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本规定
1.为什么要制定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在民事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如何?
2.《民法总则》通过施行后,《民法通则》是否被废止?
3.民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
4.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5.什么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义务是什么?
6.民事活动如何适用法律及其他规定?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7.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
8.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起止时间如何计算?
9.怎么认定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
10.自然人成年的界定标准是什么?成年在法律上意味着什么?
1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怎么划分的?
1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怎样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3.谁能成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
14.如何申请认定成年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认定如何撤销?
15.如何确定自然人的住所?
第二节 监护
16.亲子之间的抚养、赡养有何法律规定?
17.什么是监护?谁可以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18.谁可以成为成年人的监护人?
19.什么情况下需要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可以变更吗?
20.孤儿、孤老等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作为监护人的,怎么办?
21.成年人可以预设监护协议吗?
22.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23.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哪些?资格撤销后如何恢复?
24.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是否就可以免除对被监护人的一切责任?
25.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需监护的怎么办?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26.什么是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
27.失踪人的财产怎么处理?
28.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履行什么职责?支出项目有哪些?如保管财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应
……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章 代理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十章 期间计算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