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
从隔壁隔间传来的鸟鸣般动听的声音是什么?抽鼻子和跺脚的声音吗?难道是我亲爱的老朋友——也就是曾经的朋友——斯图尔特?
“我记得你。”名副其实的斯图尔特式发言。他如此过时,如此守旧,竟然喜欢那些老掉牙的歌——他还没出生,那些歌就有了。我的意思是,你一边发泄着原始性欲,一边痴迷于廉价音乐——兰迪.纽曼的也好,路易吉·诺诺的也罢——那是同一回事。可是,迷恋于上一辈晒日光浴时的跟唱歌曲,那是多么独具斯图尔特的特色,多么令人感动,难道你不觉得吗?
别摆出一副困惑的表情。歌手弗兰克·艾菲尔德唱过的吧,“我记得你”。确切地说,“我记得你哟,是你让我美梦成真哦”。对吧?1962年,那位穿着羊皮短大衣的澳大利亚约德尔歌手?没错,没错,他代表了一个典型的社会学悖论!当然,我完全没有对我们住在邦迪海滩,皮肤晒成古铜色的表兄弟姐妹们不敬。如今,世界对每个亚文化群都献媚奉承,尊崇有加,那就千万别说我对一个澳大利亚约德尔歌手本身有任何微辞了。你自己也可能是其中之一。要是我督促你,你难道就不用真假嗓音唱约德尔了吗?如果你唱,我就投给你一个真诚的眼神,一视同仁地跟你握手。我会欢迎你与瑞士板球队员一起成为人类的兄弟。
而且,假如——不妨恣意畅想——你其实就是个瑞士板球手,一位来自伯尔尼高地的场外旋转球投手,那我就这么说吧:1962年正是披头士第一次摇滚乐革命那一年,他们每分钟转45个音;也是斯图尔特唱弗兰克·艾菲尔德那首歌的那一年。我刚才说得对吧?
顺便一提,我是奥利弗。是的,我知道你知道了。我看得出来你还记得我。
吉莉安:
我是吉莉安。你可能记得我,也可能不记得了。这有什么关系呢?
你必须明白的是,斯图尔特想要你喜欢他,需要你喜欢他;而奥利弗则很难想象你不喜欢他。怎么,你向我投来疑惑的眼神。事实上,在过去几年中,我目睹了人们在讨厌奥利弗的同时又为他的魅力所倾倒。当然也有例外。不过,我还是得提醒你。
至于我?哦,我想让你喜欢我,而不是讨厌我,但这是理所当然的,不是吗?当然,这要取决于你是谁。
斯图尔特:
事实上我完全不是在指歌曲。
吉莉安:
你看,实际上我可没时间。苏菲要去听今天的演唱会了。但我一直觉得斯图尔特和奥利弗是某种东西——或许是成长吧——相反的两极。斯图尔特认为,所谓成长就是适得其所,就是取悦他人,就是成为社会一分子。而奥利弗就没有那样的想法,他历来比较自信。那个用来表示植物随太阳转动的特性的词叫什么来着?什么“阳”来着?斯图尔特就像那样。反之,奥利弗——
奥利弗:
——是太阳王,对吧?
这是某段时间内我听到的配偶对我最好的赞誉了。我在这以生命命名的小小星球有众多的名称,而所罗门王倒是个新称呼。
太阳神福玻斯。福——菲——伏——凡布斯——
吉莉安:
向阳——向阳性,就是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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