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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遵循。为正确适用民法典新增制度、重大修订内容,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充分掌握条文新旧变化,将民法典条文与审判执行具体工作相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多部涉民法典的司法解释。这些解释的出台,能够与民法典一起,为广大法官提供执法办案的规定,也可以使广大读者深入学习民法典的规定。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编 总则(第1~204条) 第一章 基本规定(第1~12条) 第二章 自然人(第13~56条)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13~25条) 第二节 监希护(第26~39条)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40~53条)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54~56条) 第三章 法谈人(第57~101条)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57~75条) 第二节 营利法人(第76~86条)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第87~95条) 第四节 特别法人(第96~101条)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第102~108条) 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109~132条)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第133~160条)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133~136条) 第二节 意思表示(第137~142条)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143~157条)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第158~160条) 第七章 代理(第161~175条)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161~164条) 第二节 委托代理(第165~172条) 第三节 代理终止(第173~175条) 第八章 民事责任(第176~187条) 第九章 诉讼时效(第188~199条) 第十章 期间计算(第200~204条) 第二编 物权(第205~462条) 第一分编 通则(第205~239条) 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205~208条)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209~232条)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第209~223条) 第二节 动产交付(第224~228条) 第三节 其他规定(第229~232条)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第233~239条) 第二分编 所有权(第240~322条) 第四章 一般规定(第240~245条)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246~270条)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271~287条) 第七章 相邻关系(第288~296条) …… 第三编 合同(第463~988条) 第四编 人格权(第989~1039条) 第五编 婚姻家庭(第1040~1118条) 第六编 继承(第1119~1163条) 第七编 侵权责任(第1164~1258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