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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t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t第七次个税法大修的完成,意味着个税改革终于迈出关键一步。本次修法的很大亮点在于历史性地实现了个税制度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的转变,由此也将带来一种更公平的计税模式。随着个税改革的不断推进,更多收入或将纳入综合征税,从而更好地发挥个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更好地实现税负公平。 作者简介 \t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靠前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综合服务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单行本系列》的供稿单位。负责全国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委员长会议的会务工作;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承担拟定有关议案草案等职能。 目录 \t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t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t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t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t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