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天然的捕食者。从动物学和人类中心主义角度来看,几百万年前,当我们的祖先用他们的手捡起石块时,一个新的时代在地球上开始了。他们再也不只是在发脾气时随便冲什么方向抛出石块,而是瞄准一个具体的靶子——扔得越来越远、越来越有力,比他们吐唾沫都精确。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先祖中的男性通过将木头、骨头和石头加工生产成人造的“牙齿”和“爪子”,把他们自己重新打造成了非天然的捕食者。科学冒险的方法和实验在那个发展阶段成了一种主流。他们学会了如何在很远的距离外去“咬住”甚至去杀死猎物。他们越做越精明,其实有时候也只是为了证明他们自己有这样的能耐。他们的嬉戏运动成了他们的职业(即猎人),而他们的职业确定了他们作为非天然捕食者的身份。通过上述所有这些,外加文化方面的改进,他们最终自我认可为智人。
文化是人类叠加在自然法则之上的,而在这里,自然法则的定义包括每一件事和每一个人,但不包括“非天然的”智人捕食者自己下意识扮演的角色。人类通过起名字和思考名字,以及人为地分配不同事物的类别和用途,已经把自己从自然界剥离出来了。科学与技术的进步是武器装备——与嗅觉相似——的一部分,它们是非天然捕食者这一种群所发出的、对敌人造成疼痛的蜇刺、牙齿、利爪以及燧石刀片。直到今日,人类的大多数技术都是那个古老军备竞赛的延续,这个竞赛是非天然捕食者针对“自然人”及他们的同类所发起的。
该竞争开始于对木棍、骨头和石块的改进,以及对硬石英岩结节(如燧石和黑曜石)的继续改进。再后来,在有了火之后,以及更晚些时候在金属和爆炸性化学物质作为燧石和肌肉力量的替代物被引入后,兵器技术进一步提高了。也许打火的发明是一个自然的、合乎逻辑的、持续学习使用燧石的过程——从偶然击出火花而学来的。
在非洲,人们在一个水塘附近发现了三百万年前依不同尺寸装起来的整箱整箱的石块。没有一个前来喝水的动物——这些沉重的储物箱就是冲着它们堆起的——可以忍受这么多石块从堰坝上滚下来砸到它们身上。当然,这些石块是为对抗安全距离内的侵略而设置的。对于近距离防守,我们推测棍棒和带刺的枝条会派上用场。即使是狮子,只要它们能够控制住自己火爆的脾气,也会尽量不让带刺的枝条碰到它们的嘴巴和鼻子。
在非洲大草原,一头角马有可能被一只幸运的母狮撂倒后撕裂、吞食。但三只土狼却可以把母狮赶走。一只土狼可以被五只狗击败。今天,竞争对手的这种安排依然可以确定这样一个次序,即在非洲大草原上“食物圈”的形成及使得捕食者可以有东西吃的次序。
当然,这种情景更多的只是一种假设。大多数母狮子是有饥饿的亲族和幼崽的自尊做靠山的,这可以挫败任何寻觅腐肉的土狼不劳而获的企图。土狼们也是倾向于成群的漫游和猎取。因此,等轮到寻找残羹剩饭的狗时,被猎动物的尸体应该只剩下骨头了。不过,运气好时,总会出现只有寥寥几个捕食者竞争于某个特定地区的良机。因此,我们理论上的“食物圈”只是用来估计不同的结果之可能性的草图。
在狩猎的早期阶段,我们的类人先祖们必须在这些食物圈边缘以外很远的地方等待他们的机会。但是当他们以石块、树枝和充满智慧的策略及后来的火把将自己武装起来后,他们竟可以直接在混战当中抢夺部分尸体。使用工具的类人即刻占了上风。当其他捕食者需要头朝前撕咬被击倒的尸体并尽快地、尽力地吞咽时,类人却因为有武器和刀具可以先动手切割,头和眼睛可以高高抬起,留意任何袭来的危险。即使在所有的肉食都被吃完之后,一个挥舞工具的类人依然可以用两块石头砸碎骨头找到一些骨髓去吃。还有,他们始终在不断学习如何把骨头做成带尖的武器。
在他们生活富裕的时候,我们的类人祖先把他们的工作一体育演变成了玩耍一体育,而且最终演绎到了用以对抗其同类的地步。当氏族之间、部落之间的争斗恶化成战争时,游戏与激烈的竞争之间的界线随之消失了。体育运动演变成了这样一种东西:我们学会了赞美英雄主义,赞美其为“有序文明”的一部分。不过,在本书中,文明本身被重新定义为并非那么理想化,即“超驯化”,也就是最终把驯化做过了头。我们把体育看作是“血清”的社会等价物,它有可能帮助削弱继承下来的文化暴力和捕食的“毒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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