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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鸟界探奇(精)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英)威廉·亨利·赫德逊
出版社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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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内容推荐
《鸟界探奇》是英国作家威廉·亨利·赫德逊的代表作,畅销全球百年的科普散文,生动地再现了鸟儿的育雏、聚会、交友、迁徒等生态和习性,让读者从中感受到鸟儿生命的律动,分享鸟儿的自由与快乐。在大自然中,大多数鸟对人是无害的,其中许多还是有益的。又因为大多数鸟都很美,有观赏性,而且能飞,就比草木更多了几分灵动,与走兽比,则更多了轻盈与超凡脱俗的气质。
作者简介
威廉·亨利·赫德逊,英国作家和博物学家。出生于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附近,在潘帕斯草原一直居住到1874年,随后移居伦敦。童年时期,他观鸟玩蛇,徜徉于一望无际的绿色蕈原。青年时期,他跃马奔驰于巴西、乌拉圭及巴塔哥尼亚地区的旷野,采集鸟类标本,撰写有关鸟类习性的文章,赢得了当时英美著名鸟类及博物学家的敬佩,南美有两种鸟以他的名字命名。
赫德逊的作品多以描述自然及自然与人类的关系为主题,以对南美洲和英格兰农村的自然景物以及家庭生活的细腻描写而著称。主要作品有《绿厦》《紫土》《鸟界探奇》等。他独特的经历使其作品带着浓郁的地域色彩,南美大草原的旷野之风,灌木树篱中的鸟语花香,英格兰丘陵地带的田园风光,跨越时空,重重叠叠,闪烁着非凡的魅力。
目录
让鸟儿带他去天堂——倪庆饩先生与他的文学翻译(代序)

第一章 一份歉意
第二章 美洲红雀
第三章 滨海的威尔士
第四章 鸟类的盛会
第五章 当权的鸟
第六章 海边的树林
第七章 动物间的友情
第八章 神圣的鸟
第九章 劳瘁的旅人
第十章 白鸭和一个古老传说
第十一章 埃克斯界的印象
第十二章 鸣禽环颈鸫
第十三章 鸟的音乐
第十四章 在绿色的国土上
第十五章 在汉普郡的一个村庄里
第十六章 荆豆鹪鹩
第十七章 回到西部
第十八章 阿瓦隆和一只乌鸫
第十九章 湖村
第二十章 沼地莺
第二十一章 红额金翅雀
第二十二章 不朽的夜莺
第二十三章 最后的渡鸦
第二十四章 山冈上的寺院
第二十五章 1912年秋
第二十六章 再见吧,野生的飞鸟
译后记
序言
英国乡村诗人和散文
家爱德华·托马斯在第一
次世界大战中阵亡是文坛
的一个损失。有一次,他
曾告诉我,他认为我是在
W.H. 赫德逊观察鸟类时
,唯一受到邀请与他一同
观察的人。对于这句话,
我猜测稍微有一点点的夸
大。但肯定的是,赫德逊
确实需要孤独和安静以寻
得内心的和谐,而这正是
其作品的根本神韵。
在乡村时,他需要过
着安宁的日子;而在伦敦
,他是个喜欢交谊的人。
每周都有一个下午,他和
妻子会在诺丁山圣加路的
家里接待宾客。这幢维多
利亚中期式的建筑,外观
很是古怪。赫德逊夫人又
是一位古怪的老太太,令
人望而生畏。她虽然严厉
,但对自己喜欢的那些人
,也会显得随和平易。而
赫德逊则确实喜欢这种聚
会,并从中享受到乐趣。
他爱谈论文学,尤其是诗
歌,但谈论某些生活中的
盛大场面时常常带有几分
讥讽。一旦离开伦敦,他
首先要求的便是独处。
正因为置身乡村才能
享受到宁静,一旦跟人打
交道,他的内心就会充满
不安。他所渴望的世界是
远离人来人往的地方。独
自和大自然相对,这是他
的逃避,他的消愁解闷的
良药,也是他心灵的秘密
城堡,任何人都不得闯进
他那至乐的孤独境界。我
认为,是他的信念。所以
,有一次他打破他毕生不
可更改的习惯,邀我一同
去乡间,至今仍是个谜。
无可否认,我们相处得毫
不拘束;同样毫无疑问,
我用自己的方式,分享了
他对鸟类学的兴趣。不过
这种解释是不够的。也许
那不过是他一时的冲动,
我们所有的人都或多或少
容易犯的毛病,然后又常
常懊悔。我不太清楚,我
只知道我非常惊讶。
我记得康拉德有一次
用玩笑的方式向我指出:
“假如我是一只可恶的鸟
,赫德逊对我的兴趣会更
大。”在某种意义上,他
的话的确是一针见血,不
过只是在某种意义上。赫
德逊是真正地喜欢朋友,
但他把他至诚的爱奉献给
了整个大自然和鸟类。这
种挚爱,并不是自以为是
地把鸟类看成人类一样,
这是非常难以完美界定的

在此,我重复一遍,
对这个邀请我非常惊讶。
那是1912年秋季的一天
,我们在杰拉德街一家名
叫勃朗峰的餐馆里吃午餐
,赫德逊发出了这个邀请
。赫德逊住在伦敦的那段
日子,他想念文学圈的朋
友,几乎总是在星期四去
这个地方。这个由爱德华
·加尔奈特发起的午餐会
吸引了很多名人聚会,人
们参不参加看机会而定。
在不同的聚会上我见到过
康拉德、赫德逊、诺曼·
道格拉斯、史蒂芬·雷诺
兹、威·亨·戴维斯、帕西
法尔·吉朋、爱德华·加尔
奈特和爱德华·托马斯。
还有别的许多人我已经忘
了,毫无疑问,其中有名
人,也有像我这样的默默
无闻之辈。
有一天我的印象特别
深,赫德逊谈到他准备访
问诺福克海滨的威尔士。
他每年十一月照例要到这
个地方去观察刚从北方遥
远僻静的栖息地回到英格
兰的大雁。他转过头问我
:“你为什么不也去看看
呢)”我没有流露出惊异,
立即回答:“行,我很高
兴前往。”跟赫德逊一同
观察鸟类,谁愿失掉这样
的机会呢!
如此就定下来了,并
说好他将于哪天出发,我
也会稍后赶到。
他那高大瘦削的身躯
是我下火车后第一眼看到
的目标。他已在靠近海岸
附近的一栋农舍租到了住
房,我同他在一起的几天
就住在那里。为时不长,
老实说,比我预计的时间
更短。我当时察觉到的气
氛是颇令人尴尬的。在我
到达之前赫德逊肯定已经
懊悔他的邀请,一想到有
人侵人他的潜居之地,他
的神经就紧张不安。
……
不错,如我早已明确
地强调过那样,我很快就
发现我的存在对可怜的赫
德逊是一种折磨。他既生
闷气又烦躁不安,我觉得
——我希望这又并非故意
,因为在他不十分恼火的
时候,他的态度是有礼貌
的——这次访问是个错误
。我插在他和鸟类当中,
我把城市粗俗的气氛带进
了他隐居的乡村。
所以,几天之后,我
整好行装就离开了。你可
以说这是一种逃跑。但是
即使我的访问不成功,我
也已经享受到了猎奇的乐
趣:我曾经跟赫德逊在一
起观察过鸟类。当然,我
没有忽视还有一种可能,
即也许仅仅只是我的陪伴
,与他人无关,使他心烦
意乱,但我实在不愿相信

我在乡村最后一眼见
到赫德逊,像开头那样,
是从火车窗口看见的。当
火车启动时他已经上路走
回他心爱的荒凉的地方去
了,在那里他可以如意地
观察红脚鹬、白腰杓鹬、
粉蹼灰雁了,没有人在使
他恼火的近处干扰了。随
着短短的下午渐渐消逝和
光线减弱,我想象他正远
离村居,在盐泽地带漫游
。孤独的身影跟无边无际
的朦胧的天色糅合在一起
,似乎是这片带有悲剧色
彩的风景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我再次在伦敦碰到他
时,他又是那个往日和蔼
可亲的赫德逊了。他还是
老样子,没有一丝改变的
痕迹,询问熟人的情况,
挖苦他不喜欢的东西,在
他有保留的坦率中自有一
种魅力。但他没有提及这
次访问,我担保我也没有
。此刻,他穿着“外套”,
真正的个性被掩盖起来了
。虽然我同他保持着友好
的关系,直到
导语
本书是畅销全球百年的科普散文之作,还原了百年前真实的英国生态环境。
本书不仅仅是描写鸟类,还深入探讨了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在作者笔下鸟类与它们生活的人文环境不能分割。他写鸟和人以至他们家庭相关的故事, 描写了许多飞鸟生存的教堂、墓园、旧宅等建筑物和古迹,穿插了许多咏鸟的诗歌以及有关鸟的传说,鸟与人的亲密关系令人感动。作者还在书中积极呼吁保护野生动物,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翻开本书,与英国文学散文界鼻祖威廉·亨利·赫德逊一起品鸟,探索奇妙的鸟类世界。
后记
鸟类可以说是文学中
—个永恒的主题,世界文
学史上写鸟的名篇并不罕
见,但是像英国作家
W.H. 赫德逊(1841-1922
年)一样终生写鸟,而且
写了那么多名作,则是屈
指可数的。这是因为他既
是鸟类学家和博物学家,
也是小说家、诗人,尤其
是散文家。他的诗、文以
至小说主要写的都是鸟。
赫德逊一生爱鸟、写
鸟。他在一个充满鸟语花
香的植物园中长大,父亲
是阿根廷巴塔哥尼亚草原
上的一个英国移民,以经
营种植园和畜牧业为生,
赫德逊从小就帮助父亲劳
动,管理牲口,他童年的
主要游戏是骑马和观察鸟
类的生态。在自传《远方
与往昔》中他回忆说:
在童年时代,我就养
成了按自己的方式独自一
人到处转悠以找乐趣的习
惯。我十二岁时,母亲才
告诉我这个怪癖使她多么
着急。每当她留神查看孩
子们在干什么的时候她常
常惦记着我,叫我的名字
,费劲地寻找我,却发现
我远远地藏在种植园内的
某个地方。后来她开始密
切注意我的动向,一看见
我溜跑就暗地里跟着,纹
丝不动地在高高的野草里
或树荫下站立半个钟头。
后来她发现我在那里是有
目的的,她既理解又赞赏
,既高兴又松了一口气—
—原来我是在观察一个活
的生物,也许是一只昆虫
,更经常是一种鸟。
后来他对《远方与往
昔》这样评价:“这本书
的真正的趣味是对大自然
和野生动物的感情,它是
一种超过对人事的兴趣的
激情,只有内心具有这种
激情的人这本书才会吸引
他们。”这个评价也适用
于他的全部作品。
这种习惯和热情使赫
德逊后来成为著名的美国
史密森研究所的鸟类标本
收集者。年龄稍长,长年
在野外的工作损害了赫德
逊的健康,他不得不永远
放弃畜牧这种职业。
1869年赫德逊移居英
国,他开始发表作品。他
在英国的第一部作品是小
说《紫土》(1885年),但
奠定他的鸟类学家地位的
是三年后发表的两卷《阿
根廷鸟类学》(1888-1889
年)以及接下来的《拉普
拉塔的博物学家》(1892
年)。此后以迄他逝世,
赫德逊每年或间隔一两年
都有新作发表,这些作品
都是文学性的,他把旅行
、观察、访问、写作结合
起来,大自然与乡村成为
了他的创作取之不尽的源
泉,他的代表作包括《紫
土》的姊妹篇,曾改编为
电影的小说《绿厦》
(1904年),以及大量的散
文集,其中最著名的有《
巴塔哥尼亚悠闲的岁月》
(1893年)、《伦敦的鸟》
(1898年)、《鸟和人》
(1901年)、《汉普郡的日
子》(1903年)、《步游英
格兰》(1909年)、《城乡
的鸟》(1919年)和自传《
远方与往昔》(1918年)。
英国文坛认同赫德逊对英
国现代文学的巨大贡献,
他受到当时著名的作家和
批评家如康拉德、高尔斯
华绥、爱德华、加尔奈特
等的赞赏,1900年他获
得英国国籍。
《鸟界探索》
(Adventure Among Birds
,1913年)属于他的后期
著作,主要是写作者历年
中旅行英格兰各地,尤其
是1912年去东海岸的诺
福克观察海滨鸟类的经历
和成果。其中也夹杂一些
早年的往事和回忆,其行
踪包括东海岸的诺福克(
滨海的威尔士),南部的
苏塞克斯(丘陵地带)、汉
普郡、多塞特郡,西部的
索姆塞特郡(格拉斯顿伯
里),中部的德比郡(皮克
区),北部的约克郡(哈罗
盖特),等等。
……
赫德逊之前,英国在
18世纪和19世纪分别出
现过两位以写自然题材尤
其是鸟而知名的散文家,
他们是吉尔伯特·怀特
(1720-1793年)和理查德·
杰弗里斯(1848-1887年)
。著名作家高尔斯华绥对
他们曾加以比较,怀特作
为博物学家在观察的精确
上可以和赫德逊并驾齐驱
,但不及他经验丰富和广
博,因为怀特的观察仅限
于塞耳彭;杰弗里斯是散
文家,不过在博物学方面
较赫德逊稍逊一等,他在
艺术描写的细腻上不能跟
赫德逊比肩,赫德逊高峰
时期的作品是这三个人中
写得最好的。赫德逊之后
还有马辛汉(1888-1952年
)与杜雷尔(1925-)),他们
的成就也没有超过他。我
相信我国的读者,包括文
学爱好者、鸟类爱好者、
环境保护工作者以至孩子
们,都会从《鸟界探奇》
以及赫德逊的其他作品中
获得许多大自然的知识和
乐趣。
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
,鸟类学家袁良先生曾在
多方面提供宝贵的意见,
谨借这个机会向他表示谢
意。
2001年7月
精彩页
最近,我在伦敦西区的大街上散步,听到头上一声嘹亮快乐的鸟音时又体会到了那种感觉。我吃了一惊,于是停住脚步,抬眼观望。我看见一只鸟笼挂在一扇窗户的外面。笼子里是一只能引起我许多回忆的美丽的美洲红雀。
这是一种南美产的小鸟,属雀科的鸣禽,大小跟椋鸟差不多,但是形体更为优美,尾巴较长;上部羽毛完全为蓝灰色,下部为纯白色;脸部、喉部和高高的羽冠是鲜艳的赤红。
我似乎确实觉得在我接着见到它的一瞬,这只鸟儿认出了我也是从同一遥远的国度来的人。它的嘹亮的鸣声是对一个流浪在伦敦大街上巧遇的同胞的欢呼,甚至还不止如此,这可能是我自己饲养的鸟,虽然它死去已好多好多年了,但现在居然又复活了,在离家乡这么遥远的地方,不管岁月在我身上带来多大的变化,还能再度认出我来。它,我自己的红雀,我所知的第一只红雀,甚至像我一样清楚地记得我们共同生活中所有的小事,在我们互相认出的同一时刻,全部过往都重现在我俩的脑海中。
当时我还是一个不到八岁的孩子,母亲每年都要去布宜诺斯艾利斯一次,这回她带了我同去。这在还没有铁路的时代需要漫长的一天。尽管那个国度如今非常繁荣发达,但那时可不是这样,人们分成两派,分别称自己为红党、白党(或蓝党),都忙于割断对方的喉管。 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时,我们住在一位英国传教士的家里,他的住宅在靠河不远的一条街上。他是我父母的朋友,夏天习惯带着全家上我们家来做客,冬天我母亲则去他家住上一个月作为回访。这是我第一次访问,我记得那幢房子对于我习惯粗野环境的心灵就如同豪华的宫殿。它有一个路径铺筑得挺整齐的宽大的庭院,栽着观赏用的灌木、橘树和柠檬树;它的房间很多,内部装修得很漂亮;后部还有一条长长的走廊,远远的一头,面向阳台是书房的门。这个阳台对我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因为墙上挂着许多关着好看鸟儿的大笼子,有的鸟儿我还不认识。几只金丝雀,一只欧洲金翅雀,以及别的种种;但特别吸引我的是一只全身羽毛漂亮的红雀,叫起来响亮、欢快、好听——与我现在在伦敦大街上遇到的这只深深打动我的鸟儿的鸣声一样。但它没有歌唱,主人告诉我它不会唱什么歌,除了那个音,或者说不超过两至三个音,他饲养它纯粹是因为它漂亮。我觉得它确实是最美丽的。
在我们做客的六七周内,我常常溜到阳台上去观赏这些鸟儿,首先是那只有美丽红羽冠的红雀,幻想要是有这样一只鸟儿该是何等的快乐。虽然我舍不得离开这个地方,但只要疑惧地一瞥那尽头处关着的门,我就惴惴不安。那是一扇玻璃门,在它后面的书房内教士正坐着看书。他是个严肃好学的人,尽管我看不清昏暗的室内的情形,但想到他可能透过玻璃看见我,我就直打哆嗦。更糟的是,任何时候他都可能突然把门打开,当场逮住我在注视他的鸟儿。在这种情况下,我当时的感觉也不奇怪,因为我是一个腼腆,且有一点敏感的小男孩;他呢,则是一个高大严肃的男人,大脸盘,胡子刮得精光,面无血色,丝毫没有友善的表情。我也不能忘记多年前他来我们乡下拜访期间发生的一件不愉快的事。一天我在冲进房子时在游廊上不慎摔倒,头撞在门把手上,由于疼痛我躺在地板上大声哭喊,那时这个不苟言笑的大个子男人走过来。
“你这是怎么回事)”他质问道。
“噢,我脑袋撞在门上了,伤得我好痛!”我抽泣着说。
“是吗)”他带着狞笑反问,一边从我身上跨过去,走进了房间。
这回如果偏巧他突然走出来发现我在阳台上,透过金边眼镜瞪眼盯视我一会儿,然后一言不发,面无笑容地走过我身边,我什么好奇心也都会被吓跑。然而这个我害怕和憎恶的人竟然又是一个爱鸟者,且是那只宝贵的红雀的主人,这一切似乎是多么奇怪,不合情理!
P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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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6: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