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铁路特有工种技能培训规范(以下简称培训规范),便于各级培训机构使用,制定以下说明。
一、培训规范的种类
本次新颁布的培训规范分为两大部分共84个工种。其中,第一部分是新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公布的77个铁路特有工种;第二部分是未纳入新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工种(如铁路探伤工等)和已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社会通用工种中铁路从业人员较多,且运输部门提出修订需求的工种(如叉车司机、装载机司机),共7个。
二、适用的培训类型
培训规范适用于铁路特有工种人员的新职、转岗、晋升等资格性培训。适应性培训由铁路局、基层站段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内容。
三、培训规范的结构
培训规范包括能力分析总表、培训科目组成表、培训科目指导书、考核内容及要求4部分。
(一)能力分析总表。将本工种所需能力(涵盖各等级)按照能力种类细化为具体的能力项。能力种类分为安全、理论、实作、综合4大类,下分安全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相关技能、职业素养共8小类;能力项根据各工种实际情况确定。
(二)培训科目组成表。按照不同的培训对象、培训目标,确定培训科目、培训形式、培训学时。各单位组织培训时,按照培训类型进行选择。 (三)培训科目指导书。培训科目指导书与培训科目组成表对应,明确了每个培训科目的具体培训目的及培训内容。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此表供新职、转岗、晋升人员定职考试使用。
《列车值班员/铁路特有工种技能培训规范》是其中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