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落英院的时候楚云君刚洗好澡,叶知秋很疲惫了,也不避讳,就靠在门框上看楚云君跨出浴桶。夕阳已落,夜色却还没铺满天,楚云君就迎着窗户里衬进来的那一帘黯黯的蓝色,动作舒缓地擦干净身体,叶知秋想,这样丰润而闪着微微水光的身体,真好看。
真像——一片雪,一朵云,或者一盏幽幽的琉璃灯。
刚和楚云君相好的时候,叶知秋就让师父看过这个女人了,他倒不觉得楚云君有什么,主要是楚云君的鸨母,那个一脸凶相、额头一道横疤的老太婆,看上去像是那种“铁头帮”或者“石斧帮”的堂主,楚云君在她手里,就像一条被老苍鹰抓在爪子里的小银蛇。
叶知秋是大理寺的太祝,虽不过是个正九品上的芝麻官,但前年就赐了绯,又赐了鱼袋——也就是领着九品上的饷,穿着正五品的绯红官服,挂着配套的鱼袋,干着正五品的活。要让叶知秋说,这种“恩宠”没有更好。如今他不再是普通的大理寺喽哕,必要的时候太子都能抓。身份敏感,身边冒出来的人不能不过筛。这筛就是叶知秋的师父。
师父看过以后说那老太婆没问题,只是让叶知秋和楚云君悠着点。
楚云君有问题?叶知秋问师父。
师父摇摇头,说了个模棱两可的回答:看着罢。
看着罢?
一看就看迷了眼,乱了阵脚,而且也许永远也看不厌,哪怕她要杀他呢!
楚云君和北堂那些莺莺燕燕不同,她是那种小门小户,做长久生意的。这种通常是年老的妓女花钱买个小丫头,再买个宅院,从小好好调教,长大了就在那宅院里接客,有接得多的,给钱就开门,有挑剔的,守门的小丫头出个对子考考肚子里的墨水,女儿家么,都喜欢才子,要是客人里有相处得好又有钱的,就长久地只接待那么一个客人,直等到那客人待腻了走人,或者待不腻的把人从鸨母手里赎走。
比起青楼的热闹,这种小门小户倒也有一番自己的清净和雅趣。
至于叶知秋是如何结识了楚云君——年前的一笔糊涂账,因为来路太奇,回忆起来历历在目。
楚云君是张一丈交到叶知秋手里的。
张一丈,人称“一丈拳”,拳法很好,走刚猛一路,双臂天生比别人长一点,出拳时那双筋肉虬结的粗胳膊好像有一丈长。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是张一丈出拳速度特别快,配合天生比别人长的胳膊和特殊的步法身形,使得之前还在一丈开外的拳头似乎眨眼就砸到了面前。
张一丈和他的一帮兄弟在太原那边专门占山为王劫镖车,地方巡捕没本事拿住他,就上报了大理寺,由刑部复核后,大理寺外派叶知秋去帮忙,把强盗窝连锅端了。
张一丈最后判了砍头,秋后发落,他死之前叶知秋去看他,这强盗头子的断头饭令人眼馋,鸡鸭鱼肉齐备,他盘腿坐在地上大嚼大咽,气氛之热烈,好像他明天不是要砍头,而是要娶皇帝的女儿。张一丈唯一不满的是那一壶酒对他来说顶多是漱漱口,叶知秋从身后拿出一坛价值不菲的新丰酒时强盗头子眼睛都绿了,呼的一下蹿到牢房门边——这么看着,他的身法倒真是精进了。
喝完一轮酒,强盗抹抹嘴:“叶知秋,你抢走我一条命——”
叶知秋一口新丰酒喷出去——这一口少说值三十钱,叶知秋心痛得要命,而且还很生气:当初太原一场乱战下来他张强盗一边吐血一边竖大拇指的时候怎么说的来着?——我张某人技不如人,愿赌服输,打得痛快——咳咳咳咳,痛快!
有他咳在地上的一摊血痰和半颗门牙做证,怎么就成了他叶知秋蛮不讲理把人家的老命给抢走了呢?
但张强盗都要死了,叶知秋想想还是算了,不计较了。
没想到他不计较,强盗却不打算放过他。
“你得照顾我妹子!”张一丈中气十足地说。
“我和她非亲非故,凭什么照顾她?”叶知秋说。
“我妹子就我这么一个亲人,我死了她没人照顾了,她多可怜啊!”强盗一边啃猪蹄一边拍大腿,痛心得猪皮都喷出来一块。
叶知秋心平气和地跟强盗讲道理:“世上可怜的女孩多了,我管不着。”
张一丈慢悠悠地说:“那我就揭发你是我的同伙。”
“放屁。”叶知秋哂之,“鬼都不会相信。”
“哦?”张一丈饶有兴味地一笑,“那你家里怎么会有我的东西呢?”
叶知秋暗骂自己大意,他总是轻易就和这些江湖人打成一片,却往往忘记,和他打交道的江湖人大多同时具有罪犯的双重身份——撑死能吃的,淹死会水的,如今轮到他大理寺太祝叶知秋,被强盗把赃物藏到了自己家。
叶知秋丢了酒杯,站起来,冷冷地看着张一丈:“你来真的?”
张一丈啃着一只鸭翅膀:“小老弟,你不要弄得好像我多对不起你,老实跟你说,你看见我妹子就知道了,哼,到时候十头黄牛拉你,都不定能把你拉走呢!”
张一丈的脖子和他那颗乱蓬蓬的脑袋分家的第二天,叶知秋按着他给的地址找到了那座宅院。
宅门不阔气,小小的一间门脸,门额上写着秀丽的“落英’’二字,叩不多时,一个丫鬟应了门。小丫头长着一张讨人喜欢的圆脸盘,大眼睛,穿一色素净的石青缎襦裙,没有小户人家的惊慌,也没有大户人家的傲气。天下着小雨夹雪,她把叶知秋让进门口的茶房,转身离开不多会儿就回来了,手里捧着一只黄铜小熏炉,亲昵却不显得过分殷勤地放人叶知秋手里取暖,这回离开才真的通报去了:“官人稍等一等,奴婢这就去禀报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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