶地盯着他的脸。只见他横眉竖目地又接着说道:“我认为这是老天爷有眼,把这小子送了回来,让我在今生今世有报这毁目之仇的机会。老天爷开眼啦!” “你,你想干什么?”我大吃一惊,问道。 “干什么?哈,这还用问吗?!”罗小虎仿佛也把我当成了仇人似地,朝我瞪起了铃铛大的一只眼,用一种很可怖的声音说道,“二十年啦!我整整等了二十年啦!难道,这深仇大恨就这么算了吗?哈哈!哥们,我虎仔今天可真高兴呀。来,干了!” “等等,等等。我怎么愈听愈觉得你突然糊涂了呢!”我着急地说,“你先冷静一下好不好?听我说,凌翀以前就算曾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或者犯过罪,可他已经判过刑、伏过法了呀。也就是说,他已经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对这样的人,你怎么还能再跟他讲什么仇啊恨的?怎么还能找他......” “哟,我的未来的好二嫂呀!”罗小虎打断我的话,用一种让人听了很不舒服的腔调说道,“我怎么听着听着,觉得你胳膊肘往外拐了呢!哼,姓凌的那是个什么东西,还能算个人吗?不,那是一堆垃圾,人所不耻的垃圾!判过刑、伏过法,那是他应得的,是他必须付出的代价!可是,那样就能什么事都完结了吗?我这里还没完呢,除非他能赔我一颗眼珠子,否则,哼哼!” “你这是强词夺理!”我也不让步,严厉地对他说,“对于一个刑满释放人员,你的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你想想,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对伏过法的人员还不放过,还想追究过去的一切,那,社会上不是会乱了套?” “我才不管他社会上会不会乱了套,反正老子一辈子都忘不了这毁目之仇!”罗小虎狠狠喝下一大杯啤酒,把杯子重重地往桌上一放,近似吼叫地说道,“哥们,都听着:我虎仔今天晚上可不是喝多了在说醉话!我以我这颗被毁了二十年的眼珠子起誓,除非那姓凌的再滚到我不知道的地方去,否则,老子不会让他有安生日子过的。” “对,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表哥和方志鹏异口同声地说道,嘿,十足的哥们义气! “你......”我急得差点嚷了起来,“你们可别胡来,啊!” 于是,为了这件事,或者确切地说,为一个和我根本就不相识的人说话,我第一次居然和这三位最要好的朋友争得面红耳赤,尤其是罗小虎,最后还闹了个不欢而散;并且,我告辞姨妈后还拒绝方志鹏送我回家,一来我心里真的有气,二来姨妈家和我们家相距顶多一百步,况且这时候还不是很晚,我才不喜欢方志鹏那付粘乎劲呢。 从姨妈家到我们家,要经过那扇既熟悉又陌生的木板门。说它熟悉,是十年来我从它跟前经过了无数次,尽管在清风巷的小洋楼鳞次栉比的今天,这扇又旧又破的木板门显得太不起眼了,或者干脆说就是多余的,但它毕竟是存在的,而存在的就必然是熟悉的--这是我的逻辑;说它陌生,确实是比什么都陌生,因为这十年里头,我从没见它打开过,准确地说,这十年里根本就没有人去碰过它,人们似乎不是把它当做一扇门看待,而是一堵墙,一堵永远都不会变动的“死墙”。而对这样一堵“死墙”,你不觉得陌生吗? 然而,今天不同了,那扇木板门已经被人打开了。王奶奶在那扇木板门“尘封”了这么多年的今天,首次打开了它,并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把它里面的那间屋子彻底地打扫了一番。我晚饭后去姨妈家,从它跟前经过时曾有意无意地发现那铁扣子上虽然仍挂着一把锁,但已经不是以前生满了锈的那一把了,而是一把亮锃锃的铜锁。 现在,我又从这扇门前经过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反正我不但放慢了脚步,而且还拿眼看着它。我看到了,那扇几乎被人随便一脚就能踹开的门板缝里,透出了微弱的灯光。那灯光,尽管微弱,但它却在告诉过往的人们:这屋子已经住人了! 第二章 好多年来,我一直有一个早起 的习惯。今天也不例外,五点半左右就起了床。濑洗毕,喝了一大杯凉开水,就挎上那只装着英语书本和电子词典、复读机等学习用品的花布包出了门。除非遇上坏天气,一年里的绝大多数清晨我都习惯到巷尾的小溪旁学习;那儿空气清新,流水淙淙,确实是个学习英语的好所在。 开门出来,跃入我眼帘的是一幅近三、四天来第一次感觉到的景象:整条巷子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光亮的水泥路面上真一尘不染,更不用说有一片落叶了。每天一出门就看得见的那个公共垃圾箱里的“垃圾山”也不见了,就像一夜之间突然消失了似的。无疑地,这一切都是那个新来的清洁工的劳动成果了。我下意识地作了个深呼吸,仿佛有好几个早晨因为有那堆“垃圾山”的存在而没有这样痛快地呼吸过似的。 在经过那扇一向被人们视之为多余的或者来往经过的人们根本就不屑一顾的木板门时,我又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我看到,门是虚掩着的,和昨天晚上经过时一样,只是屋里没有灯光。虽然天还未大亮,但我已经能够看到那个比一般的略显低矮的门洞明显比以往干净多了。 一辆有着绿色外壳但色彩已然剥落殆尽的垃圾车停在巷尾。对清风巷的老老小小来说,这辆特殊的车子可是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它就是几天前刚刚告病返乡的老清洁工刘驼子的“专用车。”此刻,这辆车子停着的地方,正是这几天来被街坊四邻大提意见的那堆砖土“山”前。那堆砖土“山”是孙、刘两家搞装修时堆起来的。孙、刘两家虽是紧邻,但关系一直不大好,把装修时拆下的土啊砖啊堆在这里后,互相推托,谁也不愿找人来清理,尽管左邻右舍意见很大,但他们两家就是谁都不理。 一个上身只穿着件白背心的人在清理着这堆砖土“山”。我远远望去,只见他一畚箕一畚箕地把那些砖土装进车斗里;显然他已经干了有一会儿了,因为那堆足足能装一卡车的砖土“山”已经被挖走了一半。无疑地,那人就是凌翀。不知为什么,一个很想看一看这个带着点儿传奇色彩的人物的庐山真面日的欲望一下子涌上我的心头,因此使得我在朝着他那个方向走去的同时,两眼不由自主地紧盯着他看,尽管他在我视线内的老是背部。 当我走到距离垃圾车不到十步的时候,无巧不巧,凌翀刚好站直身来,并转过来把一畚箕砖土倒进差不多已经装满了的车斗里;这下我和他正正地打了个照面。 一张对我来说简直可以用刻骨铭心四个字来形容的熟悉的脸孔一下子跃入我的眼帘!这是一张五官端正但略显清癯的脸,这是一张让人看上一眼就不免对其有那种斯斯文文的印象的脸。尽管由于高强度的劳动令这张在我的深刻的印象中是属于那种较为苍白的脸变成红朴朴的;尽管汗水和尘土把这张脸弄得不那么洁净,然而我还是一眼就把这张脸认出来了,而且是毫不犹豫地把它认出来的!与此同时,一个深藏在我心里整整十年之久的名号脱口而出: “‘神腿阿三’!” 是的,这只是个绰号,而不是姓名;这个绰号,连同这张熟悉的脸孔,陪伴着我走过了整整十个冬夏!可以说,它们都烙在我的心房里了。尽管十年没见过这张脸,没听过这个绰号,但在回忆中,在不计其数的睡梦中,我都看到过它和呼唤过它。所以此时此刻,蓦地见到这张脸,这个不知被我念叨过几百遍的绰号,便如同决了堤的洪水那样地从我的口中喷发了出来! 然而,大出我所料的是,凌翀对我的呼唤简直是无动于衷,仿佛我呼唤的根本就不是他似的。他只木然地朝我看了一下,脸上可以说一点儿异样的表情也没有。他倒下一畚箕磚土,又转过身弯下腰去干活了。我大为诧异了:为什么我的这一声呼唤他竟然一点儿反应也没有?怎么会这样?难道他没听清楚?是的,一定是的!于是,等他再次转过脸来的时候,我又用一种比刚才那一声呼唤更加激动的声调叫道: “‘神腿阿三’!” 这回他站住了,但脸上好像仍然没有丝毫反映。他边用慢动作把一畚箕砖土倒在车斗上(显然是不让已经差不多满车了的砖土掉下点来),边看也没看我一眼地用一种近乎冷冰冰的口吻说道: “你认错人了。” 这五个字,显然是说给我听的,但看那样子,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不会的,不会的。”我急了,用一种近乎于嚷起来的声调说道,“我没认错人。你就是‘神腿阿三’,你是的!” 凌翀没再作声,那样子好像不想再回答我。我呆呆地看着他把锄头和空畚箕放在车上,然后走到车前,弯腰扶起车把,显然要拉车走人。我更是焦急了,快步到他身旁,激动万分地说道: “我怎么会认错人呢?不会的。还记得十年前的秋天,在观音山上,你救过我呀!你是我的恩公,我一辈子都会记住你的。你就是‘神腿阿三’啊!” 凌翀的脸上好象抖动了一下,但那是一瞬间的事,或者说根本就是我的幻觉。我原以为听了我这几句激动无比的话他会有所反应的,没想到他仍是看都没看我一眼,弯着腰,拉着车,只顾朝前走去。我木然地站在原地,呆呆地目送着他。 “难道.......难道我真的认错人了?”直望着凌翀和他的垃圾车在三十米开外的一个拐角处消失,我才惊诧地这样问自己道。但随即又否认了这个疑问:“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我决不会认错人,不会的。他是我的恩公,他是‘神腿阿三’,他一定是的,我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反复地这样自言自语着,先是肯定自己的眼睛,但很快又有些动摇了,因为方才凌翀那付毫无表情的面孔又出现在我的眼前,他所说的那冷冰冰的五个字又回旋在我的耳畔,于是我又这样对自己说道:“他为什么矢口否认他是‘神腿阿三’?瞧他那付神情,分明是我认错了人。可是......不可能呀!难道说,世界上真有长得这么相像的?真的有吗?” 我的心情激动得好久都平静不下来。这几分钟里所发生的一切,对我的震撼真是太大了!我在原地不知站了多久,才茫然地走到溪边,在我平日里坐的那块大石头上坐了下来。往常,每每在此时此地,我的心情都 跟身旁潺潺流过的溪水一样清澈无比,可是这时的我却是心潮起伏,别说跟身旁的溪水比了,就是跟大海的惊涛骇浪比恐怕也不为过。 渐渐地,我的眼前浮现出十年前那可怕的一幕-- 观音山,在城南四十公里外,因为山上有一座观音寺而得名。观音寺是一座千年古刹,规模虽说不上宏大,但却远近闻名,并且蜚声海外。据说,自古以来观音寺一年四季都是香火鼎盛,因为那里的菩萨特别灵,签诗特别准。改革开放以来,有华侨自发捐款,于九十年代初把寺庙重修得金碧辉煌,并且重塑了观音菩萨金身;而从那时候起,前来进香求签的善男信女就更多了。不过,十年前我跟随爸爸、妈妈前往上香的时候,观音寺正在重新修缮初期,远没有现在的热闹。 那年我十六岁,照奶奶的话说还是个不懂世事的小姑娘家。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星期日,确切地说,是那年的十月十一日,因为那天所发生的事件是我永生难忘的,所以即使是忘掉我的生日也忘不掉那一天!吃过中饭,我就跟着特地从香港回来烧香的爸爸、妈妈上了一辆我们包下的的士,望观音山出发了。那年是我们现在住的这幢楼房落成的第一个年头,爸爸、妈妈是上观音寺还愿的。 抵达观音山下的时候还不到下午两点。观音山与其说是一座山,倒不如说是一座大土丘,因为它方圆虽广,却并不高;观音寺依山而建,山门虽在半山腰,后门却几乎到了山顶。我们只花了将近二十分钟就来到了观音寺的正殿,也就是圆通宝殿。我是第一次到观音山的,原本生来就对什么都感到好奇的我乍到这样一个陌生地方,好奇心便又由然而生了。于是,只陪着爸爸、妈妈朝观音菩萨拜了几拜,便悄悄离开了大殿,四处走走看看去了。 因为那些日子观音寺正在修缮中,那天前往进香的人不是很多,而且绝大多数都集中在正殿里,其他的地方除了土木工人之外,就只偶尔看见一两个出家人走过。我东张西望地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寺后。 我们说过观音寺是顺山势而建的,前低后高,当时我信步来到寺后,也就等于爬了一大截山了。我从一个洞开的小门出了寺,看见这里山石磷峋,树木葱葱,觉得比寺里更好玩,便朝前走去,登上一块大岩石。正当我兴高彩烈地赏玩着山景的时候,不知从什么地方突然冒出两个人来,一下子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到现在还能够清楚地记着这两个人的“尊容”:一个从左边的额头开始,经过左眼角直到脸颊的一半有着一道十分显眼的刀疤,另一个则是秃子,整个脑壳光得都连一只苍蝇也站不住的大秃头。两人的都在二十五岁左右,并且都是当地普通农民的打扮。当时,我陡然看见这两个人,吓了一大跳,赶忙转身要跑回寺里去,可万没想到那两个歹人竟然拦住了我的去路,并且淫邪地朝着我笑。我惊怒交加地问道: “你们......想干什么?” “干什么?嘿嘿!”刀疤脸故意捅了那个秃头一下,用一种十分难听的腔调说道,“这位小姐问咱们想干什么。你说呢,兄弟,咱们想干什么哪?” “我们只想请小姐陪着看看风景,别无他意。”秃头一边□着一边用一种极为轻薄的口吻对我说道,“其实呀,这里的风景本来只是一般,但此刻有你这么个天仙般的美女在呀,却变得漂亮和优雅了许多。我们哥俩今天兴致好,就想请小姐一起观赏观赏风景,并无他意。” 说着,那两个畜性竟然对我动手动脚。我惊恐万分地往后退,一边嘴里大声叫咸着“爸爸、妈妈。”刀疤脸扑上来,一手抱住我,一手捂住我的嘴,使我叫不出声来;秃头则抱住我的双腿,两人一下子把我抬了起来。当时我想喊却喊不出来,虽然没命地挣扎,但在两条彪形大汉的控制下只能是白费气力;明知徒劳,我还是极力反抗,直到耗尽最后一点力气。当时,我心里已然明白:落入了歹人的手里了,最可怕的事情要发生了!我多么后悔呀,后悔不该离开爸爸、妈妈身旁,更不该独自到这该死的地方来! 那两个歹徒把我抱进一个山洞里,便狠狠地把我扔在地上。那时候我已经是筋疲力尽,甚至可以说已经差不多是半昏迷状态;当身体碰在坚硬的大石头上面时,疼痛感才使我又完全清醒过来,但我连一点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张开嘴想呼救,那个刀疤脸又把我的嘴巴捂住了。 “小丫头片子,给我老实点!”秃头凶相毕露,恶狠狠地威胁我道,“只要你乖乖地陪咱哥俩乐乐,就不会弄伤你,否则,惹恼了老子,就先奸后杀!” 我吓得整个身子缩成了一团,而那两个畜性却扑上来乱抓我的衣裳。当时,我绝望得只有眼泪汪汪...... 就在那个万分危急的时刻,一个人突然出现在洞口--不,那是老天爷可怜我给我派来的救星!洞中比较昏暗,那人又是面朝里站着,再加上我由于过度的惊吓,所以一时看不清他的脸,更别说他脸上的表情了。但我坚信,那时候他一定是一种疾恶如仇的表情,正所谓恶向胆边生!因为,我看见他在洞口上的时间连十秒钟都不到,还没等那两个歹徒回过神来就冲进来了。我至今还清清楚楚地记着那时他对付那两个歹徒的情景:他全是用的一双脚,就是表哥他们常说的“腿功,”那出腿的速度可谓闪电般快,只眨眼的工夫便把我从魔爪中解救出来了。 “你快出去!”在逼退那两个歹徒的同时,他用一种命令式的口吻对我说道。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他总共跟我说了三次话,这是第一次,也是最短的一次。 可就在我挣扎着想爬出洞去的时候,猛然看见那两个歹徒手里都亮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刀来,登时吓得摊在了地上,动弹不得了,只是眼睁睁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显然,我眼前的这三个人是相互认识的--只见那秃头用刀指着我的恩公,狼一样地嚎叫道: “‘神腿阿三’,你、你他妈的又来搅老子的好事!今天,我们哥俩可要跟你拼了!” “神腿阿三”?我的恩公叫做“神腿阿三”!我就是从秃头的口中听到“神腿阿三”这个名号的,而从那刻起,这四个山一样重的字就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里了。当时,我听到我的恩公用一种审判者的口吻严厉地说道: “你们这两个畜牲,为什么专干这伤天害理的事!上回我念你们是初犯,饶了你们,并警告你们若再作恶被我撞上就决不轻饶,你们应该没有忘记吧?我‘神腿阿三’一向是言出必践的,这一点你们不会没听说过吧?今天,你们又叫我撞着了,这是天意,也是你们合该倒霉;你们自己说,我该怎么处罚你们呢?” “你别张狂!”刀疤脸晃动着刀子,丢开了架势,一边发狠道,“上回我们哥俩是赤手空拳,今天可是手里有了家伙,不怕你他妈的什么神腿还是鬼脚!小子,今天咱们冤家路窄,正好老帐新帐一块算。他妈的,不怕死就放马过来!” 接下来,我眼前出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搏斗! 我多么担心啊,我的恩公是手无寸铁,而那两个歹徒手中却各有一口尺把长的利刃,简直太危险了!然而,在我还来不及祈求上苍保护我的恩公的时候,这一场凶险万分的格斗随着两声令人毛骨悚然的残叫声的响起而宣告结束了。这时,我眼前出现的情景是:我的恩公背向我站着,显然他始终都在保护着我;而那两名歹徒分别躺在一旁,不再吭声,分明都已经昏死过去...... 我是被我的恩公搀扶着走出山洞的,因为由于过度的惊吓和方才的拼命挣扎,我有点虚脱了。在洞口,在阳光下,我终于看清楚了我的恩公的脸孔:一张年青的脸,一张令我永生难忘的脸!同时,我也看到了他左臂受了伤--鲜血透出了袖子。我惊恐地问道: “你、你受伤了?要紧吗?” “没事,擦破了点皮。”他微笑着回答我,一付不以为然的样子。这是那天他第二次跟我说话。说完这句话,他脱下了夹克衫,帮我披在身上,这时我才发觉自己身上的衣服被那两个歹徒扯得不像样子了。我登时把脸涨得通红,下意识地把那件还带着他的体温的夹克衫使劲地往身上裹了裹。只见他敛起脸来,用种大哥哥对小妹妹说话的口吻说道:“外面坏人很多,以后不许独自出来玩了,特别是到这种地方玩。今天要不是天幸叫我撞上,那后果可不堪设想。你不知道,那两个坏蛋简直没有人性,什么坏事都做得出来。瞧,那是不是你的爸爸、妈妈找你来了?” 这是那天他第三次跟我说话,也是说得最多最亲切的一次。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的确是爸爸、妈妈边呼喊着我的小名边往这里找来了;当我大声回答了爸爸、妈妈后转过头来的时候,我的恩公不见了,就象一股青烟似地消失了...... “难道,难道世界上真的有长得这么相像的?”我从遥远的回忆里醒转过来,又反复地这样自己问着自己,“难道他们真的不是同一个人?真的只是长相酷似而已?” 是的,凌翀确实和十年前的“神腿阿三”长得太相像了,不,简直可以说是一模一样;甚至连他们说话的声音也似乎是一般无二的!只是......只是什么呢?我挖空心思地把回忆中的“神腿阿三”拿来和凌翀比较,或者把现实中的凌翀拿去和“神腿阿三”比较,尽可能地想从中找出哪怕是一点能证实方才凌翀回答我的“你认错人了”的地方。然而,越比较越觉得相像,越是觉得相像就越仔细地比较。突然,我找到了一点...... 对,是有一点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眼神!我清清楚楚地记着,十年前,在那个可怕的山洞外面我曾和我的恩公四目相对过,尽管时间极短,但他的眼神却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了。不错,那是两道令我终生不忘的眼光,它们是何等炯炯有神,简直是两道闪电,两把犀利的剑!我也曾天真地把方志鹏的眼神和我的那位恩公的眼神作过比较,尽管方志鹏体格比他强健,相貌比他英武,可是眼神却远没有他的锐利! 对,如果说凌翀和我的那位恩公什么地方有一点点不一样的话,那就是眼神了。方才我也曾和凌翀的眼睛对视了一下,尽管那只是一瞬间的事,但此刻回忆起来竟是那么的清清楚楚。那两道眼光,暗淡、呆板,甚至给人有浑浊的感觉,和我那位恩公的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是的,这就是唯一不同的地方了。 这时候,我的心情虽然平静了许多,但明显的无法再学习下去了;稍坐了一会,只得回家。路过刚才凌翀劳动着的那个地方时,虽然那里仍是空无一人,但我仍然放慢了脚步。说心里话,我很想再看一眼那个险些被我认作是恩公的人。随后,在从凌翀家的门前经过时,我不由自主地特别留神那扇我以前可能不曾正眼看过的木板门。它和刚才我经过的时候一样,依然是虚掩着的。 第三章 我的卧房的衣柜里藏着一件对我来说是极其珍贵的东西,十年来,它一直陪伴着我。它就是当年“神腿阿三”给我披在身上的那件夹克衫。十年前的那天回家后,我就把它整整齐齐地折叠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收藏在我的衣柜里,打算将来有一天找到了我的恩公好亲手交还给他,并向他补谢相救之恩--因为那天由于过度的惊吓,我竟连一声“谢”字也没向人家道出来,为这,不要说是我,就是我们全家,至今还是耿耿于怀的呢! 因为四十分钟前差点把凌翀误认做我的恩公“神腿阿三”的缘故,我本来已经平静了好些年的心情又如同一石激起了千层浪,十年前那件极其可怕的往事象走马灯似地老是出现在我的眼前。无疑地,就是因为看到凌翀,才又不断地让我回想起我的恩公的音容笑貌来。 这时候,我又一次把那件夹克衫从衣柜里小心翼翼地捧了出来。好几年前,妈妈就教我用一种塑料的真空袋把它装着,说是这样才能珍藏得更久。塑料袋是透明的,从外面就能看到那件夹克衫。那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夹克衫,颜色是深灰的,布料是卡基的,一点儿特别的地方也没有。我在折叠这件“圣物”的时候,特意把那只沾着血迹的袖子摆在上面,因为那是我的恩公的血,是我的恩公为了救我而流的血,我得经常看到它,并且要很容易就能看到它。此刻,我把这件装在真空袋里的夹克衫轻轻放在床上,用手抚摸着,心潮起伏,浮想连翩,以至奶奶是什么时候走进我的房间的竟然一点儿也没察觉。 “又在想你的恩公啦?”每当看到我对着这件夹克衫发呆的时候,老人家总是这么爱怜地问道。 “奶奶,知道吗?我看见他了!”我没有回答奶奶的问话,因为那根本就用不着回答;而此刻老人家的这么一问,登时让我激动无比,于是忍不住叫了起来,“我真的看到他了,奶奶!” “犯傻了不是,这孩子!”奶奶抚摸着我的头,心疼地说道,“奶奶跟你说过多少回了,象你这般的想啊,早晚得想出毛病来。这不......唉,傻丫头,相救之恩咱们永远记住就是了,你也看到奶奶经常在佛祖跟前为恩公祈祷呢;至于什么时候能让咱们有幸找着恩公,那可是天意啦。你老是这样傻傻的想可不是事,你说对吗,孩子?” “奶奶,这回我可不是傻想。”我认认真真地说道,“我真的看见他了。” “什么?”奶奶发觉我当真不是在说傻话,顿时也感到诧异,于是赶忙问道,“你当真看见他了?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 很显然,奶奶的心情也有点激动了。 “就在刚才,在巷尾。只是......”我犹豫了一下,喃喃自语道,“只是我没敢百分之百的确定那就是他,因为那付眼神......眼神......” “眼神怎么啦,孩子?”奶奶好象比我还要着急了,“你在说什么话啊?奶奶怎么就越听越糊涂了呢?你先定定神,慢慢跟奶奶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于是,我把大约一个半小时前遇到凌翀的情景,详详细细地向奶奶叙述了一番。奶奶虽然静静地听着,但布满皱纹的脸上却不时地抖动着,分明很是投入。直到我的叙述完毕,老人家才用疑惑的语气问道: “当真除了那付眼神以外什么地方都像?”见我十分肯定地点了点头,她便皱起了眉头自言自语道,“真令人不敢相信,天底下真有长得这么相像的?该不会是双胞胎吧?” 早饭的时候,王姨出去买油条时带回来了一条新闻,而这条新闻比起昨天中饭时的那一条来,对我们家来说,其震撼的程度啊,简直是有过之而不及!那就是:凌翀不光是自己回来,而且还带回来了个小女孩,据说是他的女儿! “什么叫做‘据说’?”我一边啃着油条,一边反驳王姨道,“他难道就不兴有个女儿?哎,说说看,那女孩子多大啦?长得漂亮吗?” 我很喜欢小女孩,长得愈漂亮、愈乖巧的我就越喜欢。听说凌翀有个女儿,不知为什么竟使我特别的感兴趣。 “其实,我也没看到过。”王姨耸了耸肩,说道,“街坊们都在言论着哩,而且,什么样的猜测都有。我想,如果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回来,也就是说,如果凌翀是带着老婆孩子一块儿回来的,街坊们应该就不会怀疑那孩子是不是他的女儿了,对吧?可问题是,凌翀只带着他的女儿回来,这就难怪让人家说三道四的了。你们也知道,咱们这巷子里也不乏一些喜欢说闲话的人。不过,我还听说那小女孩长得有点象凌翀;至于她的年龄嘛,说是七、八岁吧。” 一个没娘的小女孩,而且只有七、八岁,尤其是凌翀的女儿,这下子更加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不,应该是好奇。她为什么没有妈妈呢?或者说她的妈妈为什么没有和她一起随她爸爸回来呢?这样的好奇,我真恨不得马上就能得到满足!我的眼前又出现凌翀的面孔,尽管刚才只是级短暂的一次照面,但由于我始终把它和我的恩公的相貌密切地连系在一起(当然仅除眼神之外),所以印象特别的深刻:那是一张略有点儿长的脸,看上去有点清瘦;淡淡的眉毛下面有一双眼角比一般人都长点儿的丹凤眼;高挺、笔直的鼻梁也好象有点儿特别;嘴巴偏阔了点儿,下嘴唇比上嘴唇稍厚,也显得更饱满。可以说是五官端方的一类,但对于一个男子汉来说,又稍嫌过于清秀和书生气。当然,我的恩公“神腿阿三”的容颜,在那清秀和书生气里头更透出一股常人无法比拟的逼人的英气! 不管怎么说,若是那个小姑娘真的长得象她的爸爸的话,我敢断言:那一定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我很快就亲眼看到了那个小姑娘,并且还和她拉上了呱。 今天是双休日,原本就和奶奶约定今天要陪她老人家去逛街的。早饭后,稍微收拾了一下,我们祖孙俩便出了门。由于好奇,我一跨出我们家的大门,两眼就不由自主地朝斜对过的凌家的那扇门望去。这回门是开着的,奇怪的是门口围着好几个邻家小孩,正朝着屋里嘻笑着。 “奶奶,我过去瞧瞧。”我说着便三步并作两步地来到凌家门口。这下我看明白了,门口这些小孩原来是在朝屋里的一个小姑娘嘻笑嘲骂呢,而一个大点的男孩竟然把身子靠在门上,显然是不让屋里的人关上门。只听这些孩子七嘴八舌地嘲骂道: “你爸爸是个坏蛋!” “你爸爸是个小偷!” “你爸爸是劳改犯!” “你是歹人的女儿!” 屋里的小姑娘呜呜地哭着,但也不示弱,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反复地回驳道: “我爸爸是好人!我爸爸是好人!” “怎么就没人管管这些孩子!”我气极了,对门口这些孩子大声斥道,“你们这是干什么?这是欺负人,懂吗?阿花,你年龄最大,干嘛还这么不懂事?对咱们的新邻居能这样吗?” 那个叫阿花的小姑娘冲我吐了下舌头,扮了个鬼脸,便一溜烟跑开了;其他几个也跟着一轰而散,凌家的门口登时静了下来。我朝屋里瞧去,只见一个小姑娘倦缩在一个暗暗的角落里,还在不住地抽咽着。我心里非常难受,赶忙跨进门,来到小姑娘身旁,蹲了下来,一边抚摸着她,一边哄道: “别哭了,别哭了。小妹妹,听阿姨的话,不要再哭了,啊!那些哥哥姐姐都是在跟你逗着玩的呢,咱可别让他们逗哭了,更别叫他们笑话,你说对吗?” “爸爸是好人,爸爸是好人。”小姑娘抽抽搭搭地重复着这句话。 “对对,爸爸是好人。阿姨说了,他们是在逗着你玩的。”我掏出手绢,边轻轻地替她擦着泪,边打量起她来。的确,和我想象中的一样,这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尽管屋里光线不足,但我还是从轮廓中看到了她的脸蛋儿。遗憾的是,鼻子眼睛没法看得清楚。这时,小姑娘止住了抽噎,怔怔地看着我。我亲切地问她道:“小妹妹,告诉阿姨,吃饭了吗?” 她没吱声,只是摇了摇头。我站起身来,借机四下里环视了一番,只见这个屋子的面积大约在十五、六平方,除了一个门外,就只有一个窗户,是开在后面墙上的,窗外不到一米外是别人的墙壁,所以这个窗子的功能只是通风而非采光;屋子里的家具很简单,除了一张床,一座橱,一张桌子和大大小小几张凳子外,几乎别无他物,更没有我想看到的这家主人做饭用的炊具什么的了。当下,我不假思索地说道: “小妹妹,你稍等一下,阿姨马上给你拿吃的来。” “别、别。”小姑娘一把抓住我的手,说道,“爸爸说他一会儿回来就会带吃的来的,真的。” 正在这时,我听到门口奶奶在和谁打招呼的声音。哟,原来是王奶奶来了! 马上,我眼前出现了一个让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是个十分干练的老妇人来。在老妇人当中,王奶奶算是人高马大的了,因为她是山东人,是解放战争时期跟随在部队里当连长的丈夫南下的。别看她已经七十有七,可身板硬朗,腿脚灵便,行动做事都起吗比她的实际年龄要年轻二十岁。她有一口外地口音的本地话,听起来虽有点儿别扭,但挺亲切的。 “来来,吃早点啦!”王奶奶一进门就笑哈哈地说道,“小娟啊,饿了吧?瞧瞧,太奶奶给你带什么好吃的来啦。”她一边说着一边把带来的面包、油条和豆浆放在桌上,然后跟我打招呼道:“阿芳,你也过来关心小娟哪?好,好。” 我......”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好,只好说,“您老费心了。” “不费点儿心哪成。”王奶奶爽朗地笑了一下,说道,“瞧这父女俩初来乍到的,什么东西都没有,我呀,就惦记着这孩子这会儿还没吃东西呢,果不其然吧?阿翀也真是的,昨天到家的时候天都晚了,我叫他今天什么活都先别忙着做,家里头该置的都去给我置齐了;没曾想他一大清早就出去干活啦,到现在还不回来,也不管女儿饿了没有。来来,小娟哪,到太奶奶这儿来,咱们吃早点啰。” 原来,这小姑娘叫做小娟。只见她走到王奶奶跟前,一本正经地说道: “太奶奶,爸爸一会儿就回来了;小娟要等爸爸一块儿吃。” “瞧这小死心眼儿!”王奶奶一把把小娟搂到怀里,嘴里虽然么说,可听得出心里是百般爱怜。她深情地抚摸着小娟的后脑勺,一边对我和刚刚走进屋来的奶奶说道:“这孩子多懂事啊!我就是心疼这孩子才硬是把他们父女接回来的。不管怎么说,孩子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了,说什么也得回到咱城里来念书哩。你们说对不?” 我和奶奶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后来我才知道,在回来之前,凌翀父女俩一直住在远郊的一个乡村里,一个偶然的机会,王奶奶遇到了他们,几乎磨破了嘴皮才把凌翀动员回来;而使得凌翀乐意回来的最大的动力,自然是女儿小娟上学的问题了。据说王奶奶还向凌翀保证过,说她有能力把小娟送进某一所重点小学。 有王奶奶这样一位古道热肠的老人在,我们祖孙俩就没有再呆着的必要了。当下,我们便告辞出来。临走时,我对小娟说道: “小妹妹,阿姨就住在对面,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来找阿姨,好吗?” “谢谢阿姨。”这是小姑娘对我的很有礼貌的回答。 离开凌家后,一路上我和奶奶都在谈论着这对父女,尤其是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可以这样说,小娟给我的震撼也是够大的。一个多么乖巧多么惹人爱怜的小姑娘啊!我甚至后悔刚才没有向王奶奶打听打听小姑娘的妈妈......因为越是觉得那小姑娘可疼可爱,就越想知道她妈妈的情况,也许这就是我的本性吧? 就在我和奶奶在凌家呆着的那一小会儿,出了一件事,也就是因为出了这么一件事才耽误了凌翀给女儿带早点回来的时间。这个事件(应当称之为一个事件吧)是过后我才知晓的,不过为了能使咱们的这个故事更有趣味性,我想我还是提前把它表述一番为好。 --除非有极特殊的原因,“清风三侠”每天天没亮就到巷口集合,然后各骑上自己心爱的摩托一起到市体委的拳击训练馆去练拳,照他们的话说这就叫做“闻鸡起舞”,是从古至今每一位武学之士都必须做到的。今天,他们也不例外。通常,他们都训练到七点左右就回家用早餐,而后各自去上班;但遇上双休日或其他节假日,他们或是多练一会儿,或是干脆就在体委的食堂里用早餐,而后另作安排(他们总是有许多“节目”)。今天,他们多练了一会儿,直到八点左右才歇下来。 “喂,哥们!瞧瞧那是谁呀?”快到巷口的时候,罗小虎突然嚷了起来,随即又说,“咱得教训教训他,让他懂得从今往后怎么过日子!” 原来他看到了凌翀正拉着空垃圾车迎面而来。罗小虎蛮横地把他的“本田仿古”上前一横,拦住了凌翀;表哥和方志鹏的两部“本田CBT”也在两旁停了下来。三个人骑在各自的爱车上,威风凛凛的,那架势真有点叫人不寒而栗。 “喂,小子!”罗小虎竟然一只脚踏在凌翀的车把上(这时凌翀也停了下来),盛气凛人地说道,“把你的狗眼睁大一点,看看爷爷是谁!” 很明显,他这是在向凌翀寻衅。后者抬起那张毫无表情的脸,用几近无神的眼光瞧了他一下,摇了摇头。 “什么?!”罗小虎恼怒地叫了起来,“你敢说你不认识老子?你他妈的,瞧瞧老子这只眼睛,这可是你二十年前的‘杰作’!还记得吗?你看看我,妈的,你小子为什么不敢看我!你这是做贼心虚!哥们,瞧瞧这付熊样,跟一堆垃圾有什么两样?哈哈!” “听见了吗,垃圾?”表哥竟然也在凌翀的另一只车把上踢了一脚。 “姓凌的!”罗小虎又骂骂咧咧地道,“如果你他妈的这一辈子就死在了外头,那咱算罢了,老子这口怨气也他妈的算认了!嘿嘿,鬼使神差,你却从什么地方滚了回来,可见你我的‘缘份’还没尽哩。狗杂种,给老子竖起耳朵听好了:从今天起,你小子没安生日子过了。” “你得为二十年前的事付出代价!”方志鹏冷冷地威胁道。 “请让开路好吗?”凌翀的脸上仍然毫无表情,仿佛根本就没听见面前这三个人在说什么似的,反而用一种大出对方意外的平静的口吻说道,“我还得工作呢。” “什么?工作?”罗小虎哈哈大笑起来,同时踏在车把上的那只脚又狠狠地往下用了用力,“哈哈!你这破扫垃圾的,别他妈的亵渎了‘工作’二字!你回答,刚才老子说的话听明白了没有?!” 这时候,四周围来了好多看热闹的人,方志鹏觉得此时此地找凌翀的别扭有些不妥,于是对罗小虎道: “虎仔,今天先叫这小子认识认识咱哥们,改日再找个好时机让他尝尝伤人致残的后果。走吧。” “对,今天先放过这小子一马!”表哥也高声道。 临离去时,罗小虎又十分不甘愿地用那只踏在凌翀车把上的脚狠狠地在凌翀腰间踹了一下,似乎这一脚方能暂解他的一时之恨似的。而凌翀呢,当然是默默地挨了这一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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