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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黑格尔著范扬、张企泰译的《法哲学原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黑格尔在1818年任柏林大学教授时写的。该书于1821年正式出版,系统地反映了黑格尔的法律观、道德观、伦理观和国家观,也是人们研究黑格尔晚年政治思想的重要依据之一。 黑格尔的法哲学属于其哲学体系中的精神哲学部分。在黑格尔看来,无论是自然哲学还是精神哲学,都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法哲学作为精神哲学中的客观精神同样也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黑格尔认为,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真正的自由是受客观的、具有普遍性的法的限制的自由。所以,自由在法中才能实现。他把这种法的发展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构成了本书的主要内容。 目录 序言 导论 法哲学的概念 意志、自由和法的概念 第1—32节 本书的划分 第33节 第一篇 抽象法 第34—104节 第一章 所有权 第41—71节 一 取得占有 第54—58节 二 物的使用 第59—64节 三 所有权的转让 第65—70节 从所有权向契约的过渡 第71节 第二章 契约 第72—80节 第三章 不法 第82—104节 一 无犯意的不法 第84—86节 二 诈欺 第87—89节 三 强制和犯罪 第90—103节 从法向道德的过渡 第104节 第二篇 道德 第105—141节 第一章 故意和责任 第115—118节 第二章 意图和福利 第119一128节 第三章 善和良心 第129—141节 恶的道德形式 伪善 盖然论善 善的意图 信念 讽刺 第140节附释 从道德向伦理的过渡 第141节 第三篇 伦理 第142—360节 第一章 家庭 第158—18l节 第一 婚姻 第161—169节 第二 家庭财富 第170—172节 第三 子女教育和家庭解体 第173—181节 第二章 市民社会 第182—256节 第一 需要的体系 第189—205节 一 需要及其满足的方式 第190—195节 二 劳动的方式 第工96—198节 三 财富 第199—293节 第二 司法 第209—229节 一 作为法律的法 第211—214节 二 法律的定在 第215—218节 三 法院 第219—229节 第三 警察和同业公会 第230—256节 一 警察 第231—249节 二 同业公会 第250—256节 第三章 国家 第257—360节 第一 国家法 第260—329节 一 内部国家制度本身 第272—320节 一 王权 第275—286节 二 行政仅 第287—297节 三 立法权 第298—320节 二 对外主权 第321—329节 第二 国际法 第330—340节 第三 世界历史 第341—360节 译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