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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家“八五”普法工作,结合全国工会系统开展“八五”普法,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需要, 针对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策划出版了“全国职工‘八五’ 普法简明读本”丛书(共12册)。本丛书以工会开展普法工作为切入点,聚焦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解读了与职工劳动权益相关的劳动法律知识。在内容构成上,以法律文本为主线,设置了“职工权益导读”版块,通俗地解答了与职工权益相关的问题,并附录了相关法律文书, 方便职工参考使用。 希望这套丛书的出版,能够帮助广大职工了解、掌握一些必备的法律常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同时对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工权益导读 1 为什么要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法》? 2 《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3 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4 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义务都有哪些? 5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享有哪些安全生产的权利? 6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负有哪些安全生产的义务? 7 工会组织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什么样的重要作用? 8 国家为什么要实行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9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哪些安全生产机制? 10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11 谁应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其职责是什么? 12 什么情况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1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受到什么保护? 15 生产经营单位应怎样尽责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 16 安全生产培训对象是哪些人? 17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18 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由谁负责? 19 特种作业人员的任职要求都有哪些? 20 特种作业人员如何申请特种作业证? 21 “三同时”指的是什么? 22 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如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3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采取什么措施? 24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25 员工宿舍不能与什么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26 什么是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为从业人员配置哪些劳动防护用品? 27 《安全生产法》对于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有哪些规定? 28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29 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30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了享有工伤保险外,是否还享有民事赔偿权利? 31 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环境下作业发生事故时,单位能否因为经过从业人员同意而免除责任? 32 如遇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作业、强令冒险作业,从业人员怎么办? 33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自愿签订的“生死合同”是否有效? 34 从业人员遇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能否撤离作业现场? 35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哪些? 36 国家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方面有何规定? 37 举报人如何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38 如何奖励举报人? 39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否可以公开曝光? 40 什么是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41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报告? 42 如何开展事故调查? 43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怎么处罚? 44 生产经营单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如何处罚? 45 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如何处罚? 46 对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生产经营单位如何处罚? 47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如何处罚? 48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但拒绝赔偿的责任人,应该怎么办? 附录 工伤保险条例 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精彩页 1 为什么要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法》?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国于 2002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2009 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作了第一次修正,2014 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作了第二次修正,2021 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作了第三次修正。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自 2021 年 9 月1 日起施行,本次修改共有 42 项内容,包括以下亮点: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强化事先防范责任,从源头预防安全生产事故。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3)加大处罚力度。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自作出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规定处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罚款最高额可达 1 亿元。 2 《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安全生产法》是一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调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关系;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 有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需引起注意的是,《安全生产法》调整的是生产经营领域的安全问题,如果不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问 题,则不属于该法的调整范围。如消费者购买的家用空调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则不属于本法调整范围,但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调整。 3 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安全生产方针是生产劳动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立法和政策方面,明确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安全第一,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是党和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2)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3)综合治理,就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 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核心,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持,综合治理就失去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 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4 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义务都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