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张翔讲民法/2020主观题专题精讲系列》的写作以梳理主观题所需要的考点为目标。主观题考试的考点范围,与客观题不同。纵观历年司法考试的卷四及2018年、2019年的主观题卷,民法主观题的考点集中在合同、物权与担保三个领域,即以合同为中轴,连接起物权与担保的案情设计,是常见的民法主观题的命题套路。据此,该书在内容上,将主观题考试不大可能考到的考点予以删减,以突出主观题应试的针对性。与此同时,该书在编排体系上,打破了传统民法由总则到分则、由物权到债权的结构,以一个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的过程为线索串起各个考点,因而每个考点都是这个合同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如此编排该书体系的目的,一是为了适应上述民法主观题的命题套路,使读者在该书的学习过程中熟悉主观题的命题思路:二是将一个合同的过程分解为各个环节之后,可以清晰地显现出每一个环节在这个过程中的位置,有利于考生形成一种整体性思维,避免在众多繁杂的民法知识点学习过程中“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的发生。 作者简介 目录 讲台同的订立 一、意思表示的判断 二、合同订立中一方的意思表示:要约 三、合同订立中另一方的意思表示:承诺 四、合意的达成与合同的成立 五、缔约过失责任 第2讲订立合同的人 一、“设立中的法人”的设立人订立的合同 二、法定代表人订立的合同 三、法人分支机构订立的合同 四、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第3讲处分权 一、处分权的原始取得 二、处分权的限制 三、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 四、善意取得 第4讲合同的效力 一、无效合同 二、可撤销合同 三、合同无效的后果 第5讲合同内容的确定 一、合同的解释方法 二、法律对合同内容的规定 第6讲合同的变动 一、连带之债的变动 二、保理合同的基础变动 三、债权让与 四、债务承担 五、买卖合同的变动 六、租赁合同的变动 七、合同的解除 第7讲台同债权的保护之一:债的保全 一、代位权 二、撤销权 三、债的保全之诉中的合并审理与中止审理 …… 第8讲合同债权的保护之二:物保 第9讲合同债权的保护之三:人保 0讲合同的履行 1讲违约责任 2讲与合同有关的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