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内设机构,
主要负责参与涉及职工和工会的立法工作;
承担对工会参与立法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工作;
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
参与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政策和法规草案的研究制订;
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为什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最基本的证据,也是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寻求法律救济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而仅凭口头约定,那么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及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很难确定,甚至可能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导致劳动争议处理部门对你的举报或申诉不予受理。
劳动合同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俗话说“空口无凭,立字为据”,书面的凭据很重要。你到用人单位工作,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才是对劳动者权利最有效的保障。
本书以维护农民工权益为核心,在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欠薪维权、职业病防治、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生活保障、劳动争议、工会维权、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篇等方面对相关法律知识做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生动活泼的语言风格,把法律知识传播给大家,本书图文并茂、双色印刷,是一本能让农民工朋友看得懂的口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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