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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根据宪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地方法院不是地方的法院,而是国家设在地方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而刑事司法实践的真实场景与已有的制度构图却依然分疏明显,由司法管理权的越界所导致的司法权能不彰,使审判机关始终面临着"生于司法,却无往不在行政之中"的尴尬境遇。当前我国学界对法院司法运作的全过程之密切关注,表征着学界对司法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已有所察觉。 目录 专题研究之一: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及其实施效果 刑事司法改竿的制度创新与伦理之维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实证研究——基于对H市两级法院改革的分析 司法改革、检务公开与权利保障规范体系 专题研究之二:监察体制改革与刑事诉讼制度的衔接 论法律监督权与监察监督权的配合与制约 监察调查案件退回补充调查程序研究 专题研究之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员额法官的退出机制 检视与完善:认罪认罚从宽视阈下的值班律师制度——以"有效辩护"为切入点 员额法官退出的"二元机制"与责任豁免类型——以司法实例为视角分析 专题研究之四: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情况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实践和思考——以杭州市为例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研究报告——基于S省C市试点的分析 比较与争鸣 两岸比较视野下重复性供述排除规则实证研究——兼议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基于退回补充侦查权的检警衔接及监督机制探微——兼议与我国台湾地区检察机关退案审查制之比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