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中山“古镇模式”的形成背景
1.1“中国灯都”崛起
1.1.1产业介绍
1.1.2产业特色
1.2灯饰产业快速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新挑战
第2章中山“古镇模式”的主要内涵
2.1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为主导和保障
2.1.1国家战略规划引导
2.1.2地方产业发展需求
2.1.3快维机制动态完善
2.2以外观设计为主要保护方式
2.2.1外观设计保护的优势
2.2.2产业海外布局的选择
2.3以“快授权、快维权、快协调”为主要保护机制
2.3.1建立快速授权机制
2.3.2建立快速维权机制
2.3.3建立快速协调机制
2.4以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促进创新
2.4.1提供公共服务
2.4.2加强宣传普及
2.4.3开展教育培训
第3章中山“古镇模式”取得的成效
3.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增强
3.1.1外观设计数量增长
3.1.2创新人才数量增长
3.2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提升
3.2.1企业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3.2.2对灯饰产业起升级作用
3.3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
3.4知识产权意识大幅提升
3.5产品设计走向高端化与国际化
3.5.1快速授权促进合作创新:豪利达灯饰
3.5.2快速保护激励原始创新:松伟照明
3.5.3快速协调提高维权效能:琪朗灯饰
3.6知识产权保护示范效应
第4章中山“古镇模式”的前景展望
4.1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效能
4.2推动高价值创造与运用
4.3强化知识产权快速保护机制
4.4持续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第5章中山“古镇模式”的借鉴意义
5.1审时度势的政策引导
5.2快速响应的保护机制
5.3适应产业的保护模式
5.4完善的文化环境保障
附录1词语解释
附录2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附录3调查问卷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