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该法共七章68条,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为总则、预防犯罪的教育、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本次修订时有以下特点:一是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相呼应;二是明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则和机制;三是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四是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五是加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六是充实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的责任。
为加强法制宣传, 迅速普及法律知识, 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 多年来,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 全品种、大规模地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形势变化,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意义在于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 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立足于教育和保护, 从小抓起, 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