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爱钱财
在外打工的路小涛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成为英雄。那天下班后,他经过一个鱼塘,听见有微弱的呼救声。循声望去,看见鱼塘里有个小孩在胡乱地挣扎着,他不假思索地就一头扎进了水里。掉进水里的是个小女孩,脖子上还戴着红领巾。路小涛费劲地把小女孩拉到岸边,由于自己穿着比较厚的衣服,被水一泡,更加沉重,所以很快就筋疲力尽了。在上岸的过程中,他又被一根树桩给撞了一下,昏迷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了。得知小女孩脱离危险后,他很欣慰。
这件事被报道出来后,市民们都为之感动。市政府给了他很高的荣誉,授予他“见义勇为”的光荣称号,并给他发了一万块钱的奖金。由于受了伤,他暂时不能打工了,只好先回家,但人还没有到,他的事迹已经传到了家乡,镇里和县里决定对他再次进行表彰。
在镇里接待他的是团委委员温晓娟。他们两个还是中学同学呢。他问温晓娟:“镇里是否要给我一笔奖金啊?”
温晓娟一愣,没想到他竟然说得这么露骨,于是教导他:“你是英雄了,说话办事都要注意影响。实话说吧,领导的意见是给你一万块钱的奖金,但是我认为你要当场宣布把这笔钱捐出来。”
路小涛有点不明白,说:“为什么给了我再要我捐出来,这不是‘六个手指头挠痒痒—多出一道’吗?我偏不捐。”
“你不捐是吧?行,反正那是你的事。”温晓娟瞪了他一眼。
接下来去县里,还是温晓娟带队。在路上,温晓娟对他说,一定要谨慎点,别丢人丢到县城里去了。路小涛说:“我这是做了光荣的事情才去县里呢,怎么说我丢人呢?”
温晓娟说:“给了你钱,捐不捐那是你的事,但影响的却是咱们镇里的形象。”