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0370-2006《生物催化剂 酶制剂分类导则》,与GB/T20370-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标准名称;
——更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6年版的第2章);
——更改了“酶制剂”“低温酶”“中温酶”“高温酶”“酸性酶”“中性酶”和“碱性酶”的术语和定义(见3.3、3.7、3.8、3.9、3.10、3.11和3.12,2006年版的3.2、3.4、3.6、3.7、3.8、3.9和3.10);
——增加了“核酶”“胞内酶”“胞外酶”“酶活力”“酶活力单位”的术语和定义(见3.2、3.13、3.14、3.15和3.16);
——删除了“常温酶”“食品工业用酶制剂”“饲料工业用酶制剂”“其他工业用酶制剂”的术语和定义(见2006年版的3.5、3.11、3.12和3.13);
——增加了“按剂型分类”(见4.3);
——更改了“按酶制剂用途分类”和“按酶作用底物分类”(见4.4和4.6,2006年版的4.1和4.4);
——更改了“命名和编号”(见第5章,2006年版的第5章)。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名称修改为《酶制剂分类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