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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围绕环境法中私法逻辑的价值、识别与制度体现等问题展开。在环境法的基础理论及相关实践中,历来将公共利益作为环境法基本范畴并以此为基础展开以公法逻辑为主导的制度构建,该认知惯性及研究进路存在明显的结构性缺陷。从根本上来说,环境法的基本范畴是生态利益,生态利益除了非功利性、多层次性等属性之外,还具有典型的利益共生性特征,即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共生。因此,生态利益并不仅仅只体现为公共利益,事实上,自然人始终作为独立的个体享受环境公共利益,从生态利益归属或者享有的过程来看,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始终共生共存,仅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理解和定位生态利益无疑是片面的,对个体生态利益诉求正当性的肯定和确认,有利于提高社会个体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于生态公共利益的实现也有积极影响,是实现生态利益格局中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良性互动的重要保障。所以,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的私法逻辑演绎对于环境法基础理论的构建以及制度结构的完善具有重要理论价值。 本书的内容可分为三个主要板块。第一,环境法中私法逻辑的基本理论构建;第二,环境法私法逻辑推衍中的基本环境权利与义务理论与实践;第三,环境法私法逻辑推衍中的自然资源权利与损害救济法律问题。 作者简介 张璐,男,1976年6月出生,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秘书长。 近年来,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1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及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等多项研究项目;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等国家与地方立法修改的前期调研与论证研究工作;出版学术专著1部;主编教材3部;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3篇。曾获“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武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等奖项。 目录 方法与理念 环境法与生态化民法典的协同 环境法学的法学消减与增进 从利益限制到利益增进——环境资源法研究视角的转换 部门法研究范式对环境法的误读 权利与义务 容忍义务的扩张与限缩——以容忍义务为参照的环境权理论批判与重塑 公民环境法律义务的法理与实践——以垃圾分类投放为研究样本 公众自测环境信息的法律分析——兼论环境知情权实现途径的完善 生态经济视野下的自然资源权利研究 《矿产资源法》修改中的“权证分开”问题研究 自然资源作为物权客体面临的困境与出路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主要问题与应对思路 气候资源国家所有之辩 损害与救济 环境司法专门化中的利益识别与利益衡量 中国环境司法专门化发展的功能定位与路径选择 自然资源损害的法学内涵解读——以损害与权利的逻辑关联为视角 论自然资源财产权利侵害的侵权责任——类型化的视角 “弃风弃光”环境公益诉讼案的法律理性审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