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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安全生产法迎来第三次大修,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实施职业禁入等。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