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听力康复师·怀勒和英语教师菲妮丝(袁凤)在相遇,双方组建了宁静温馨的跨国家庭。时值袁凤母亲袁春雨(蕾恩)罹患阿尔茨海默症去世,女儿从养老院寻回的亡母遗物里有一个收藏时光的宝箱,也是一个封存历史的秘匣——残存晶粉的玻璃瓶、母亲在野战医院的留影,以及高中英文教师的相片。 无尽哀思、疑惑与感伤,尽数弥散在亡人与遗物之间。袁凤决意联络在世亲人,重返大洋彼岸的祖国。她从故乡温州出发,沿时光之河逆流回溯,往返于扑朔迷离的久远记忆,探寻“袁春雨”分别作为母亲、妻子和女儿的故事…… 伴随着主人公的抽丝剥茧,我们得以与书中人一道沉浸其中,梳理历史疑云的千头万绪,揭开生命背后的沉疴,直面人生中不堪闻问的伤痛核心,也就此完成了生命的疗愈。 作者简介 张翎,作家,浙江温州人,现居多伦多。著有《劳燕》《余震》《金山》《雁过藻溪》等。小说曾获得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小说家奖、华侨华人中山文学奖评委会大奖、《中国时报》开卷好书奖、红楼梦奖(又名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专家推荐奖等重要文学奖项。由《余震》改编的灾难片《唐山大地震》,获得亚太电影展和百花奖最佳影片。小说被译成多国语言在国际发表。 目录 第一章 一次死亡,一个百宝箱,以及一只藏着珍珠的蚌 第二章 一枚军功章,一个呆头,和一副永远饥饿的肠胃 第三章 一位年轻教师,一片湍急的海湾,以及一次令人心碎的旅程 第四章 一对姐妹,一场事先筹谋的久别重逢,还有一只街猫 第五章 纪代,小虎,以及一场遮天蔽日的灾难 第六章 梦与梦的相遇 导语 张翎借助一位中国普通母亲的身世传奇,拆解出一段段不为人知的历史编码。我们跟随女儿的足迹,在血泪飘零的中国历史深处,与一个生命再度相逢——含辛茹苦的糙母亲、战斗英雄的好妻子、野战医院的军护士、战乱年月的阶下囚——我们就此辨识出一位女性不言可喻的苦难、泪水与创伤,并也铭记下一位母亲的坚韧、智慧与勇敢。小说通过袁家母女的情感流变,探寻了中国女性的人生磨难与命运浮沉,并延伸至二十世纪中国历史上个体生命的苦难记忆。 《归海》不完全是私人记忆与历史之间的取予纠缠,它还揭示出一重跨越国界民族的、省思战争创伤的世界性视野,呼唤着一份在跨文化语境中构建并实现创伤认同与情感疗愈的现实性皈依。 精彩页 1 乔治·怀勒的丈母娘蕾恩十天前死了,死得有点突然。 没错,她是病了很久,她的病症写出来是一张长长的单子:肾盂肾炎、糖尿病、胃溃疡、风湿性关节炎,还有已经发展到无可救药地步的阿尔茨海默症,如此等等。不过那些病,哪一样也不是说挂就挂了的急症。“心脏病发作。”医生跟家属解释。家属不信。她的心脏可是她五脏六腑里最强壮的,从来没有闹过事。“到了她这把年纪,身上的器官说犯浑就犯浑,不会提早通知你的。”医生说。这把年纪?天哪,她不过才八十三岁。在世界上有的地方,人一不小心就活到了一百二十岁。往那些人身边一站,蕾恩还是只嫩鸡仔。 无语。什么个庸医。 蕾恩当然不是她的真名。除非你是摇滚明星,或者是白雪公主的娘(亲娘,不是那个歹毒的后妈),要不是脑子进水,谁会给自己起个名字叫蕾恩呢?蕾恩是Rain的音译,在英文里是“雨”的意思。她护照上的正式名字是Chunyu Yuan。Chunyu是“春雨”的汉语拼音,所以就有了英文的蕾恩。 一个人若娶了个中国女人进门,就等于娶了她的全家。乔治偏偏就娶了个名叫菲妮丝的中国老婆,幸好菲妮丝的家人死的死,散的散,疏远的疏远,凋零得只剩下一个妈和一个姨妈。姨妈住在千山万水之外的上海,想惹事也够不着。 所以这家剩下的人,实际上就只有菲妮丝和她的寡母,两人的关系自然就很是密切。“密切”用在这里多少有点轻浮。岂止是密切,她们母女俩除了几次不得已的小分离,一辈子都住在一起。菲妮丝结婚的时候,把她的母亲像连体婴儿似的带进了她的婚姻,三个人住在一爿屋檐下,一直住到蕾恩搬进了养老院。蕾恩突然一撒手,菲妮丝整个人就散了架。最要命的不是菲妮丝的状况有多糟糕,而是她不知道自己有多糟糕。 这天乔治比平常稍早下班。他和菲妮丝说好了要早点吃晚饭,然后开车去“松林”,赶在前台八点关门之前,取回蕾恩留在那里的东西。“松林”是蕾恩去世时住的养老院的名字。 这会儿是2011年4月20日下午四点零九分。 沿着博渠蒙路往南开,一路都没塞车。在多伦多这样的城市,这个时段里能遇上这样的路况,真可算是千载难逢。乔治风也似的开到了家,竟比平日快了许多。 进了门,他把手提包放到实木地板上,在门边的脚凳上坐下来,自然而然地脱下皮鞋,换上廉价的塑料拖鞋。这个习惯是六年前他和菲妮丝结婚后,丈母娘蕾恩把他训练出来的。蕾恩逼着他学会的,可不止这一样。最初他也是半心半意地跟她较过劲的,后来就算了。蕾恩是一台不知疲乏的打磨机,总有法子把脚下的坑坑洼洼磨得平滑,一半靠耐心,一半靠母亲的淫威。 他换上拖鞋朝客厅走去,半道上却突然停住了脚步——他发现菲妮丝站在凸窗前。他以为她至少还要再过一个小时才能到家。她在一家移民安置中心教英语,周三下午有两堂课。等她下课坐上地铁,再倒一趟公共汽车,然后再步行一小段路到家,通常都得六点一刻左右。 这会儿她正透过两爿窗帘的缝隙往街上张望,两只手交叠在胸前,双肩收得紧紧的,像是怕冷。他们的住宅坐落在士嘉堡中区一个相对清静的街区,几乎看不见孩子,除了偶尔经过的几辆自行车,或是两人结伴行动、挨家敲门推销上帝的耶和华见证会成员,这条街上一天到晚也没什么大动静。 她到底在这儿站了多久?她肯定是看着他把那辆灰色的日产天籁开进车道,从车门里钻出来,一只手在口袋里掏来掏去,在烟盒、皱巴巴的手帕和揉成一团的加油收据中间,摸摸索索地寻找着家门钥匙。他抽烟,但抽得不凶,只是在社交场合偶一为之。 “你怎么回来得……”他刚说了半句,突然又缩了回去,因为他看见了摆在客厅白皮沙发边上的那只箱子。箱子是件老古董,诞生在滚轮还没问世的年代,粗帆布的面料,说不上是灰还是黄,正是积攒了二十年的灰尘该有的那种颜色。尽管锁座已经局部毁坏,箱身上有几处刮痕和破损,但稀奇得很,这块千年化石居然还没有散架。 他认出来那是蕾恩的箱子。蕾恩当年从中国千山万水带过来的旧物,如今没剩下几件了,这个箱子正是幸存下来的一件。有一回他实在看不下去,就说要给她换个新款的箱子,她却死也不肯。后来还是菲妮丝劝住了他:“由她去吧,这是她的百宝箱,她的念心儿。” 看来菲妮丝已经去过“松林”了,没带上他,也没事先告诉他。 P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