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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DL/T246-2015化学监督导则》规定了发电、输电、供电企业化学监督工作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相关的技术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发电、输电、供电企业的化学监督。本标准代替DL/T246-2006《化学监督导则》,与DL/T246-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输电”专业;——对发电、输电、供电(集团)公司管理分工、职责等进行了重新规定;——根据机组容量、参数,增加、修订了部分监督项目和指标;——增加、修订了部分监督报表;——强化、细化了在线化学仪表监督的内容。 目录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总则 4职责分工 5监督内容 6技术管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热力系统水汽在线化学仪表配置 附录B(资料性附录)水汽质量合格率统计表 附录C(资料性附录)水汽平衡统计报表 附录D(资料性附录)水处理药剂、材料消耗及水处理自用水率统计报表 附录E(资料性附录)热力设备启动、停(备)用保护、化学清洗及检修化学检查报告 附录F(资料性附录)燃料质量监督报表 附录G(资料性附录)电力用油监督报表 附录H(资料性附录)在线化学仪表配备率、投入率、准确率(“三率”)统计方法及报表 附录I(资料性附录)氢气质量监督统计报表 附录J(资料性附录)六氟化硫(SF6)气体质量监督报表 附录K(资料性附录)石灰石(粉)质量监督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