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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雨,1983年5月生,河南南阳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2006年获历史学学士学位,2011年获历史学博士学位。2013年从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调入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现为历史文博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隋唐史、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经济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北京市教委面上项目各一项,先后在《西域文史》《唐研究》《文史》《中华文史论丛》《政治经济学评论》《唐宋历史评论》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 目录 绪言 一 选题意义与概念阐释 二 学术史回顾 章 行政统摄下的唐前期地方司法政务运行(上) ——以府州仓曹、户曹为中心 一 州县曹司设置与地方政务分类标准演变 二 府州曹司政务处理中的刑狱审断 ——以仓曹、户曹为中心 本章小结 第二章 行政统摄下的唐前期地方司法政务运行(下) ——以府州法曹为中心 一 法曹职掌之一:律令 二 法曹职掌之二:定罪 三 法曹职掌之三:盗贼 四 法曹职掌之四:赃赎 本章小结 附论 唐前期县级司法政务处理中的长官负责制 …… 内容推荐 本书以唐代司法政务为中心,利用传世典籍、敦煌吐鲁番文书、《天圣令》等文献,研究唐代的政务运行机制及其转变。在此基础上,又探讨了这种转变推动和影响下的中国古代国家政务运行机制的转型。从整个中国帝制时代的制度演变进程看,发生在唐宋之际的政务运行机制的转变,其意义主要体现在:国家政务以尚书六部为分类框架的政治理念和制度设计逐渐落实到州县的政务分类和机构设置之中;以财政三司和司法三司为代表的使职系统及其反映的新的司法政务申奏与裁决机制,经过元丰改制依托六部体制进行的吸纳,形成了运行更为畅通的中央直贯地方的司法政务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