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婚姻和家庭
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结婚为妙
若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一个男人,如不接触女人,是件好事。
但要避免淫乱的事,男人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妻子没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力,权力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力,权力在妻子。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才能暂时分居,理由必须是为了专心祷告;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我说这话,原是得了你们允许说的,不是命令你们的。
因为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但是各人领受上帝的恩赐,一个人以这种方式,另一个以那种方式。
我对未结婚的和寡妇说:若你们像我一样,就好了。
但倘若自己守持不住,就可以让他们结婚。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结婚为妙。
——《新约全书·哥林多前书》7:1—9
孤独的人是不幸的 拜伦有言:“可怕的是:既不能和女人一起过生活,也不能过没有女人的生活。”从这一句话里他已适当地提出了夫妇问题。男子既不能没有女人而生活,那么什么制度才能使他和女人一起生活得很好呢?是一夫一妻制吗?有史以来三千年中,人类对于结婚问题不断地提出或拥护或反对的论据。法国名作家拉伯雷①曾把这些意见汇集起来,在巴奴越向邦太葛吕哀征询关于结婚的意见的一章中,邦太葛吕哀答道:
“既然你掷了骰子,你已经下了命令,下了坚固的决心,那么,再也不要多说,只去实行便是。”
“是啊,”巴奴越说:“但没有获得你的忠告和同意之前,我不愿实行。”
“我表示同意,”邦太葛吕哀答道,“而且我劝你这样做。”
“可是,”巴奴越说,“如果你知道最好还是保留我的现状,不要翻什么新花样,我更爱不要结婚。”
“那么,你便不要结婚。”邦太葛吕哀答道。
“是啊,但是,”巴奴越说,“这样你要我终生孤独没有伴侣吗?你知道所罗门经典上说:孤独的人是不幸的。单身的男子永远没有像结婚的人所享到的那种幸福。”
“那么天啊!你结婚便是。”邦太葛吕哀答道。
“但,”巴奴越说,“如果病了,不能履行婚姻的义务时,我的妻,不耐烦我的憔悴,看上了别人,不但不来救我的急难,反而嘲笑我遭遇灾难,(那不是更糟!)窃盗我的东西,好似我常常看到的那样,岂不使我完了吗?”
“那么你不要结婚便是。”邦太葛吕哀回答。
“是啊,”巴奴越说,“但我将永没有嫡亲的儿女,为我希望要永远承继我的姓氏和爵位的,为我希望要传给他们遗产和利益的。”
“那么天啊,你结婚便是。”邦太葛吕哀回答。
在雪莱的时代,犹如拉伯雷的时代一样,男子极难把愿欲、自由不羁的情操,和那永久的结合——婚姻——融合在一起。雪莱曾写过:“法律自命能统御情欲的不规则的动作:它以为能令我们的意志抑制我们天性中不由自主的感情。然而,爱情必然跟踪魅惑与美貌的感觉;它受到阻抑时便要死灭;爱情真正的元素只是自由。它与服从、嫉妒、恐惧,都是势不两立的。它是最精纯和最完满的。沉浸在爱情中的人,是在互相信赖的而且毫无保留的平等中生活着的。”
——莫洛亚《论婚姻》
婚姻和生育都是大事
新娘与新郎应该清楚地意识到:他们应尽其所能为国家生养最优秀最漂亮的孩子。任何人在做一件事时,当他们小心在意、倾其全力去做,总会成功的;但是,当他们粗心大意或者根本无心时,他们总要失败。因此,请新郎认真地考虑他的新娘以及生养子女的事,请新娘同样也认真考虑新郎吧,尤其在他们的孩子还未出世以前。
——柏拉图《法律》P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